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五百零二章 條約秒過就是掛?
而在靈氣復甦之後的妖獸社會,金丹契約本身就是契約的限制力。
作為宗主族群不需要保留什麼對附屬種族的絕對壓制,只要金丹契約運行正常,接受契約的所有金丹期都收到限制,除非它們願意冒金丹消亡,修為全失的風險,不然就只能接受契約控制。
作為宗主族群,他們安插人手進入小族,與其說是保持對小族的壓制,不如說是監視小族是否在試探金丹契約的漏洞。
金丹契約是智慧生物書就的,受限於智慧生物對世界的認知和時代發展,不可能在無限的時空中盡善盡美。書寫契約的雙方都殫精竭慮,試圖字字珠璣,用一份文件規劃未來的一切發展。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發展會遇到問題,而解決問題的辦法又在發展之中。抱著完全不變的東西,並不能讓人在世界上遇到什麼好處——哪怕是抱著金塊,也要在恰當的時候脫手,才不至於抱著金塊餓死。
契約一旦書就,便已經落後時代。但凡是想要爭勝的族群,都不可能會放任自己成為一紙契約的永世奴隸。他們會開動腦筋,在漫長的時光中尋找契約的破綻——有時候,這種破綻甚至是在簽約時就留下的——尋找讓族群脫離附庸狀態,甚至反將一軍宗主族群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