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她曾是“財大一朵花”,為滿足自己,施“美人計”成間諜
真正投身到商界,邱敏慧開始感覺到事業的壓力。像昔日在學校裡一樣,她不允許任何一個同事的社會交涉能力勝過自己。她迅速地熟悉了松羚公司的各種業務內容,積極聯繫業務,為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獻計獻策,終於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老闆也開始注意到她的才華。
邱敏慧認為,自己的那些才華算不了什麼,而美貌青春都是有時限的,一旦人老珠黃就再也沒有人會在意她。她必須抓住一切機會,把自身的優勢充分地開掘出最大的價值。於是,她用她的法寶——“青春”拉攏臺陽公司業務部經理崔一林,使其向松羚靠攏。而崔提供的關於電子產品底價的重要經濟情報對於松羚公司太有價值了——至少給公司帶來上千萬美元的效益。
邱敏慧勾搭崔一林不過是生意場上的“美人計”,但被崔妻李翠雲發覺後,這位妻子以為自己的老公搞婚外情,於是醋意大發,接著便有了民事訴訟案。這並沒有對邱敏慧造成什麼影響,相反的,她很快被提升為公司公關部部長,月薪元。
1998年3月至10月間,邱敏慧認識了外貿局副局長李某,並再施“美人計”誘惑他下了水……
然而,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如果說是色相之計使她獲益頗豐,那麼也正是色相之計把她推進了監獄。
真正失去了自由之後,邱敏慧才明白,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2001年10月9日,她因行賄罪和竊取商業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摘錄如下:“刑事案件:被告李振平,市外貿局副局長,犯有貪汙、受賄罪……邱敏慧,日本松羚公司公關部部長……在邱的色相誘惑下,李……”
“民事訴訟:受害者李翠雲……其夫崔一林系臺陽公司業務部經理……邱敏慧,日本松羚公司公關部人員……因邱與崔長期有不正當關係影響家庭和睦,李翠雲以邱第三者為由提出訴訟……”
2006年底,在北京某勞改場所,記者見到了本文的主人公邱敏慧。這是個比較爽快的人,對自己的過去並不隱瞞,待記者說明來意後,她就滔滔不絕地敘述起了她的經歷……
“也許是我的價值觀與當今社會不合,我一直認為:青春就是資本。”最後她補充說。很有諷刺意味的是,邱敏慧從反面說明了濫用青春這種資本將會是何種下場。
具體到這起案件,關於邱敏慧角色最準確的描述,應該是商業間諜。當然,貪圖非法物質利益是她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的確,貪慾的膨脹,讓男人發昏、女人沉淪。因為錢,女性深深陷入恥辱與悔恨交織的痛苦煎熬之中。如果僅僅貪圖虛榮去傍大款,邱敏慧的行為還構不成犯罪,最多也就是說她生活態度不端正,生活目標錯誤。但是,邱敏慧在松羚公司為了推展業務,不僅使用色相勾引商業上的關鍵人物,而且行賄、竊取商業秘密,最終被繩之以法。
邱敏慧的墮落、犯罪建立在其一貫的生活態度、生活目標的基礎之上。她的苦心奮鬥所換來的只是身陷囹圄的改造。
邱敏慧是一個極為好勝的人,總是不甘於落後,本來這不算什麼壞事,但是她的這種好勝不是依靠正當的事業奮鬥而是一直在憑藉自己的“青春色相”。老天爺賜給她一副好的皮相,本來可以說是垂青於她,在這個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誰不愛美呢?然而禍中有福、福中有禍,這副色相一旦成了她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奮鬥資本,她就誤入歧途了。古代帝王后宮嬪妃成百上千競相爭寵,那是因為女性在那個社會里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出路。而今天呢,女性的社會地位日益提高,有許多機會和選擇。
邱敏慧的生活目的也是錯誤的,並且這種錯誤在當今社會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開始沉湎於“被追求”的幸福旋渦中,不認真地對待生活,實際上僅僅是為了滿足內心裡徒有的虛榮心,可以說生活還迷茫;傍上大款後,虛榮心越發地得到滿足,並且在這個時候邱敏慧開始明確一個信念:金錢至上,用金錢衡量一切的價值。這是非常錯誤的,她從根本上歪曲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的價值觀。
現在如果總結一下邱敏慧的生活方式,我們就會意識到她實際上是在運用自己的“色相”手段處心積慮地去滿足自己的金錢慾望。有這樣的思想根源,走向犯罪是必然的,即使沒有李振平案件,也會有第二樁刑事案件把她送上被告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