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71章 臥鋪車被洗劫一空,1999年昆明市“10·18”特大搶劫案

1999年10月18日凌晨1時10分,一輛臥鋪夜班車行駛到雲南省昆明市宜良市七星村岔路口處,突然一陣喧譁和吵鬧聲將蘇某驚醒,他以為車已到昆明菊花村終點站。

 “把錢和身上的金戒指都交出來!”有人大喊。

 “哎喲!”有人慘叫。

 蘇某頓時驚慌起來。他看到幾個頭戴遮陽帽和口罩的男青年用刀挨個指著車上的人大聲喊叫。緊接著,他們中的一個突然用刀指向了他。“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

 “沒有!”被嚇得臉色發白的蘇某下意識地說了一句。

 那青年衝他就是一刀,接著,又是一刀。他急忙告饒,忍著劇痛把身上的錢物掏出來交給那個戴遮陽帽的男青年。

 “咚”的一聲悶響,一陣冷風迎面刮來。

 “有人跳窗了!”

 “乾脆下去把他搞死!”幾名劫匪大聲嚷著,但卻不見他們叫停車。

 手持西瓜刀站在司機身旁的一名劫匪命令司機把車開向一個岔路口,又行駛了幾十米,劫匪喝令停車,又繼續搜搶車上的其他乘客。連蘇某在內,一共有4人捱了刀子。膽小的婦孺瑟瑟發抖,捂住嘴哭泣。車內燈光微弱。除把住車門未戴遮陽帽、手中舉著一支烏黑手槍的劫匪外,其餘4人均戴著口罩、遮陽帽和手套。

 5個劫匪,3人負責搜搶乘客,1人負責“照看駕駛員”。全車乘客,除一人跳窗外,絕大部分均被搜掠一空。“大功”告成,5名劫匪陸續下車。

 先前在門邊的持槍劫匪朝車輪打了兩槍後,這群惡魔便很快消失在夜幕中。

 凌晨2時許,宜良縣公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紅河州汽車運輸公司駕駛員張耕武的報案,稱其所駕駛的臥鋪夜班車在宜良七星村岔路口處遭到搶劫……

 接報後,達奇明副局長、張志強副政委立即率領刑偵大隊、巡警機動中隊趕到七星村案發現場。他們到達現場後,迅速將傷者交給聞訊而來的石安公路交警大隊民警送往醫院搶救。同時,他們向駕乘人員詢問了解5名劫匪的體貌特徵;向昆明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接著,達副局長迅速調集全局警力封鎖宜良境內的出口和所有路段,分組追蹤搜索。

 現場勘驗工作同時進行。

 震驚省市昆明市公安局主管刑偵的王雲發副局長得知情況後,連夜率刑偵支隊技偵民警驅車趕到現場。宜良縣公安局楊富局長、陳興平副局長也隨後從外地連夜趕到現場。

 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思祥、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杜敏、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吳文燦副總隊長等領導先後率領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

 現場位於國道324線七星村老路上,南面距岔路口300米處為石安公路。臥鋪大客車頭北尾南,右側前後輪胎已破癟。

 從車輪旁路面上提取了子彈殼兩枚,又在左前輪西南面溝渠中提取到第三枚子彈殼。第二現場位於324線的一彎道處,一男性乘客頭南腳北躺在地上,已死亡,系從車上跳下後立足未穩,隨即被一輛過路車碾碎頭顱致死。車內9號、19號、14號以及駕駛員的床鋪上有多處血跡。

 該車從開遠汽車客運北站發車,發車時間為17日晚10時30分,18日凌晨1時10分遇劫。5名犯罪嫌疑人均同乘該車,實施搶劫時從後排上鋪跳下來。全車乘客均遭洗劫,被搶走現金一萬六千餘元,移動電話兩部和照相機、傳呼機各一臺以及手錶、金戒指等物。

 案件發生後,省市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對案件的偵破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宜良縣公安局副局長陳興平在現場正工作中,出租汽車司機朱某向他反映:今晨6時10分,有5名男青年在石林縣火車北站外面要租車到陸良,行蹤詭異,他們由於害怕而未答應租乘。他們的衣褲上均沾有泥土,有一人衣服內腰部鼓起,像藏著兇器。朱及另外兩名出租車司機曾打電話向岔口派出所報告了這一情況,岔口所民警驅車趕到火車北站時,5名租車人已不知去向。

 指揮員和民警們分析:這5名租車人與5名犯罪嫌疑人在人數上一致;衣著特徵與可能攜帶的物品相符;在七星村路段作案後逃跑,徒步到達石林火車北站,在時間上也相差不大。

 張副廳長和杜敏局長獲悉這一情況後,果斷下令:立即在交通要道設卡堵截,形成最大包圍圈,防止犯罪嫌疑人“殺回馬槍”,防止犯罪嫌疑人涉江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