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64章 惡魔竟住在馬路對面,1997年昆明“4·22”盤龍江浮屍案

 回到家後,我聽到王玉明的媽媽在喊王玉明,喊了幾聲便沒有喊了。於是我在家裡,找來紙和筆,寫了一張紙條,內容是:想要你兒子活著的話,速準備五萬元現金,不準讓第三者知道,若不照辦,準備收屍!切記!

 接著又在這張紙的背面寫道:錢準備好後連同這字條於18日凌晨3點放在你家房背後上橋的第一個水泥欄杆下面。然後回家等人,收到錢後放人!

 寫好字條後,我又返回到我家老房子,開門看見王玉明已醒過來,我就上去騎到他的身上,將捆綁他的揹包帶解開,脫掉他身上的運動衣和足球鞋,將腳手捆在一起,又用一根繩子勒住他的脖子。捆好後,我拿著王玉明的衣服、鞋子,將寫好的字條塞進王玉明的一隻鞋子內,之後我鎖好門,抱著衣服、鞋子走到王玉明家門口,把衣服、鞋子丟在他家門口。

 當日下午5點鐘左右,王玉明家的人開始到處找王玉明。我有點害怕,當晚沒敢去拿字條上要的那些錢。第二天中午12點,我又去到我家老房子,打開門一看,王玉明已經不動了,我用手摸摸身上已經僵硬了。我知道王玉明已經死了,就想著趕快處理屍體。

 當晚9點多鐘,我在老房子內找了一條麻布口袋,解開捆綁的揹包帶,用麻袋將王玉明裝在裡面,用力背起麻袋,順著小巷走到盤龍江邊,將屍體丟在盤龍江裡。

 問:你這次作案是什麼時間開始預謀的,你把你的預謀過程講一下?

 答:是4月16日那天。當時我想掙點錢,我是臨時打的主意,我沒有固定目標。

 問:你為什麼要選擇王玉明作為目標?

 答:那天剛好遇著他,我想喊得著就綁架,喊不著就不綁架。

 問:案發後你為什麼不逃跑?

 答:我想找不到我頭上。

 問:為什麼6月16日晚9時抓到你,審訊到次日凌晨3點半才交代問題?

 答:先是不想承認,因為講出來……我還不想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犯罪嫌疑人金建昆因綁架罪、故意殺人罪,被執行死刑。

 綁匪金建昆為勒索錢財而綁架11歲小學生王玉明,且將其勒死後拋屍盤龍江。金建昆為錢發瘋發狂而綁架殺人,我們在從事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千萬別忘了精神文明建設!同時,對待一切危害社會的罪犯,必須繩之以法。不要忘記,我們必須緊握法律利劍砍向窮兇極惡的罪犯,同時,善良的人們要注意管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