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女兒目睹父殺母,1991年長春市“8·11”伊通河女屍謎案
1991年8月11日凌晨6時許,吉林省長春美麗的伊通河水上公園微風習習,綠樹娑娑。精巧別緻的花壇裡,夜來香、萬年紅、地瓜花、牽牛花,一簇簇,一叢叢,競相吐豔,散發出淡淡的清香。
一位精神矍鑠的老者像往常一樣沿著水泥方磚鋪就的甬道款步而行。當他行至河堤時,猛然發現清澈的河面漂浮著一個異物,定睛一看,啊!原來是一具女屍。
老者踅回身便向濱河治安派出所跑去。
7點10分,長春南關分局刑警隊辦公室。正在值班的李軍副隊長接到濱河治安派出所報案後,馬上向市局指揮中心報告,並帶領偵查員張大鵬、程赤,技術員聶洪生、於立軍等人駕駛摩托車風馳電掣般駛往發案現場。
適才空曠清寂的伊通河北岸,漸漸聚攏了眾多前來看熱鬧的男女老少。先後趕到的南關分局馬世用副局長、刑警隊笪凱隊長、李軍副隊長和市局刑警大隊崔英傑副大隊長、技術科法醫等人一面維持秩序,一面進行緊張的打撈工作和現場勘查。
屍體呈俯臥狀浮在水中,屍體兩側各有一隻紫色瓢鞋。死者年齡約在30歲至40歲之間,身高1.55米左右,身著由淺綠色、白色、紫色組成的馬尾型圖案的連衣裙,腳穿桔黃色尼龍襪。此外,未發現能夠證明死者身份的證件和物品,河堤上也未提取到犯罪分子遺留的任何痕跡物證。表面上看,像是自殺,但細加分析,又不像自殺。
從現場情況看,如果是投河,那麼屍體與鞋不可能在同一地點,因為其重量不同,故流動的速度亦不同;能不能是死者走路時精神病復發,不慎掉入水中?也不對,因為岸邊有長長的鐵護欄,根本不可能。
經驗豐富的法醫俯身蹲在女屍前進行屍檢,他突然發現女屍的左額部有血腫現象,經解剖頭皮,果然發現有大塊血腫,他感到可疑,遂將屍體運至醫院解剖。結果表明,淹死跡象不明顯。極大可能是他殺。
南關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開展專案偵查。專案組認為,死者不管是自殺,還是他殺,第一步先要查清屍源。於是,在全市範圍內發出了《協查無名女屍的通報》,並在14日《長春日報》第4版刊登了認屍啟事。
啟事登出的第二天,即15日下午2點多鐘,東風副食三站門市部3名女同志陪同張家寧(男,42歲,醫大一院食堂廚師)到南關分局刑警隊反映:張家寧的愛人,東風副食三站門市部營業員米世英(女,41歲,住桂林1委5組)於8月10日早晨出去後一直未歸,還將家中1500元現金及金項鍊等帶走。看到“認屍啟事”後覺得死者的身高、年齡、著裝很像米世英,遂前來認屍。
正在研究案情的崔副大隊長、笪隊長、李副隊長等人簡單問了一下情況後,讓他們辨認死者照片,東風副食三站門市部的3名女同志和張家寧看了照片後,都說死者就是米世英。
專案組在向張家寧瞭解死者有關情況時,發現張家寧的態度不甚積極,且顯得有些無動於衷,這一異常舉動使專案組成員感到十分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