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三百七十二章 團營的組建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歷史上首次由南至北收復版圖、推翻少數族統治。其後,歷經洪武、永樂兩朝數十年間征戰,逐鹿漠北,大小戰役斬殺蒙元部落200餘萬人,蕩平草原,一掃漢家之陰晦。
朱元璋統一全國後,採納劉基建議,立軍衛法,在全國建立衛所,控扼要害。根據歷史經驗,參考曹魏軍屯制、唐代府兵制,建立了軍事史上著名的“衛所制”,意圖統一全國武裝力量的編制、體制,保持長盛不衰的戰鬥力,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
可是好景不長,至明英宗土木堡之變,也就是(1449年)不到百年之間,明朝衛所制遭到極大的破壞,面對內外危機,明朝面臨巨大的軍事改革壓力。京城保衛戰後,于謙針對衛所制的弊端做了初步的改革,只是在京城團營的編制上有所改動,編其為十團營。裴當從成化三年重立十二營,其全國的兵衛制,還是沿用洪武年的舊制,兵衛制進一步崩壞。
弘治二年(1489)二月二十七日,朱佑樘擢左都御史馬文升為兵部尚書,並命其兼督十二團營。馬文升進行第二次換湯不換藥的改革,當時西北韃靼諸部落不時擾邊,而明朝之兵政廢弛,戰鬥力虛弱。馬文升嚴核諸將,黜貪懦者三十餘人,又請於團營內選馬步銳卒二千人,遇警徵調,且遵洪武、永樂年間之制,五日一操,以二日走陣下營,三日演武。其實還是延用了洪武時期的兵衛制。
直到弘治七年(1494)十月,應禮科給事中孫鼐之奏定僉民壯法,為徵招和利用民兵確立了全國性的準則,這些民兵名義上是百姓中志願服兵役的人。在邊境,這些人稱土兵,在各省,他們稱為民壯。真正拉開了明朝募兵制的大幕。壹趣妏斆
規定俱於丁眾糧多之家選年力強者,加以訓練,遇有調撥給糧以行。富民不願者,納銀於官,官府如募。增築各邊墩臺。不到一月兵部又補充邊關細則,近來各邊多次被韃靼所掠,損失慘重,究其原因,在於各邊墩臺相距太遠,烽火不能相接以及守邊將士懈怠所致。乞令務邊鎮巡等官相視地形,修理墩臺,每十里或七、八里為一大墩,四、五里為一小臺,大墩守軍十人,小臺五人。從邊關至城堡,每十里或八里只修大墩,築牆圍城,再環以壕暫,只留一門,派兵把守。遇警接遞傳報,天晴則舉炮,天限則放煙,夜則舉火,事先定好峰炮之數以為號令。守墩之軍應分為兩班,每月一換。天水之處,應修水窯一所,冬蓄冰、夏藏水,預採半月柴薪以用,以免外出汲水打柴被寇殺掠。
不管怎麼樣募兵制的建立,提高了明軍的戰力,身在邊關的平安鎮也是大力招募兵員,大力備戰營造各種武器裝備。不到二年就形成了一個從生產各種武器到作戰訓練的流水線,整個團營募兵三萬餘。其中冷兵器騎射兵五千,重炮一百門,大將軍炮200門,御虜炮400門,虎蹬炮二千門。火槍兵一萬二千人,分成了四個團營,虎賁團(騎射兵),火炮團,槍榴團,總後勤車馬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