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膽大妄為,當街弒警!1998年鞍山市“5·21”特大凶殺案
1998年5月21日3時20分,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駐湖南中隊中隊長李強和兩名幹警著便裝巡邏到湖南地區的湖圓賓館西側時,見一個身著深藍色長袖襯衣的男人,這個人見有人過來,臉露慌亂,慌忙地啟動了一輛綠色輕騎踏板式摩托車,那男子不遠處還有一個騎紅色摩托車的男人。李強一搭眼,看見摩托車沒牌子,職業的敏感使他覺得這兩個人不像正路人。
李強快步走過去,又發現摩托車上放著一把大鐵鉗子,李強搶步上前,一把抓住那個男子的左胳膊,問道:“拿這鐵鉗子幹什麼?”
“你管我幹什麼?
”那個男子挺兇,邊說邊掙胳膊。李強手勁很大,那個男子沒能抽回左手。
“走,跟我回去。”
“上哪兒?”
“派出所”。
“你是……”
“我是警察。”
那個男子眼神中露出一絲兇光,扭過臉朝那騎紅色摩托車的人喊到:“哎,你快過來,這個人是警察,他想找麻煩!”
喊聲挺大,李強剛一扭頭。那男子“刷”的從腰間抽出手槍,李強還沒來得及回頭。槍就響了,子彈從李強太陽穴穿出。李強身子一歪,倒下了,那持槍男子啟動油門後,一揮手,兩輛摩托車箭一樣竄出去……
年僅28歲的李強當場犧牲,現場遺留下一枚六四式手槍的彈殼……
鞍山市公安局範局長憤怒地把拳頭砸在桌子上,眼裡含著淚:“立即成立專案組,動用全部警力進行排查,”接著他的聲音低了下來:“李強死得太可惜了,此案破不了,是我這個公安局長的恥辱。”
16時30分,遼寧省公安廳莊副廳長專程從瀋陽趕到鞍山,與鞍山市委常務副書記,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來到李強家,看望李強家屬。此刻,李強家門前已擺滿了鄰居和許多素不相識的人們送來的花圈……
5月23日7時,鞍山市公安幹警及各界代表800多人在鞍山市殯儀館為李強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李強身著人民警察制服,安詳地躺在鮮花叢中,他的身上蓋著黨旗。李強的愛人黃素華抱著6歲的女兒李馨玉。李馨玉看著淚眼朦朧的媽媽,問:“爸爸,不會醒了嗎?”
母親流著淚點頭。
“那就再也不能回來了,是嗎?”
“不能了。”
“不,我要讓爸爸回家!”李馨玉張開雙手撲向爸爸,黃素華抱住女兒。
“爸爸,我要爸爸……”一個孩子悽慘的哭聲,讓在場的許多人落淚了。一
個年輕粗壯的警察默默將李馨玉抱在懷裡,向黃素華鞠躬,抬起頭已是淚掛腮邊,他說:“大嫂,我們向你保證,我們會用最短的時間抓住兇手,然後崩了他!”
這個年輕警察的話代表著一種意願。
“5·21”案件作為鞍山市第一號公案。
全市3000多警察在晝夜排查搜尋著兇犯的蛛絲馬跡,隨偵查的深入,警方確定這起案件與發生在遼寧省內的3起襲警搶槍案有著必然的聯繫。這3起襲警搶槍案一起發生在遼陽,一起發生在錦州,一起發生在瀋陽。鞍山是這3起襲警搶槍案的延續。
據鞍山警方記載:從李強犧牲第二天到1998年6月28日,警方排查嫌疑對象人,檢驗了567支六四式手槍,然而,卻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線索。
1998年8月26日中午,鞍山市立山區一家歌舞廳,走進一箇中年男子,他穿一套藍色西裝,內著白色圓領絨衫,圓臉,單眼皮,頭髮蓬鬆,一雙眼睛帶著一絲疲倦,他慢騰騰從褲兜裡掏出一包東西放在寄存處的吧檯上,叫了一聲:“把這個給我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