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女兒目睹父殺母,1991年長春市“8·11”伊通河女屍謎案
張家寧對崔副大隊長等人說,米世英從家出走,開始沒當回事,以為回孃家去了。後來,他發現放在櫃裡的1 500元錢和金項鍊等物沒有了,才感到問題嚴重,可將親朋好友處找個遍也沒見到米的蹤影,無奈,才來到東風副食門市部,請求單位幫助查找。
經過縝密分析、研究後,專案組決定圍繞米世英的接觸關係開展深入細緻的調查走訪,很快獲悉了大量重要情況:
1、根據張家寧所在單位的同志反映:張家寧性格較內向,平時不太願意吱聲,技術好,去年在醫大分院承包食堂時掙了2萬多塊錢。最近,發現張和本單位食堂服務員姜某關係比較曖昧。
2、經調查米的單位和鄰居得知:米失蹤後,張不積極尋找,只是在15日上午11時到其愛人單位說米已出走,希望單位能協助查找。看到啟事後,張在極不自願的情況下,由米的單位同志陪同前來認屍。
3、米的兩個女兒張黎麗(14歲)、張秋月(11歲)還提供說:米平時出門總是告訴她倆去什麼地方,什麼時候回來。張秋月還說,週五(9日)晚上大約12點左右,她在睡覺時隱約聽到媽媽喊她,起來後,還聽到媽媽有嘔吐聲,像在哭泣,推開父母房門時,看見她爸爸站在床上,正往她媽媽頭上蒙毛巾被,並叫她回去睡覺。第二天早晨醒來時就沒看見媽媽,懷疑媽媽沒了可能與爸爸有關。
綜上所見,張家寧殺妻的嫌疑已初露端倪。
為使偵破工作有突破性進展,當晚10點,專案組召開案情分析會,並請刑警大隊法醫從技術角度對此案做進一步的分析。從屍體解剖情況看:
1、死者無明顯外傷,僅額頭的左側有脫皮傷,由此可證明死者生前頭部曾遭受過暴力侵襲。
2、從死者屍斑出現的部位上看,死者背部屍斑較重,由此可推斷死者不是死在河裡,而是被他人先打死停放較長時間後拋入河中。
3、從屍體浸泡程度和從屍斑變動情況推斷死亡時間,二者比較,時間差距較大。從屍斑顏色較重和已固定情況分析,米已死亡36小時,死亡時間應推至9日晚12點左右;從浸泡程度看,死者入水時間較短。而張家寧自述說,9日晚他因家庭瑣事與米發生爭吵,週六(10日)早晨米還在生氣,隨後就不見了,這與法醫鑑定米死亡的確切時間為9日晚12點左右相矛盾。
4、又從偵查員張大鵬、車忠孝、程赤在走訪米的鄰居王某得知:9日晚8時許,米去她家串門,還吃了一個桃子。根據死者胃內溶呈粥狀,並有尚未消化的桃子,推斷死者進食時間為4小時,由此斷定死亡時間在9日晚12點左右,米的女兒證實此時張正往其媽頭上蒙毛巾被。
綜上,專案組最後確定張家寧為重大嫌疑人。馬副局長、崔副大隊長、笪隊長等人遂對張家寧連夜進行突審。
晚10時許,月掛中天,萬籟俱寂。南關分局二樓一間審訊室裡燈火通明,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正在進行。
屋內四周分坐著崔副大隊長、笪隊長、李副隊長及車忠孝、張大鵬等偵查員,地中央的木凳上呆坐著戴手銬的張家寧。這是審訊時的技巧,使對方產生一種“四面楚歌”之感。擔任主審的笪凱·隊長,面目冷峻,字如鋼針:“張家寧,你能好好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