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9章 漢39

 永元七年(公元95年),劉肇為了表彰班超與蘇拔廆的功勳,下詔封班超為定遠侯,蘇拔廆為率眾王。[]

 內外政事

 永元八年(公元96年)二月,劉肇冊立貴人陰氏為皇后(即孝和陰皇后)。到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六月,

他下詔廢黜陰皇后,並於十月冊立貴人鄧綏為皇后。 由於鄧綏“有丈夫之性”,劉肇便讓她參與並知曉外朝政事[] 。

 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春,安定郡兵攻滅燒何羌部落,西海(青海湖)與大小榆谷之地不再有羌人進攻的可能,劉肇便在其地設立西海郡,發兵駐守,將青海湖及大小榆谷之地納入版圖[] 。十一月,劉肇採納司空徐防改革太學策試的建議[] 。

 劉肇十分體恤百姓疾苦,多次下詔理冤獄、恤鰥寡、矜孤弱、薄賦斂,告誡上下官吏,要求他們反省造成天災人禍的自身原因[] 。在他統治時期,東漢國力達到鼎盛,時人稱為“永元之隆”[] 。

 英年早逝

 元興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元106年2月13日),劉肇病死於洛陽章德前殿,時年二十七歲。[] 劉肇駕崩後,他出生僅一百餘日的兒子劉隆繼位,即漢殤帝。

 延平元年(公元106年)三月初五日,劉肇被安葬於慎陵(位於今河南孟津),定諡號為孝和皇帝,廟號為穆宗[]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經有司奏請,漢獻帝廢除了劉肇在內的四帝的廟號[] 。

 政治

 改革察舉

 漢武帝時期規定,無論郡國大小,每年舉孝廉二人,這個規定從漢武帝一直到東漢和帝維持了兩百多年,直到劉肇親政,才進行了改革和完善。[]

 當時,人口50-60萬的大郡每年舉孝廉二人,而人口20萬的小郡也是每年舉二人,劉肇發現,各郡人口數量不同,而每年分配的名額相同,就造成了選官上的不公平。於是,永元四年(公元92年)劉肇誅殺竇氏外戚後,召開朝會與公卿大臣商議改革措施,最終採納太尉丁鴻與司空劉方的建議,按照人口數量分配選舉名額:人口滿20萬每年舉孝廉一人,滿40萬每年舉孝廉兩人,滿60萬每年舉三人,滿80萬舉四人,滿100萬舉五人,滿120萬舉六人。而不滿20萬的每兩年舉一人,不滿10萬的每三年舉一人,] 從而促進了漢代察舉選官的公平性。

 然而,由於幽州、幷州、涼州等偏遠地區戶口相對較少,且處於邊境地帶,勞役繁重,讀書的士子、品行能力出眾的官吏進入仕途的路子比較狹窄,劉肇考慮到,安撫這些邊遠的地區應以人為本。於是,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劉肇又對察舉改革作出了進一步調整,規定:邊郡地區,人口10萬以上的郡國,每年舉薦孝廉一人;不滿10萬人的,每兩年舉孝廉一人,5萬人以下的,每三年舉薦廉一人,[] 從而糾正了邊遠小郡長期以來也需歲舉2人所造成 “蠻夷錯雜為數”的負面影響,小邊郡與內郡一樣,人口數與選舉數掛鉤,但享有更大的優惠。 在這種更加務實的選法下,有助於調動邊郡選舉效率,改變“束脩良吏,進仕路狹”的狀況,標誌著以孝廉為主體的察舉制已相當完善。

 選官用賢

 劉肇當政時期,多次下詔納賢[] 。劉肇深知吏治對一個政權的重要性,非常重視官吏的選拔任用。當政時期,曾四次專門下詔納賢,並且親自策問,選用官員[] 。

 寬和為政

 劉肇當政時期,在法制上主張寬刑[] ,任用的掌管刑獄的廷尉陳寵,便是一個富於同情心的仁愛之人,每次斷案,都依據經典,而“務從寬恕”[] 。

 劉肇對有過失之人,也能根據情況,從寬處理。永元九年(公元97年),竇太后去世。由於宮廷緊守秘密,漢和帝為梁貴人所生的事實始終沒予公開。竇太后死後,梁家才敢奏明朝廷,為梁貴人討一個說法。這時,漢和帝也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謎。但在如何安置竇太后的問題上,三公上奏:“請依光武帝黜呂太后故事,貶竇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劉肇念及竇太后對自己的養育之恩,認為“恩不忍離,義不忍虧”,不應有所降黜,於是不降尊號,追諡章德皇后,對生母梁貴人、養母宋貴人的問題也都妥善安置。梁貴人被追封皇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