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戈 作品

第1123章 解釋名字中的語義

 相對的,安條克三世的兒子,原本歷史上的安條克四世,本名既是亞歷山大,所以安條克三世是視自己的這一對兒女為亞歷山大大帝和其胞妹克利奧帕特拉的再世。 

 如此就能明白,安條克四世和克利奧帕特拉·忒婭·埃庇法內婭·敘拉在安條克三世心中的地位應該是很高的。 

 安條克三世如此逆天,要以克利奧帕特拉·忒婭·埃庇法內婭·敘拉和嬴宏聯姻,可見安條克三世的心靈在大秦帝國受到了多大的打擊。 

 “誠謝大秦二世皇帝陛下吉言,但小王的女兒只空有一個好名字,若不被大秦二世皇帝陛下納娶,恐怕也不能富貴。” 

 “大秦帝國自朕起便有婚姻法,男女婚配都需成年,若不然既是違法,安條克,不要叫朕為難。”怎麼說呢,婚姻法是有的,也是嬴宏親自明確規定的,不過嬴宏也不是按照婚姻法結婚的。 

 燕鳶和嬴宏私定終身的時候倆人才十一歲,嬴政為嬴宏和王姝蒙妱賜婚時兩位夫人才十歲,趙儀趙珏和嬴宏結婚時年紀也不算大,大宛小公主為嬪時年紀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