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78章 是誰殺害了韓國人?1994年上海虹橋賓館1408房特大凶殺案

 專案組展開對趙某的外圍偵查工作,幾經曲折,查證了趙某的槍是向境外某商人借的,趙某攜帶出境時被境外武裝勢力沒收,幾經輾轉,槍又回到槍主手中。

 為了進一步查證,專案組又到畹町市,通過多方關係。將槍主邀請人境,核實槍支情況,該槍屬“五四”式,但無槍號,槍身只打有記號“w”,其他情況與調查材料相符,趙某兒子的照相機,系其姐男友寄放的,型號也非尼康。

 另一重大嫌疑人譚某,原系軒崗鄉某單位職工,後退出幹個體。譚常到鄉政府玩,有賭、嫖惡習,負債很多,在上海及其他省市均有朋友,槍案後突然離開軒崗,不知去向,譚某闖蕩社會,朋友良莠不齊。

 1985年譚到成都學電器修理,後回軒崗承包了軒崗供銷社電器修理部,還與潞西某公司一職工合夥搞化肥、農藥。後譚因欠供銷社一筆債,就到芒市康奔商號混,該商號是外地設在芒市的。譚某曾托熟人幫買子彈,平時還帶有僑匯、外匯。與朋友交談中,多次談起自己有把手槍。

 在調查中發現,譚某的熟人吳某(華僑農場職工),在上海案發期間曾兩次到上海,並託人去取了一個用布包著的密碼箱。

 吳某離開上海後,又到了廣州。經查,吳某沒有作案時間,所帶的密碼箱是棕色的。譚某的另一朋友孟某,在上海工作,孟某曾於1993年12月申辦了到邊境的通行證,有效期為1993年12月28日至1994年2月28日……

 在尋找譚某期間,專案組不厭其煩地對與譚往來密切的外省和當地人員一一詢問,但都沒有找到譚某可能盜槍的證據。甚至,連四川來德宏找過譚某的人員情況,譚某欠款、康奔公司有關人員譚某曾出省的具體時間等等,都作了調查瞭解,仍無所獲,譚某依然下落不明。

 上海同行密切配合,排出了上海案發後兩天在上海先後住宿的外省人員名單,並通報所在地查明是否作有案時間、贓物及搶劫前科。同時,將上海刑事犯罪情報資料中心積累的1989年以來外省市流竄犯中有搶劫罪的罪犯資料,通報協查這些人在上海案發期間是否到過上海……

 春節後,德宏州公安局領導決定:

 一、將偵查工作向軒崗鄉外附近村寨、農場延伸;

 二、再將軒崗鄉與上海內地有關係的四百餘人重新排查,尤其是與李發宗有矛盾的人;

 三、將上海市公安局通報的案發期間到上海的雲南全省118人一一核實。州局刑警支隊還發往各縣市協查1994年10月後到上海,11月25日後返回德宏的人員以及兩案期間到德宏來的上海等附近省市人員數百人……

 這之後,又摸到6條線索,但經過細緻的查證,又都成了泡影。

 1995年9月2日,譚某終於在中緬邊境緬方的拉咱被查獲。譚某交代了1992年4月以來的大概活動情況,在幾個關鍵時間裡,譚某講明瞭情況並得到數名證人的證實,譚某無盜槍作案時間;上海發案期間,也無譚的熟人、朋友滯留案發地。

 關於槍和子彈,譚某說:“在緬甸買到過槍是我吹牛的,因為我常在外,想嚇嚇人壯壯膽。子彈我曾幫別人搞過,都給了境外的商人,用來換木材指標……”

 譚某被解除嫌疑,偵破更陷入僵局。

 1996年夏季“嚴打”,給“10·28”盜槍案的偵破帶來了轉機。上海調查組也四度易人,滇滬往返,溝通兩地偵破發展情況,不斷共同研究偵破方向。州縣專案組則一直盯在軒崗。

 5月18日,縣局緝毒大隊在偵破一毒品案件中,獲得重要線索。據反映:“準備販毒的這人,曾在1994年販賣過槍支……”

 “槍!”它觸動了專案組敏感的神經。經研究,徐雲春局長同專案組馬上決定:立即查明該槍來源及去向,一旦情況與兩案聯繫得上,寧可後一步破毒品案,也要先把槍查出來,為上海警方偵破“11·23”案提供條件。

 情況已進一步明晰:該槍是從軒崗方向賣出,後經一境外人賣給了一個外省人。

 專案組喜上心頭,但更加謹慎、周密地順線摸去——境外買槍人叫張金紹。此人出境做生意,於1994年將全家遷至境外,定居澡塘河。據瞭解,張金紹社會關係複雜,槍、毒都曾染手。專案組在境內密捕了張金紹。張金紹自恃見多識廣,抵死不承認購槍之事。專案組不慍不火,幾經交鋒,終於突破了張金紹的心理防線,使其交代出槍是從潞西風平鄉芝別村公所老光寨人郎小四手中買的。後又轉賣給誰,張金紹說只記得是一個東北人買去的,而具體姓名,地址已記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