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五百零二章 條約秒過就是掛?
更不用說獨立種族若是兩邊騎牆,兩頭下注,總得和人類做些信息、物質上的往來。以華夏人族的體量,生產物資的能力,經過設計,能夠輕而易舉地讓沒見識過什麼叫傾銷的妖獸族群感受感受,什麼叫跟著人族混就有肉吃。
至於使小族對宗主懷有二心,這也是最最退而求其次的思路——如果什麼都做不成,起碼要做到這一點。
妖獸族群中的附庸制度是相當樸素的,有種封建時期封臣向封君交稅的美,甚至比那還樸素。
作為附庸的小族需要向大族提交資源、戰力,接受大族對其建立在金丹契約上的完全控制,在理想情況下,小族將永遠不能反抗大族的控制,除非大族被物理消滅了。
這在靈氣復甦前的人類社會的漫長曆史中都是相當罕見的情況。因為人類之間的契約都是以契約之外的東西作為保障,它可以是金錢、武力,也可以是資源、社會評價之類的東西,甚至可以是簽約者的良心,但唯獨不會是契約本身。
如果一個大國敢於讓一個小國永世不得翻身,那它起碼得準備好壓制住這個小國的資源。倘若宗主國的體量減小,使得雙方的力量對比漸漸模糊,甚至倒轉,那麼附庸國也不會吝嗇自己倒反天罡的機會。
這種嘗試是不會等到宗主國接近物理消失才會發生的,被控制的附庸國是相當敏銳的行為主體,在宗主國喪失壓制能力的時候,附庸國將會比任何人更快地意識到這一點,繼而選擇獨立,或者倒反天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