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80章 浪母連累女兒,1998年平定縣“2·25”瓦窯溝幼女被害案

1998年2月25日早8時,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東關陽涉鐵路2號隧洞南口鐵路西側發現一具幼女屍體。

 平定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李寶祥接到報案,當即帶十餘名刑偵人員趕赴現場,一面向市局報告,一邊組織人員開展初步調查訪問。20分鐘後,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呂源率刑技人員趕到現場。

 現場位於東關瓦窯溝村附近的公路橋下,陽涉鐵路2號隧洞南口。初步勘驗發現,被害幼女頭部有傷,口腔充血並塞滿泥土,頸部有明顯扼痕,褲子被褪至腳下,赤腳……

 據現場跡象推斷,這是一起他殺案件,此地為拋屍第二現場。

 死者是誰?何時被害?第一現場在哪?解答這些疑問成為破獲本案的首要環節。

 以李寶祥為組長,平定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王潤才為副組長,第二偵探組全體成員參加的“2.24”案偵破專案組組成。

 圍繞著解開上述疑點,專案組民警展開了緊張的工作。他們四處奔波,走訪群眾,經多方查詢和辨認,當日上午,死者身源查清。死者:白小娟,女,8歲,系與瓦窯溝32號院黃正名非法同居的郭小花之女。進一步的偵查斷定,白小娟的被害時間在24日下午3:50-4:00。

 查尋第一現場的工作緊張而有序。當日下午4時,瓦窯溝35號院後一廢棄的防空洞內發現一雙童鞋,經郭小花辨認證實,系白小娟失蹤前所穿。

 深入勘察,該洞深38米,陰暗潮溼,長久無人進入,距洞口五、六米處發現三張初中三年級第五冊課堂筆記,此外,尚有幾個清晰的皮鞋腳印。經法醫檢驗,三張紙上有精斑。

 據此推斷,防空洞正是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第一現場。

 專案組刑警預感到這個案子非常棘手。死者白小娟的母親郭小花社會關係複雜,與多人有不正當關係。從這起案件因果看,因厭惡白小娟而將其殺害的可能性不能排除。而第一現場發現的三張學生筆記是否為將白誘姦後而殺害的證據呢?在偵查員心中打上重重的問號。

 對此,專組案劃定了立足瓦窯溝村依次向四周輻射的偵查範圍。

 案子既然定了性,又劃定了偵查範圍,按照常規經驗判斷,只要網住嫌疑人,破案便指日可待。因此,參戰刑警各就各位,信心百倍地投入到縝密的偵破工作中。

 與郭小花有不正當關係的六人中重點查現與郭小花同居的78歲的黃正明。調查結果表明,平日黃正明較喜歡白小娟,不具備殺人動機,案發當日,黃正明不在現場,不具備作案時間,對其他人的調查也因同樣的理由而一一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