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43章 師耶?魔耶?1994年綏江縣“5·16”退休教師殘害兒童案

 看著奄奄一息的孩子,李時源覺得大氣已出。他解開捆綁張真芒雙腳的穀草繩,把完全處於昏迷狀態的張真芒抱到距離商店9.8米的公路排水溝內,又悄悄返回店中。

 當日14時許,張真芒從昏迷中甦醒過來。他感到口乾舌燥,就慢慢向不遠處的池水塘挪動。在路邊擺攤的個體商何興會見路上突然冒出個傷痕累累的小孩,大吃一驚,便走近問道:“你是誰家的孩子?叫什麼名字?咋被整成這種樣子?”小孩只把嘴唇動了動,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何興會看到小孩臉上、手上在流黃水,眼睛盯著水塘方向,又心疼地說:“口乾,想喝水?”她見孩子點了一下頭,趕緊舀了一碗水遞到孩子嘴邊。何興會怕再發生意外,就把孩子抱到自己的攤前,才請人捎話給黃坪小學的老師、同學,要他們趕快來認這個受傷的小孩。

 受傷的孩子睡在何興會攤前,很快吸引來一大群人圍觀。善良的人們不停地問這問那,孩子仍微閉著眼喘息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李時源也在圍觀人群中,他不住地嘆息著,詢問著:“這娃兒是哪家的?被整得這樣兇,什麼人真是太狠心。”

 隔了一會,他又“光臨”何興會攤前,做出一副傷心的樣子,假仁假義地擠出幾滴眼淚,表示比別人更疼愛、更關心這個被殘害得半死不活的兒童。

 黃坪小學的幾個學生認出受傷的是學前班的小朋友,便不顧似火的驕陽,圍成一圈,脫下衣服給他遮蔽太陽。有的跑進學校,找到正準備上課的王祖會老師,報告張真芒受傷的消息。

 王祖會老師聞訊,丟下書本,推起自行車趕到何興會攤前。她顧不上跟何興會打招呼,一邊小心翼翼地把張真芒抱上自行車,扶著送往黃坪醫院,一邊安排認識張真芒家的學生立刻通知其父張利濤到醫院商量搶救治療事宜。

 張利濤在醫院守護了一天一夜後,見兒子張真芒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就託人去向公安機關報案。

 綏江縣公安局接到報案,馬上由技偵科長李康等組成破案組,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取證,根據有關人員提供的大量事實和線索,於5月18日依法傳訊犯罪嫌疑人李時源、譚明珍夫婦。面對威嚴的公安民警,李時源答非所問地說:“我出於同情心可以出錢醫孩子,但要硬說是我整的,我冤枉。”

 他還極力狡辯:“這個問題(指張真芒受傷)我是無罪的,只是群眾在檢舉,我沒得辦法。”

 譚明珍供述作案經過後,經過公安人員進行耐心細緻的法制宣傳教育,李時源才吞吞吐吐地交代了殘害張真芒的過程。

 李時源在5月19日被依法收容審查。5月23日至7月14日的53天中,監所中的李時源接連不斷地給兒女寫信,要他們把張利濤父子請到家中,酒肉招待。李時源還要他家裡的人找到願作假證的人,以便把他“保釋回去”。

 與此同時,李時源給張利濤寫了兩封信,攀親認戚,很慷慨地保證要送張家1000元,並許諾“以後還有幫助”。他還在同一天給3個人分別寫信,要這3人書面證實他在發案當天不具備作案時間和條件,言明,只要這3個人能夠照辦,每人可得“答謝”500元。

 李時源寫了23封信後,自認為一切已安排妥當,在1994年9月16日綏江縣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判時,他振振有詞地說:“張真芒在什麼地方被振殘折磨我一概不知,判我三小時有期徒刑都不服。”他完全沒有想到,他在看守所寄出的信件已作為證據全部收入案卷。

 經綏江縣公安局法醫鑑定,張真芒顏面部的燙傷分別為:前額至鼻為淺2度,鼻唇溝至上下口唇周圍為深2度。左手掌為3度,右前臂為淺2度,左肘下為i度。

 張真芒住院治療62天,花去醫藥費1580.84元,護理費和車船費627元,營養費186元。經治療後張真芒左手掌仍有一橫形疤痕,小指彎曲,虎口粘連,後期治療費還需1500元。

 張真芒住院期間適逢農村大忙季節,5月19日張真芒的母親到醫院看到孩子這副慘不忍睹的模樣,一下子昏倒在地上,雖經兩個多小時搶救甦醒過來,卻已精神失常,直到6月6日後才逐漸恢復正常。張利濤家遭此橫禍,錯過一年中的最佳節令,包穀地沒有薅,稻田秧苗無人管理,這一年,張家包穀比平常年景欠收600斤,稻穀欠收120斤。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因此而跌入窮困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