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64章 惡魔竟住在馬路對面,1997年昆明“4·22”盤龍江浮屍案

 經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刑偵大隊法醫屍檢,發現氣管內無異物,可排除溺死可能。有窒息象徵,分析認為死者系被阻塞口、鼻窒息而亡,並伴有顱腦損傷徵象。

 很明顯,王玉明系生前被害後入水的。

 根據屍體腐敗情況分析,死者死亡時間為4~5天前,入水時間為4天左右。

 一名天真無邪、活潑可愛的少年,慘遭綁架,歹徒喪盡天良竟然“撕票”。官渡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六甲所的民警們個個義憤填膺,發誓不捕獲兇手決不罷休。在分局的統一指揮下;一張縝密的緝捕犯罪分子的大網迅速展開。

 犯罪嫌疑人敢於在村中綁架並殺害人質,證明其膽大妄為,兇狠殘忍滅絕人性。犯罪嫌疑人發出恐嚇信之後銷聲匿跡,將王玉明殘殺後就拋屍於本村前面盤龍江中,這些都充分證明兇手十分接近王玉明,極可能就是與王玉明同村的人。

 犯罪嫌疑人的那封恐嚇信成為了偵破工作的突破口。一名又一名可疑人員被找來,接受公安民警的調查。公安民警經過艱苦細緻的工作,獲取了四百餘份調查材料,並讓每個嫌疑人都留下了筆跡。

 疑點最終留在了王玉明的鄰居金建昆身上。

 昆明市公安局筆跡檢驗專家將查獲的金建昆寫給某女孩的情書與恐嚇信字條進行比對檢驗鑑定,發現二者在書寫水平、運筆、搭配比例、單字的寫法及一些細節特徵上存在大量符合點,反映了同一人的書寫習慣,得出結論:恐嚇字條是金建昆書寫的。

 1997年6月16日晚9時,金建昆外出剛跨進家門,即被公安民警生擒。

 犯罪嫌疑人金建昆,男,現年2歲,漢族,初中文化,農民,是與被害人王玉明家僅一路之隔的鄰居。

 在確鑿的證據和事實面前,經過長達6個多小時的審訊,犯罪嫌疑人金建昆再也無路可退,哀嘆一聲,於6月17日凌展3時許向公安民警交代了整個綁架勒索、殺害王玉明的犯罪經過。

 在這裡,讓我們摘抄一段金建昆的交代筆錄材料,以昭示其罪惡的靈魂:

 時間:1997年6月17日凌晨3時40分至6時。

 地點:官渡公安分局刑偵大隊。

 訊問人:官渡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偵查員。

 問:金建昆,我們今天把你帶到公安局,你知道為什麼嗎?

 答:知道的。因為我綁架了我家隔壁的王玉明,後又將王玉明殺死,丟在盤龍江裡。

 問:我們希望你認清形勢,老老實實,實事求是地把全部事情經過交代清楚?

 答:好,我交代。

 我於今年4月16日前就有想法,想綁架我家隔壁的王玉明,敲詐一筆錢。4月17日中午11時左右,我從我家出門,見我家隔壁的王玉明放學回家,我便喊:“玉明到我家老房子去!”

 王玉明問我:“整哪樣去?”

 我講:“走到我家老房子那裡就知道了!”

 於是,王玉明便跟著我到了我家老房子。我用鑰匙開了門,我先進去,王玉明也跟了進來。我進門時,從門口撿了一根長30多釐米的細麻繩藏在身上。王玉明跟我進門後,我就關好房門,接著順手用撿的細麻繩反手勒住王玉明的脖子。王玉明反抗,用他的手拉我,我使勁用力,一下便把王玉明勒昏了。王玉明昏掉後,我用老房子內的一根揹包帶把王玉明的手和腳捆在一起,接著用一塊麻布堵住王玉明的嘴。整完後,我便關門上鎖,回到我家的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