拉拉袖 作品

第九十七章 明朝市井鄉村

    除了必要的應酬外,章子俊一般不會再會客,這種事情太浪費時間,親戚內眷就有姚穎及陳詩蘊去應付。

    章子俊作為場面上的人,就需要化大量的時間去奔各式宴請,因為明朝人認為宴會是表示友誼的最高形式。在客人登門以後,主人會將其引至前廳拜茶,雙方互相寒暄幾句,然後再進入餐廳去就座。在全體用餐之前,主人會拿起一隻碗並斟滿酒,然後從餐廳走到院子裡,朝南方向將酒灑在地上,以表示敬天。之後再回來向每一位客人鞠躬行禮,邀請入座,命傭人斟上酒。主人便雙手舉起酒杯,然後慢慢放下來,邀請大家共飲。古人用來喝酒的杯子很小,但並不是一口喝淨,而是採用啜飲的方式,一口一口的喝,重複四五次才喝完一小杯。在這樣做之後,傭人才將菜餚端上來,所有人都舉起筷子夾菜,吃完一口後便放下,以示意傭人繼續斟酒。吃喝的儀式就這樣一次又一次地重複,但是喝要比吃的時間多。

    還有就是明朝人的宗法觀念濃重,十分注重孝道,而且規定同姓之人,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也不得通婚。自古以來就相信“同姓通婚,其生不藩”的說法。耐人尋味的是,這並非出於血親關係上的考慮,因為許多人依然為他們的孩子指定母系的親屬為配偶,這在明朝見怪不怪。

    明朝人一般結婚得比較早,婚姻講究門當戶對,男方所娶的妻子,其家境必須跟自己相仿,要考慮門第或財產。富貴人家裡,男子雖然只能娶一個由父母指定的妻子,但還能自由選擇納妾。因為納妾是男人的自由選擇,而且挑選的標準一般是姿容,所以在明朝時期,許多人並不愛自己的妻子,反而更喜歡小妾。但是在長輩與禮法的制約下,也不能夠隨意更易正妻與小妾的地位,就連當朝皇帝也無可奈何。

    不過也有人說了明代大多數的百姓生活是十分愜意的,無論是學生、還是匠人都有著自己豐富的文化娛樂愛好,而那些日常的柴米油鹽更是不在話下。

    動不動就拿出據什麼記載說事,只不知一些小說,野書上寫的東西只是某一個場景,某一個地方而已,而能寫到這些書中的人,本身就不是社會底層人士,而是高出普通人的士大夫一族。

    喂,可以醒醒了,古代社會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美好,人們被祖傳的禮節弄得頭昏腦脹,忙於應酬各種無聊的社交,被宗法社會壓縮得毫無個人空間。假如讓你回到明朝,不僅玩不了手機、打不了遊戲,甚至連睡個懶覺都有怠慢禮法、忤逆長輩的嫌疑。

    魯迅在《老調子已經唱完》中說:“中國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是用很多人的痛苦換來的。無論是中國人,外國人,凡是稱讚中國文化的,都只是以主子自居的一部分。”這話說得雖然有過激之嫌,卻也是大實話。熟悉中國歷史的人都知道,古代的中國號稱禮儀之邦,卻又講“禮不下庶人”;雖說漢服之美,然而大部分百姓穿的只是粗劣布衫;上層士大夫對洋人顯擺琴棋書畫,卻掩蓋不了全國大部分人口都是文盲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