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臥鋪車被洗劫一空,1999年昆明市“10·18”特大搶劫案
上千警力的圍追堵截,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蹤跡。19日下午6時許,杜敏局長果斷下令撤卡,轉入專案偵查。
由杜敏局長主持,省、市、縣各級公安技、偵民警參加的案情分析會認為:此案有組織、有預謀,準備充分;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確,具有反偵查意識,不排除有勞釋人員參與;持槍動刀,膽大妄為,反社會行為強烈;犯罪嫌疑人從開遠上車,在當地應有落腳點;犯罪嫌疑人不是臨時糾集的烏合之眾,很有可能負案在身;犯罪嫌疑人年齡在20--35歲之間,曲靖、陸良等地口音。
根據以上分析意見,制定了偵查方案:組成“10·18”專案組。市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劉海昆、宜良縣公安局陳興平副局長、石林縣公安局張永清副局長、省廳作戰室副主任遲安平為專案組成員,偵查重點放在三點一線,即開遠、宜良、石林三個點至開遠一線,方向是重點排查兩勞釋放人員以及各地掌握的重點人口;對槍彈進行檢驗,發現槍源;向全省發佈案情通報,串並類似案件。
千餘名民警投入戰鬥。在開遠市,專案組對兩勞釋放人員、重點人口以及戒毒所、勞教所和監獄、勞改單位進行排查、篩選,工作量之重,規模之大是全省警方協作史上罕見的。
11月1日,張思祥副廳長在宜良縣召開了專案組成員的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張副廳長指示:原定的偵查範圍、方向不變,將重心轉移到陸良縣一帶開展偵破工作。
隨即,獲得一條線索:一名犯罪嫌疑人出現在師宗縣。
經查,該人名叫邵建福,男,34歲,師宗縣彩雲鄉長山村人,現居住在師宗縣丹鳳鎮東關村。邵曾因扒竊勞教,在當地被稱為“邵大嘴”,分析有極大可能是“10·18”案件持槍者。3日8時30分,曲靖市公安局陳新剛副局長率民警趕到師宗,在聽取彙報後,當機立斷,決定立即抓捕邵建福。
邵建福於晚上9時20分在其住房外被抓獲。
經訊問,邵對持槍搶劫一案供認不諱,並供出同夥為陳金橋、梁永全、陳猛、肖昌成4人。
經調查,陳金橋為人兇悍,手段殘忍,幾名乘客被殺傷也基本上是其所為。陳喜歡泡在歌舞廳中。
陳新剛副局長立即率領三地聯合刑偵民警對縣城兩家歌舞廳內人員逐一辨識查找。所有人均已清查完畢,沒有發現陳金橋,當刑警要撤離時,從一家舞廳的衛生間裡竄出一個人來。
“這就是陳金橋!”師宗縣刑警認出了此人。旋即,多名刑警一擁而上抓捕陳。
陳金橋果然不是省油的燈,他竟然揮拳舞腳頑抗,抓捕民警一槍柄擊中其腦門,將其扭翻在地戴上手銬。
然而,對陳猛的調查又陷入困境。彩雲鄉通過已建成的人口計算機檔案查出了兩個陳猛,但均不是作案嫌疑人。不久,在彩雲鄉大務籠村發現所要找的陳猛,大隊人馬迅速包抄進村。這時,已是凌晨3時左右,陳興平副局長要求不驚動村民,由派出所民警上前去敲門“拜訪”。門開後,陳猛家人及其哥哥均說陳猛不在。
陳副局長立即說:“下午吃飯時還有人看見他在,怎麼會不在家?”
其哥一急說道:“吃了飯後就走了。”
他顯然在撒謊。刑警隨即進屋搜查,在頂樓一黑黢黢的房中,他們用手電照到一堆衣服,“有了!”陳副局長聽到後,立即從另一樓梯繞上去,在頂樓一角落靠窗前,一男子光身蜷縮在那裡。
當手電光照到他時,他爬起身從窗口竄出,陳副局長立即衝上去抱住他,兩人摔倒在屋外瓦頂上。經搏鬥,陳副局長將其死死按住,隨後趕來的刑警立即將其銬住。
接著,梁永全也在其家中被刑警抓獲。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肖昌成去向不明。
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民警繳獲嫌疑人作案用的“五四”式手槍一支、子彈3發和西瓜刀、匕首等作案工具以及部分贓款贓物。
邵交代4月左右,他經人介紹在某地以1600元購得一支手槍帶回師宗。10月21日,邵等4人到開遠,在火車站胡從林開設的舞廳內與肖昌成會合,他們多次謀劃搶劫夜班客車,胡積極出謀劃策,並說坐從開遠到昆明夜班車的多是採購進貨的老闆,身上有錢。他們於10月16日晚上到開遠汽車客運站“踩點”,返回住地後又反覆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