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膽大妄為,當街弒警!1998年鞍山市“5·21”特大凶殺案
到了3樓,發現兩個男子瞅著他,他返身又往上走,發現剛才那兩個嘮嗑的男人堵住了他的退路。邊維剛似乎明白了什麼,身子往牆上一靠,便伸手打開大個大包。說時遲,那時快,李勇、張躍東、潘中華、劉照心這4個身著便衣的警察朝他猛地撲了過去。邊維剛依牆轉身,飛起一腳,卻踢空了,張躍東一個勾拳打過去,就把邊維剛打個跟頭。接著一腳就把他踢懵了。幹警們把他雙手銬上後,從地上的大哥大包中翻出一支子彈上膛的五四式手槍,兩梭子子彈,一把匕首和一把自制的撬壓工具。
至此,從5月21日案發到破案歷時95天。同時,正像警方確定的那樣,鞍山“5·21”大案與發生在遼寧境內的3起襲警搶槍案都是單傑和邊維剛乾的。這兩個兇犯正是雙手沾滿乾淨的鮮血……
單傑和邊維剛捕前都是41歲。單傑1980年因傷害罪被判3年刑。邊維剛1979年因搶劫被判刑,兩人都在勞改支隊六大隊服刑。
刑滿釋放後,二人經常往來。1992年初,單傑找到邊維剛商議到遼陽市去搶劫,邊維剛點頭同意,二人便準備了兩把尖刀,幾次前往遼陽作案。
後來,二人覺得小打小鬧不過癮,得作大案。兩人遂琢磨搶警察的槍。他們最先瞄上了遼陽市白塔區公安分局勞動街派出所民警羅嘉崢。
1994年12月7日17時多,羅嘉崢騎自行車載女兒回家,單傑先騎自行車搶在羅嘉崢之前五六十米遠的地方停著,邊維剛在後面跟著。當羅嘉峰騎到單傑身邊時,單傑上前攥住警察的雙手,自行車倒地了……這兩名歹徒扎羅嘉峰心臟兩刀致羅嘉崢死亡,搶走其佩帶的五四式手槍一支,子彈7發。然後,二歹徒倉皇逃走。
這支五四式手槍由單傑佩帶,但邊維剛也想搞到一支槍。1995年9月1日14時30分,天下著雨,這兩名歹徒在錦州尾隨騎自行車回家的錦州鐵路公安處民警任青海至一橋洞下,見左右無人,單傑用刀狠狠地向任的後背扎一刀,任青海倒地後,把刀拔出來,站起來向單傑撲過來。邊維剛見狀,拔槍從後向任青海開了一槍,任青海再次倒地後,二歹徒上前搜身,發現這警察身上沒帶槍,遂逃走。任青海重傷後,致終身殘廢。警方從現場提取了五四式手槍彈殼一枚。
1995年12月13日17時10分,災難又落到了遼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民警黃顯權身上。他下班回家將自行車存入小區車棚後,步行至家門北側8米處時,早已等候在樓西牆處的這兩名歹徒衝出來,朝黃顯權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擊中頭部致黃顯權死亡,搶走黃佩戴的六四式手槍及6發子彈。案後,兩名歹徒各騎一輛自行車逃跑。
從此,單傑換上了這支六四式手槍,邊維剛手裡也有了一支五四式手槍,作起案來更加猖狂。
1997年4月26日14時左右,瀋陽市鐵西區居民李某從中山公園集郵市場騎自行車回家,行至3樓欲開家門時,聽見後邊有人急步上樓,並令其放下手中提包。李某轉頭看時,對方開槍射擊,擊中李某肩部,手提包被搶走,裡面裝有7冊集郵冊,歹徒騎自行車逃跑。
不久後,這兩個惡魔被押赴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