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 作品
二百年
他們最終選了裡齊商隊住的旅店,忒斯特直接訂下豪華套房。
豪華套房都是獨立房屋,周遭繁花似錦。房子好,價格自然也令人咋舌。附近只租出去兩套,一套租給阿爾瓦商團的女眷,另一套則住著位貴族子弟。
諾爾看到了其中一位鄰居,那是個年輕的紅髮男子,背後跟著高大保鏢。房屋之間距離較遠,視野被錦簇花團遮擋,似乎沒什麼打招呼的必要。
不得不說,諾爾喜歡這樣的設計。沒人會嫌隱私性太好,不用交際更是加分項。
諾爾和忒斯特的套房分為五個房間,結構類似湊在一起的“呂口呂”——大客廳在中間,周圍四個小間則是獨立臥室、洗浴室和廚房。
客廳中央的桌子上,旅店員工裝飾了大束黃薔薇,附贈烤好的餅乾。兩間臥室斜斜相對,隔音效果相當不錯。
諾爾來到自己的臥室,它約莫十平,佈置了鬆軟的雙人床和木製桌椅。他果斷拉上窗簾,把四輪月亮關在視野外。
他自然是不打算睡的。
諾爾鋪開旅店送的羊皮紙,開始整理記憶裡白鳥城的情報。
白鳥城地處施典那北方邊境,不涉及主線劇情。它唯一的記憶點便是“商隊必經之城”。
統御白鳥城的確實是斯溫家族。不過在諾爾的印象中,斯溫城主是個富態的老頭兒,妻子健在,膝下六個兒女早已長大成人。
諾爾用羽毛筆點了點紙張,他還不太習慣這種蘸水筆。
白鳥城有個主線np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個靠譜的怪老頭,在白鳥城開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確認下,如果那家店和設定裡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東西。
畢竟他們不能穿著一身破爛追蹤殺人狂。
諾爾在桌前坐了個通宵,整理好了“白鳥城行動攻略”。剩餘時間,他將龍屍筆記裡的血書燒去,又用羽毛筆沾血重寫。這次他仔細又小心,用一頁紙就寫好了新魔法。
自創魔法陣旁邊,諾爾用通用語寫下備忘——
【死靈召喚:消耗10~100魔力值,召喚1只低級死靈;該魔法優先消耗魔法材料,施術者最低消耗為1魔力值/只】
【※低級死靈越強,消耗魔力越多】
召喚怪物有自己的屬性,與召喚者強弱無關,非常適合現在的他。諾爾本想再琢磨個高級死靈術,又怕龍屍筆記受不住。
事實就是這樣殘酷。就算諾爾能自編魔法,也逃不過“魔法越強、消耗越大”這一基礎規則。魔力值100以內的小法術,他還能僅憑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龍屍筆記的力量。
然而龍屍筆記就像一次性充電寶,要是把它耗沒了,他得天天揹著山一樣的魔法材料到處跑。
必須先解決筆記的耗損問題。
陽光從窗簾縫中漏進來,諾爾打了個響指,用鬼火燒掉了寫滿文字的羊皮紙。他站起身時,桌上半點灰燼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購置換洗衣物和補給,諾爾則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兩人稍作商議,痛快地決定分道揚鑣。
“我會把你的衣服也買上。”忒斯特說,“記得多在外頭轉轉,咱們還有個城主女兒要找呢。”
“你一個人買?”
