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削藩
劉榮一番話,本是向朝堂內外表達自己‘以燕王主持朕加冠之禮’的決心。
但在劉榮話音落下之後,滿朝公卿百官的注意力,卻都被劉榮透露的另一則重磅消息所吸引。
——燕王劉定國,在自己壽命無多,且王太子並沒有任何毛病的前提下,請求劉榮從自己的兒子們當中,‘擇一德行兼具’者為王儲!
這一訊息所暗含的政治信息量,完全可以用‘海量’來形容!
作為漢家諸劉宗親當中唯二的兩家,以及唯一一家尚存於世、尚還在傳延宗祠的‘非太公一脈’遠方宗親,燕王一家對漢家的忠誠度,是完全不需要擔心的。
道理很簡單:人家劉季發達了,五服之內雞犬升天,那是人家澤及親族;
你特麼都和人家出五服了,說是同姓陌生人都不為過,人家還願意給你家封個王爵——尤其還是燕國這般封土遼闊的諸侯國?
這你要是還不做忠臣,那可就是獲罪於天,天理難容了。
燕王一脈對長安天子的忠誠,朝堂內外清楚,天下人也都明白,新君劉榮顯然也心中有數。
所以,這件事最後的結果,大概率會是劉榮經過反覆、嚴謹的考察之後,最終給出‘王太子德行兼具,可堪燕國宗廟’的結論。
說白了,就是給本就名正言順的燕王太子背書,以中央朝堂的立場,承認燕王太子的繼位合法性。
乍一眼看上去,這似乎是脫褲子放屁。
——人家燕王太子本來就能繼承王位,結果你天子榮費勁吧啦繞了好大一個圈,還是讓人家王太子繼位。
這不沒事兒找事兒,平白給自己找事兒幹嗎?
但實際上,但凡是對政治規則有所瞭解的人,都會很輕易的看出:這看似荒誕的彎彎繞,卻能對漢家日後,留下一個極為寶貴的先例。
宗親諸侯命不久矣之時,請求長安審查王儲候選人資格的先例!
對於漢家——對於至今為止,都仍舊在採取郡縣、分封並行,且由郡縣制逐步代替分封制的漢家而言,這個先例的政治意義,完全不亞於太祖高皇帝斬白馬而逝盟:非劉氏,不得王!
如果說,太祖劉邦白馬誓盟,為漢家奠定了‘異姓諸侯天然違法’的政治基礎;
那燕王劉定國此番,便算是為漢家開創了‘王位傳承以天子允准為前提’的先河。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其實是雙贏。
在過去,對於諸侯王而言,王位的合法性,幾乎只能單靠血脈。
即:因為你是先王的嫡長子,所以你繼承了你爹的王位,成為了得到世人認可的諸侯王。
這種單一合法性,即‘法統’來源,不可謂不堅固,但也明顯無法讓所有人信服。
比如某些能力出眾,卻由於母親並非王后,又或是出生稍晚些的王子們,很容易就會生出‘你有什麼了不起的?不就是出生早一點,母親又是王后嗎?’之類的想法。
但在燕王劉定國玩兒了這麼一手脫褲子放屁後,漢家所有跟進這一做法的宗親諸侯,都將為自家的‘後世之君’,贏得除血脈之外的第二份法統來源。
——天子的認可!
在過去,你說寡人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單憑一個嫡長子的身份便得了王位?
你說的沒錯,寡人無力反駁,寡人不挑你的理,也沒法挑你的理。
但現在,寡人除了是先王的嫡長子、王太子,同時還是長安天子官方承認的‘先帝諸子中德行最佳’者!
無論立長還是立賢,這王位都該寡人坐!
或許有人會說了:怎麼?
在過去,諸侯王傳延王位,不需要長安朝堂批准是怎麼著?
理論上來講,上一代諸侯王薨故,王太子繼承王位,確實需要長安朝堂的批准。
但這裡的批准,僅僅只是象徵意義的:你爹死了,你作為王太子合法繼承了王位;
繼承了王位,甚至整合了國中勢力、坐穩了王位,都已經促成既定事實了,再給朕補了一封‘請求即位’的奏疏,朕也絕不會駁回。
很顯然,這種象徵性的‘批准’,與其說是長安朝堂承認諸侯王繼承人的王位合法性,不如說是諸侯王和天子互相給彼此個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