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十章 風起雲湧(九)
不日朝廷再次派宦官陳初來平安鎮當鎮守太監,很明顯是來試探章子俊,也是來噁心人的把戲。
起因是言官交章彈劾右都御史史琳等喪師瀆職之罪,乃召史琳還,起致仕南京戶部尚書秦紘為戶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代之,總制延綏、寧夏、甘肅三邊軍務。
秦紘至邊後,祭陣亡將士,為其記功,掩其屍體,劾敗將楊琳等四人罪,更易守將,練壯士,興屯田,申明號令,軍威大振。
又請升陝西之開城縣(寧夏固原南)為固原州,設立總制府,以防火篩再次來襲。固原遂成九邊重鎮之一。
朝廷又派出多路鎮守太監在固原,中衛,延安,平安鎮,神木駐守。在明朝,鎮守,本來是武官的職銜,“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
鎮守都是總兵官擔任,少數地區為副總兵,分守多系參將擔任。明代各個邊鎮及省一級的地區都設有鎮守總兵官。明朝皇帝對這些掌握一方一省兵馬大權的總兵官自然是不能放心的,認為最便捷而又可靠的辦法就是派其親信的宮奴去監視,於是便有鎮守太監的設置。
永樂八年(1410年),“敕內官馬靖往甘肅巡視”。開創了鎮守太監的先列。到永樂後期,派往邊地的鎮守太監逐漸增多,但當時還只是“協鎮”,如《明史》卷一五五《費瓛傳》載:“永樂時諸邊率用宦官協鎮。”明仁宗朱高熾時,才有鎮守太監的名稱,當時太監王安即為甘肅鎮守太監。宣德元年(1426年)宣宗以漢王反,遣指揮譚順、內官黃
讓、內使陳錦助平江伯陳瑄鎮守淮安。於是宦官又被派往內地鎮守。
英宗正統時,不僅邊鎮和內地省一級地區派遣宦官去鎮守,甚至府一級地區也派遣宦官去擔任分守。正統十二三年時,因浙江、福建發生葉宗留和鄧茂七造 反,朱祁鎮就“簡御史十三人與中官分守諸府”。“土木之變”以後,朱祁鈺對鎮守太監不僅不減撤,而且對宦官“各邊防守之寄,益周於前”,如各方面有險要者,“俱設鎮守太監、總兵官、巡撫都御史各一員”,人們稱之謂“三堂”。除了鎮守和分守以外,在全國的幾個特殊地區還有守備太監的設置,計有風陽守備、天壽山守備和南京守備。
明朝皇帝當然不會單憑公侯伯去坐鎮。仁宗朱高熾時,“命內官監太監鄭和領下番官軍守備南京”。明朝皇帝對南京守備太監是十分重視的,因為他的任務是“護衛留都,為三千里外親臣”。他們的地位比守備南京的武臣要高,如在公堂上的座次,守備太監“據首席,而協同者為侯伯則上坐,都督則側坐耳”。
鎮守太監的職權,原來主要是監察軍事,在邊鎮上的固不用說,在內地也往往是為了鎮壓刁 民起義或平定地方藩王的反叛而採取軍事行動時設置的。但當軍事行動結束後,這些鎮守太監依然留任下來。到後來各個邊鎮及省一級的地區普遍設置了鎮守太監,這時其職權就突破了軍事範圍而干預地方刑名政事了。除擔任鎮守、守備外,宦官還被派遣充任礦監、稅使,主管採辦、織造等,幫助皇帝在經濟領域裡搜刮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