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一百零一章 勝芳城械鬥(上)

    但凡爭鬥,到最後的結果就會演成雙方混鬥,先是雙方相勸,隨後用手段,姚家在市面上加大收糧,王家放出多少就收購多少,米價立馬騰貴,起先王家認為姚家收糧必定鉅虧,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想不到南北直隸,先是大旱,後是水澇,京城米價連漲,最後連本地糧價居高不下,王家一想吃虧了,前期放出了那麼多的米,白白便宜了姚家。

    這場天災後還牽涉到了鹽,邊衛糧草不敷使用,不想朝廷頒佈清理兩淮鹽法,遣太監王允中、僉都御史高明前往整治,戶部須將興利革弊之事逐一斟酌以聞。

    目前姚家手中不光有糧,還擁有大量鹽引,而王家前期把大量鹽引變現換成糧食賣了出去,手中窮的只剩下銀子了,想不到在這個節骨眼上朝廷頒佈十條鹽法,清理兩淮鹽商,

    一、京城內外官員不許佔 中鹽引。

    二、各缺糧草之處不許予開鹽課。可收取糧食換取新的鹽引。

    三,遼東各倉開中鹽課中未納者限六個月完成。

    四,兩淮鹽課利大,所以人多趨之,請存成化三年鹽課,待充邊備。

    五,請照整理兩淮鹽例清理兩浙、山東、長蘆(河北滄州)鹽法。

    六,令鹽課司官吏不得作弊受賄。

    七,不許官豪之家佔據貧窮之戶之鹽課。

    八,灶丁剪辦正課之餘鹽一律照例送官,不許走私。

    九,淮浙鹽場有上中下項,以分撥起訟,令所司搭派,恐年久復有前弊,請鹽法官及巡鹽御史查禁。

    十,河東歲額鹽課三十四萬四千引,可得銀十七萬餘兩,但其鹽為蒲解等州縣(山西永濟運城一帶)人及流民竊取,以致私鹽盛行,官鹽價賤,宜力行緝捕。朝廷命揭榜示眾,兩浙山東長蘆等地俟兩淮事畢再行清理。

    就是說朝廷收緊鹽引來換取糧食緊缺,對於手中時日長久的鹽引過期作廢不認可了,原本手中緊握著緊缺貨源的姚家,陷入了資金週轉不靈的危機,需要把大量鹽引放出換取白銀,可朝廷把河東歲額鹽課三十四萬四千引放出,姚家手中的鹽引成了燙手山芋,私自不能放出,等於全成了白紙,損失巨大。

    而王家手中也沒有了鹽引,將無法繼續糧食買賣,本來可以用手中的銀錢購買散戶之鹽課,現在新規一發,這樣的操作成了走私。

    兩家遇到了相同的困境,姚家有糧,王家有銀,本是一拍即合,雙方可以互補渡過鹽引的難關,可是姚家等到了一個能賺大錢的時候,就是因饑荒而缺糧,只要把存糧賣出去,可以大賺一筆,可謂是想不發財都難了。

    而王家有意補糧,畢竟王家的糧店無米可賣多日,眼望著姚家糧店抬高了價格,大發其財,要說不眼紅那是假的,想想這些糧食原本就是自家賣與姚家的,現在如果再花高價買回來,就是鉅虧啊。

    不想王家主持生意的王小姐力排眾議,執意再次花高價收糧,不惜跟家族中的幾位叔伯翻臉,把全部存銀又買進了姚家存糧,顯然這一筆賣出又買進直接虧了三萬兩銀,直把姚家樂的數銀數到手抽筋,前面說道姚家當家的是姚雍,舉人出身,也是文采出眾,朝中反饋過來的信息是,內閣彭時已經在京城大批放糧,糧食危機可解,姚雍一想正好可以把存糧賣給王家,能坑一把王家,對姚雍來說,那是最開心的事,一吐這些年來跟王家的惡氣,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卻沒有看到後續,隨著時日的過去,饑荒越演越烈,糧食也是水漲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