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一人行兇,全家六口獲罪!2001年重慶“12·30”兇殺案
蔡勝昌以為兒子投案自首就會沒命了,不僅不講兒子藏匿的地方,反而向民警提供了虛假情況:“蔡孟林最喜歡去姐姐家玩,有可能到我女兒蔡曉蘭家去了。”
於是,汪支隊長一行立即讓蔡勝昌帶路,迅速趕往彭水縣鬱山鎮清灘村抓捕蔡孟林。
為趕時間,追捕組民警沿著陡峭的山路,扯著山上的茅草往下滑,有的民警手被茅草劃破出血也全然不顧。下山後又租船過河,走了近3個小時的山路,於下午6時許趕到蔡曉蘭家。通過調查走訪,民警得知蔡孟林根本沒有到該家,蔡父完全說了假話。當晚10時許,飢腸轆轆的民警又頂著凜冽的寒風,帶著蔡勝昌摸黑行走在崎嶇陡峭的山路上。
民警租了一條木船,沿河上行趕往鬱山鎮蔡勝昌家抓捕。時值深冬的夜晚,船上的民警被刺骨的河風凍得直打顫。凌晨2時許,木船平安抵達鬱山鎮,船伕聽說公安民警在連夜追捕殺人犯,深受感動,一再表示盡義務不收錢。民警執意丟下30元租金,然後上岸追捕。
天亮後,勞累一天一夜的民警,拖著疲憊的身軀返回黔江。
2002年1月1日,涉嫌窩藏犯罪的蔡勝昌被黔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巖洞裡躲避一天的蔡孟林見天快黑了父親也沒有回來,便來到沙壩鄉的老表向玉川家,並對向說在黔江打架搞死人一事,要躲幾天。徵得對方同意後,在其家住了3個晚上。
2002年元月4日,蔡孟林逃回到鬱山鎮和平村其么爸郭平(案發後,已外出打工)家躲避一晚,隨後又到其么娘蔡盛芝家躲避了4天,最後又來到和平村2組其哥哥蔡曉陽家。
蔡曉陽是位木匠,走南闖北,見識較廣。在案發第二天他便從母親口中得知弟弟行兇殺人的消息。按說蔡曉陽開初還是打算規勸兄弟投案自首的。在得知父親因包庇窩藏弟弟被警方刑拘的消息,他感到事態很嚴重,還主動來到黔江區公安局,找到刑警支隊汪支隊長探聽情況。汪支隊長對他講清法律條文,曉以利害關係,希望他配合公安機關抓住其弟。他也承諾:一旦見到弟弟,一定送其到投案自首。
然而,三天後,當畏罪潛逃的蔡孟林真正找上門來時,他卻忘了承諾和法律的嚴肅,只顧手足之情,積極活動,幫助弟弟外逃。
蔡孟林在他家躲藏到第三天晚上,蔡曉陽害怕警察找上門來,又將兄弟送到本縣石柳鄉馬蘭村與自己有交情的朋友蔡登順家。身為鄉計生幹部的蔡登順也感念兄弟深情,在得知蔡孟林殺人潛逃的情況下,仍留蔡孟林在家裡躲藏,並與蔡曉陽出謀劃策。他們知道車站、碼頭肯定有民警守候,坐長途車容易落網,只有搭乘貨車才好隱蔽出逃。
2002年1月12日清早,蔡曉陽來到石柳鄉橋地村堂叔蔡勝友家,並告訴其兄弟蔡孟林把人殺了,公安局的在到處捉他,希望與外界接觸較多的堂叔想辦法幫助其弟弟到外地躲避。正好,蔡勝友知道漣湖鄉一個朋友要開大卡車回遼寧省,就與蔡曉陽一同來到石柳街上,打電話與朋友聯繫,得知車上還有座位時,聲稱“侄兒要到遼寧去找打工的父母,請幫忙順路照顧。”那位朋友不知內情,爽快地答應了,約定次日下午出發。
出逃的車輛聯繫好後,蔡曉陽打電話將情況告訴堂兄蔡登順,讓其晚上將蔡孟林送到蔡勝友家。自己便回家為兄弟外逃籌備路費。
當晚6時許,蔡登順陪著蔡孟林來到蔡勝友家。晚11時許,蔡曉陽帶著母親向德芝當天賣穀子籌集的2000元錢,與么爸郭平共同租乘一輛摩托車趕到蔡家。
蔡曉陽將錢遞給蔡孟林,還反覆叮囑:“你已經成人了,自己做的事自己要負責。如果被警察抓住,不要連累別人,不然我們大家也跟著坐牢。”
郭平也給了40元錢給蔡孟林。
蔡孟林很感激,當場對親友們發誓“絕不會說出親友的幫助。”
第二天下午,蔡勝友陪著蔡孟林來到漣湖鄉街上,將其送上了開往遼寧的卡車。
由於蔡曉陽、蔡勝友、蔡登順等親友的竭力幫助,致使蔡孟林成功外逃,給警方的抓捕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在案發的一個多月裡,為了抓捕蔡孟林,黔江區公安局的150位民警曾晝夜在嚴寒中守候布控、堵截查緝,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