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67章 家賊引來外鬼!1998年榆樹市“12·21”入室搶劫殺人案

 經就地訊問,欲逃者正是劉波,孫顯偉也在其中,還有其同夥王躍東。

 審訊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著。劉波、體顯偉等人對”12.21案供認不諱,並交代另外兩名劫匪是王躍東和錢繼波,除此之外拒不交代其他罪行。偵查員們當然不會相信這樣一個團伙只作了一起案子,於是採取巧妙利用矛盾,個個擊破的辦法,進一步深挖餘罪。

 不久,在逃的錢繼波迫於巨大壓力,在親屬陪同下投案自首,他的供述增加了審訊人員手中的王牌。

 幾輪較量之後,劉波等人敗下陣來,開始擠牙膏般地艱難招供。意外的是,這竟是一條大魚。

 偵查員們奔波往返於舒蘭、吉林、長春、哈爾濱等地調查取證起贓,歷時二十餘天,終於查清了劉波團伙的罪行。讓我們回顧一下劉波等人的罪惡:

 1998年10月23日,劉波,孫顯偉,謝志剛(一年後落入法網)3人在水吉縣口前鎮僱杜某開車去舒蘭縣水曲柳鎮,行至偏鮮地段3人將司機杜某捆在樹上,捆人用的膠帶整整用了一卷,險些將社某勒死。然後3人將車開到吉林市銷贓。

 1998年9月,劉波、孫顯偉、謝志剛在黑龍江省七臺河市用同樣的方法搶走夏利出租車一臺。

 1998年10月至12月,劉波、孫顯偉、王躍東3人在榆樹市區搶劫司機財物5起,在吉林市搶劫3起,其中,4名出租車司機被不同程度地打傷。

 1997年11月,劉波、陸雲彬(本溪在押)竄至瀋陽市一旅店,搶劫一旅客現金1950元,手機一部。

 劉波、孫顯偉、王躍東等人自1997年結成犯罪團伙。有分有合,交又作案18起,搶轎車2臺,手機2部,Bp機5臺,現金6000餘元。

 這夥歹徒可謂罪行累累,也難怪團伙主犯劉波不顧一切地想從三樓跳窗逃跑,因為他知道等待自己的將是什麼下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榆樹刑警歷經18天工作,破獲了“12.21”入室搶劫殺人案,打了一場漂亮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