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僅為了十五元,1988年偃師縣廢品收購站“6·23”兇殺案
7月20日將梁、邵抓獲,又突破與梁建衛作案5起,但都否認與兇殺案有關問題,經化驗刀上無血,也無發現血衣等其它物證。
否定不了,認定不得,案件一時處於困難階段。
案件搞了一個月,雖然破了一大批案件,梁建衛又不能否定,也不能肯定。
在困難階段,蔡長生同志回局請教老領導,7月24日上午溫永興、李五才、王永林、蔡長生老領導“會診”,通過彙報,“土專家”開始會診,大家認為:諸葛破案組對案情的分析認識是正確的,是一起偷盜殺人案,偷盜時受到阻止而殺人的。工作開展的是有成就的,真正的犯罪為什麼沒透頭,主要問題是:流竄做案有可能,老局長溫永興同志語重心長的對老蔡同志說:“老蔡呀!我相信你一定會破案的,現在離破案快了,那裡搞的撲土滿天,兇犯沒有透頭。你再把李村、寇店、關林伸一下,把已弄起的或放回的人審查一下,我認為5月7日偷盜的人就是兇手。”
李五才、王永林同志也發表了個人的看法。
在老蔡同志請求下,老局長同意王永林同志帶病上陣了。幾位老領導,合作共事三、四十年,“會診”給破案指明瞭方向,第二天老蔡、老王二位老領導,帶著老局長溫永興同志指點的方向,到了“前線”,具體指揮戰鬥,除繼續審查梁建衛等人,戰場向東、西擴展了。
在夏季治安攻勢鬥爭中,寇店鄉彭店寨村公安員黃太北同志,發現本村黃金裝花錢來路不明,平時有偷盜行為,向寇店派出所報告,李躍進副所長6月24日將黃金裝抓獲在派出所進行審查,黃供今年7月22日下午偷寧北村牛萬軍麵粉廠會計室300元,7月23日與本村王國良在洛陽賣葡萄回來,路經黃莊村偷黃正金修錶店手錶27塊(電子錶20塊,機械錶7塊)價值450元,5月7日偷諸葛廢品收購站250元,寇店派出所審查後放回取錢時逃跑。
7月26日上午寇店派出所百永安同志給破案組送了信。
獲悉黃金裝這一重要線索後,破案組除二人堅守諸葛陣地外。全部人員,分乘三部汽車、摩托車即速出擊彭店寨,在寇店所和村黨支部大力配合下,一面對同夥黃宏安等六人抓獲審查,一面對黃金裝住宅進行搜查發現罪證,搜查組在段練功副隊長帶領下,很快在其家搜出血衣。
審查組在王永林協理員領導下對黃宏安審查,交出黃金裝使用過的單刃匕首,頓時,問題明朗化了,抓捕黃金裝是主要課題,經過研究兵分五路抓捕:
一路由段練功等二人驅車到龍門宜陽洛陽其姐、哥、姐夫處;
二路由嶽衛平副隊長等二人回縣城到要好人王國平(在縣美術班學習)等人處;
三路由田會發等二到高崖、段西其舅、姑處;
四路由李澤民副所長等二人到大口山張其朋友處;
五路在附近易於戴身處搜尋和進一步瞭解去處。
天黑時除縣城處,其他四路先後返回,沒有發現黃的蹤跡,並做了控制工作。
重要線索發現和工作的部署隨即在電臺上向張局長彙報,張局長除同意工作的部署處,從縣局抽調偵幹5人對王國平、黃殼等三人傳訊,並作好縣城控制,王國平吐出25日黃到過其處,下午離去,26日下午8時黃金裝在洛陽返回縣城。
當夜九點三十分在劇院控制的嶽衛平同志在彭店寨村黃某某指認下,嶽隊長與黃接近,猛叫金裝。
黃答:“唉。”
證實是黃金裝無疑後,即將黃金裝抓獲。
黃金裝落網後,沒精打采的死睡,7月26日夜,組織力量突審,黃只供5月7日偷盜收購站的罪行,就是不供殺人案件。
第二天只好搜尋與現場有關證據,27日的審訊又是僵局,只好拿出在其家搜出的血襖、血褲,讓其辨認。黃承認,襖是其哥黃利軍的。褲是其父黃留章的。不供本人穿過,也不供拿過黃宏安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