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8章 漢44

 經濟廢除贖罪金

 劉保在位時,存在長吏、二千石官員讓犯罪的百姓用錢贖罪的情況,當時被稱為“義錢”,假託是為貧民儲錢,實則藉此貪汙。劉保採納虞詡的建議,嚴厲批評了州郡,從此禁止了犯人繳納贖金的制度。

 賑濟貧民

 陽嘉元年(公元132年)春正月,劉保下令賜予民爵,人二級,三老

、孝悌、力田三級,爵位超過公乘。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一人五斛粟。陽嘉三年(公元134年)五月,劉保以連年大旱,下詔大赦天下,賜予八十歲以上的百姓一人一斛米、二十斤肉、五斗酒,九十歲以上的民眾加賜二匹帛,三斤絮。

 懲治貪腐

 漢安元年(公元142年),劉保認識到有必要在地方上懲治貪腐,整肅綱紀,便親選八位“素有威名者”,分行天下,史稱“八使同時俱拜,天下號曰八俊”,朝野翹首引領,期望值相當高。劉保規定,出使者如果發現貪汙有罪的官員,如果級別是刺史和二千石,就應用驛馬上報給朝廷懲辦;如果是墨綬以下縣級官員,有權就地法辦。如果發現賢良忠勤的清官,就應表彰。於是,周舉等使臣便檢舉貪官汙吏,表彰清正廉潔的好官,被朝廷稱道。

 軍事收復西域

 永建二年(公元127年),班勇征服了焉耆。於是龜茲、疏勒、於胘、莎車等十七國皆來服從,而烏孫、蔥領已西遂絕。永建五年(公元130年)春正月,疏勒國王遣侍子入東漢,大宛、莎車國王皆奉使貢獻。永建六年(公元131年),劉保認為伊吾以前是肥沃之地,靠近西域,匈奴經常資助他們,繼而抄掠。於是下令在伊吾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並置伊吾司馬一人。

 遠征鮮卑

 永建元年(公元126年)秋,遼西鮮卑首領其至鞬侵犯代郡,太守李超戰死。次年(公元127年)春,中郎將張國派人率領南單于的步兵與騎兵1萬餘人出塞遠征遼西鮮卑,最終將其擊破,獲其軍械、糧秣2000多種。同年,遼東鮮卑6000餘騎兵進犯玄菟郡,烏桓校尉耿曄便調集邊境各郡兵馬聯合烏桓率眾王出塞討擊,斬首數百級,大獲其生口、牛、馬、什物,遼東鮮卑便率種眾三萬人乞求投降。

 永建三年(公元127年)、永建四年(公元128年),鮮卑多次進犯漁陽郡與朔方郡。永建六年(公元131年)秋,耿曄便派司馬率領胡兵數千人,出塞將其擊破。同年冬,漁陽太守又派烏桓兵攻打鮮卑,斬首八百級,獲牛、馬、生口。陽嘉元年(公元132年)冬,耿曄又派烏桓親漢都尉戎朱廆、率眾王侯咄歸等人,出塞包抄襲擊鮮卑,大斬獲而還,賜咄歸等已下為率眾王、侯、長,賜綵繒各有差。

 後來,鮮卑進犯遼東屬國,耿曄便把軍隊轉移到遼東無慮城抵禦。次年(公元133年)春,匈奴中郎將趙稠派人率領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出塞討擊鮮卑,最終將其攻破,斬獲甚眾。劉保便下詔賜夫沈金印紫綬及縑彩各有差。秋,鮮卑穿過邊塞進入馬城,被代郡太守襲擊,因此鮮卑未能攻克馬城。後來其至鞬去世,鮮卑便很少犯邊了。北定匈奴

 陽嘉四年(公元135年)春,北匈奴呼衍王入侵西域車師後部,劉保令敦煌太守發兵救之,不利。永和二年(公元137年),敦煌太守裴岑率三千人出擊匈奴,斬殺匈奴重要首領呼衍王,取得了40年來漢王朝在這一地區的重大勝利,解除了匈奴對西域及河西的嚴重威脅,為該地區贏得了13年的安定局面。如此重大的戰役,由於種種原因,記載東漢歷史的《後漢書》卻沒有記載,原樹於新疆哈密地區巴里坤縣石人子鄉,現藏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的《裴岑紀功碑》則記錄了這一史實,雖僅60字左右,卻足補史書之缺。

 平定鍾羌

 永建元年(公元126年),隴西地區的鐘羌造反。校尉馬賢率七千餘人擊之,戰於臨洮,斬首千餘級,鍾羌皆率種人投降。劉保便進封馬賢為都鄉侯,從此涼州無戰事。摺疊文化擴建太學永建六年(公元131年)九月,劉保下令繕起太學,擴建太學校舍,修起240座房,1850間室,創下了兩漢太學校舍面積的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