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浪母連累女兒,1998年平定縣“2·25”瓦窯溝幼女被害案
希望寄於現場遺留的紙張查證上,以物找人,大量浩繁的工作擺在專案組民警面前。瓦窯溝村70餘名上過初中和正在初三以上的人員一個不漏地全部過篩,沒有出現預期的結果。
難道偵破範圍狹小?
查,擴大範圍,從查教師教案入手。十餘名專案民警馬不停蹄地走訪了東關、城關、南坳、冶西、鎖簧等六個鄉鎮的13所學校,翻閱教師教案上百份。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在南坳鎮辦中學63班語文教師處發現了與現場紙張內容相同的教案。再查該班學生筆跡,查到學生毛小理的筆跡與現場紙張筆跡一致。
專案民警精神為之一振。然而見到毛小理後,民警如當頭潑了一盆涼水。毛小理,女,16歲,其父已去世,只與母親住在一起。無論如何,也不能將其與殺人案牽扯到一起。
十餘名民警宵衣旰食奮戰了20天后,偵破工作如墜迷霧,陷入僵局。
面對受挫的案子,專案組領導陷入深深的反思。從案發後偵查方案的制定到各項偵查措施的實施,逐一進行反覆核查。絕大部分參戰民警認為,案子的偵破思路不容置疑,關鍵是前段側重了一些躍出水面的大魚,是否還有排漏的跟死者家庭關係隱密的小魚?
又一次案情分析會召開,市局局長宋建華、副局長呂源到會。聽取了案情進展情況彙報,反覆複核相關證據。最後,呂源副局長語出驚人“通過對案子反覆輪迴的工作我敢斷言,兇手不是以厭惡白小娟或侵犯為目的。是不是我們偵破視角過於傳統陳舊,只注重了矛盾的一般規律而忽視了特殊規律……”
這個觀點得到專案組的認同,拋開紙張問題,緊緊扣住報復的動機、35號院周圍、案發當時曾在現場出現等十個方面展開細緻排查。作案者可能是與郭小花有隙將矛頭轉嫁到其女兒身上之人。後來的事實證明,市、縣兩級領導的分析是正確的。
兇手是以報復為動機,這個結論好辛苦。
專案組及時轉變視角,撇開死者母親作風放蕩的特徵及誘姦幼女的可能,將郭小花放在一個普通村婦的位置上,用全新的眼光來審視,咬住案子打攻堅戰。
專案組民警李作海、趙海林等對瓦窯溝村及周圍85個院400多人逐人調查,逐人登記,不放過一絲可疑。
3月19日,喜訊終於傳來,居住在瓦窯溝35號院的劉昌瑞具備作案嫌疑。
劉昌瑞,男,34歲,性格暴躁,膽子大,在瓦窯溝為王稱霸,而且與郭小花關係緊張,曾揚言要“給點顏色看”,並多次辱罵白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