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吃 作品

十四、洞窟

 經常殺人的朋友都知道,

 殺人容易,拋屍難。

 但是在如今的西部,拋屍其實是一件相當容易的事情——隨便在曠野裡刨個坑,又或者乾脆丟在原地不管,只要短時間內沒被人發現,那麼野獸和大自然就都會幫忙處理。

 如果現場沒有服裝或者標誌性物品的話,過段時間,怕是就連親媽都認不出來了。

 找地方也差不多。

 如果沒有威爾指出大致方位的話,韋恩估計把黑石鎮的地界大致跑個遍,都很難知道這裡居然還會有這麼一個地方。

 但只要有了大致的方位,並且確定那一帶一定有個洞窟的話,找起來,就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到了山谷中沒轉多久,韋恩就在一條山路岔道邊上的一塊石壁角落處,看到了一個被人用石頭刻意劃上去的大寫字母“B”。

 字體粗獷,像是一大一小連起來的兩個三角形。

 ——這是本傑明叔叔的習慣。他來過這裡,並且認為這裡值得被標記。

 順著石壁旁的岔道繼續往上走,韋恩和伊妮莎很快就都看到了洞窟的入口。

 洞窟看起來挺深,裡邊黑漆漆的。

 伊妮莎把她那把裝飾滿了神秘紋飾的栓動步槍背到身後,從馬鞍下邊掏出來一支雙管霰彈槍,又帶上插滿了霰彈的肩帶,接著就開始在附近尋找材料製作火把。

 韋恩假裝在洞窟附近觀察,實則悄悄閉上眼睛,使用簡約線條的視野開始偷偷往裡探索。

 洞窟入口一帶的通道稍長,但裡邊並沒有特別深,略深處是一個教室大小的空間,擺著幾個木頭籠子。

 籠內有不少劃痕,角落還都有一些像是排洩物的玩意。

 籠外的幾面洞壁上,則間隔著距離,釘著不少鐵環。

 視線再一轉,洞窟裡的一個角落,還有一小片視野的盲區。

 韋恩從洞口附近的一個地方,摸出來兩個用過的火把,劃亮火柴點燃,並對著伊妮莎揮手:

 “不用再做新火把了。裡邊沒人。”

 伊妮莎稍微凝視了韋恩一眼,走過來接住火把,然後從腰包裡拿出一個小瓶子,潤溼了手絹,“預防瘟疫。”

 說完,她就把小瓶子丟了過來。

 韋恩有樣學樣,潤溼了自己新換的牛仔領巾。

 兩人一手拿著火把,一手捂著口鼻,先後走進了洞窟裡。

 洞窟裡瀰漫著複合的臭味,但是並沒有屍體或者白骨。

 韋恩對之前視野裡的盲區很好奇,就先走到了木頭籠子後邊的死角處。

 發現這裡是堆在一起的很多條……項鍊?

 打磨過的石頭或者細小骨頭,有些上邊還有不知道是什麼羽的鳥毛,被棉繩或者皮繩串成一串,看起來粗獷又野性。

 在一些相對開明的種植園裡,這些是在皮膚黝黑的奴隸身上,常見的配飾。

 伊妮莎檢查完了幾個籠子,這時候走到了韋恩身邊,略一觀察:

 “這些東西看起來,像是伏都教信徒喜歡佩戴的護身符。從數量上看,這裡似乎曾經死過了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