忒斯特擺擺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別忘了,當初你可是相當‘坦誠’。”
“……”
諾爾面無表情地噴了口氣。就在這時,他發現了一個小小的變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環藏了起來。
先前在新手村,諾爾聽那個布萊提過。他說玩家耳環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長回來。
要想隱藏“玩家”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偽裝耳環,忒斯特選了後者。
忒斯特一頭引人注目的銀白長髮,耳環在髮絲下若隱若現——他將耳環墜子黏上耳垂,還把它刷成銀色,加了半顆珍珠。現在它看起來像銀包邊的珍珠耳釘,幾乎與那銀色髮絲融為一體。
豪華套房都是獨立房屋,周遭繁花似錦。房子好,價格自然也令人咋舌。附近只租出去兩套,一套租給阿爾瓦商團的女眷,另一套則住著位貴族子弟。
諾爾看到了其中一位鄰居,那是個年輕的紅髮男子,背後跟著高大保鏢。房屋之間距離較遠,視野被錦簇花團遮擋,似乎沒什麼打招呼的必要。
不得不說,諾爾喜歡這樣的設計。沒人會嫌隱私性太好,不用交際更是加分項。
諾爾和忒斯特的套房分為五個房間,結構類似湊在一起的“呂口呂”——大客廳在中間,周圍四個小間則是獨立臥室、洗浴室和廚房。
客廳中央的桌子上,旅店員工裝飾了大束黃薔薇,附贈烤好的餅乾。兩間臥室斜斜相對,隔音效果相當不錯。
諾爾來到自己的臥室,它約莫十平,佈置了鬆軟的雙人床和木製桌椅。他果斷拉上窗簾,把四輪月亮關在視野外。
他自然是不打算睡的。
諾爾鋪開旅店送的羊皮紙,開始整理記憶裡白鳥城的情報。
白鳥城地處施典那北方邊境,不涉及主線劇情。它唯一的記憶點便是“商隊必經之城”。
統御白鳥城的確實是斯溫家族。不過在諾爾的印象中,斯溫城主是個富態的老頭兒,妻子健在,膝下六個兒女早已長大成人。
諾爾用羽毛筆點了點紙張,他還不太習慣這種蘸水筆。
白鳥城有個主線np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個靠譜的怪老頭,在白鳥城開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確認下,如果那家店和設定裡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東西。
畢竟他們不能穿著一身破爛追蹤殺人狂。
諾爾在桌前坐了個通宵,整理好了“白鳥城行動攻略”。剩餘時間,他將龍屍筆記裡的血書燒去,又用羽毛筆沾血重寫。這次他仔細又小心,用一頁紙就寫好了新魔法。
自創魔法陣旁邊,諾爾用通用語寫下備忘——
【死靈召喚:消耗10~100魔力值,召喚1只低級死靈;該魔法優先消耗魔法材料,施術者最低消耗為1魔力值/只】
【※低級死靈越強,消耗魔力越多】
召喚怪物有自己的屬性,與召喚者強弱無關,非常適合現在的他。諾爾本想再琢磨個高級死靈術,又怕龍屍筆記受不住。
事實就是這樣殘酷。就算諾爾能自編魔法,也逃不過“魔法越強、消耗越大”這一基礎規則。魔力值100以內的小法術,他還能僅憑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龍屍筆記的力量。
然而龍屍筆記就像一次性充電寶,要是把它耗沒了,他得天天揹著山一樣的魔法材料到處跑。
必須先解決筆記的耗損問題。
陽光從窗簾縫中漏進來,諾爾打了個響指,用鬼火燒掉了寫滿文字的羊皮紙。他站起身時,桌上半點灰燼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購置換洗衣物和補給,諾爾則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兩人稍作商議,痛快地決定分道揚鑣。
“我會把你的衣服也買上。”忒斯特說,“記得多在外頭轉轉,咱們還有個城主女兒要找呢。”
“你一個人買?”
忒斯特擺擺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別忘了,當初你可是相當‘坦誠’。”
“……”
諾爾面無表情地噴了口氣。就在這時,他發現了一個小小的變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環藏了起來。
先前在新手村,諾爾聽那個布萊提過。他說玩家耳環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長回來。
要想隱藏“玩家”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偽裝耳環,忒斯特選了後者。
忒斯特一頭引人注目的銀白長髮,耳環在髮絲下若隱若現——他將耳環墜子黏上耳垂,還把它刷成銀色,加了半顆珍珠。現在它看起來像銀包邊的珍珠耳釘,幾乎與那銀色髮絲融為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