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81章 歲少年竟是殺人犯,1996年絳縣麼頭村“6·16”兇殺案

1996年6月16日,山西省運城市絳縣大交鎮麼頭村(磨頭村)的上空,陰雲密佈。下午1時左右,在村子通往野外的一條小路上,兩個七八歲的小男孩,正嬉戲著向一殘留的高灌渠方向走去。

 他倆剛一爬上高灌渠,忽地,從殘存的水渠槽內飛出一隻五彩的蝴蝶。“蝴蝶!蝴蝶!”兩個孩子興奮地伸手去捉蝴蝶,蝴蝶卻閃動著雙翼,飛向了遠方。兩個孩子失望地迴轉身,低頭俯視。

 他們多麼希望在那殘渠槽內還會飛出一隻花蝴蝶。然而,眼前的一具死屍卻使兩個孩子目瞪口呆……

 下午2時30分,麼頭村治保主任李懷印得知情況後,冒著傾盆大雨,迅速趕到大交鎮派出所報了案。

 案情如火警!大交鎮派出所所長韓玉生一面向包片副局長王俊青作了彙報。一面組織民警趕赴現場。半小時後,王副局長也驅車來到了現場。

 經初步勘驗,認定這是一起兇殺案件,死者系一個小孩,是被人用手掐住脖子窒息而死。

 這是在短期內,發生在絳縣的第三起殺害兒童案件。

 省警校畢業,曾連克大案、屢建奇功,被縣人大授予“人民衛士”,年僅39歲的絳縣公安局局長霍銳,禁不住怒火中燒。當天下午3點30分,霍局長親率縣局副政委任玉岐、副局長賈九水、刑偵大隊大隊長齊德海、副大隊長董高塔、刑偵二中隊隊長白河江、技術中隊隊長程朝金、技術員張忠恭等數十名民警,冒雨趕到麼頭村。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韓廷海,檢察院檢察長姚立慶、批捕科科長楊昭暉、副科長譚浩志也隨後趕來。

 此時,經過辨認,已確定死者系離異後暫住在麼頭村孃家的姜懷玉之子龍龍,今年8歲。

 偵破工作緊鑼密鼓地展開了。

 偵查、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了詳細勘查:死者仰臥在渠槽裡面,頭西腳東,脖子處有明顯的掐痕,且被用燒過的柴棒擦塗過。在死者周圍的前後石灰板上,有兩個“米”字型圖案。

 從現場勘驗看,死者確係他殺,但其為何被殺?死者鼻孔中的兩根柴棒在偵查人員的大腦中形成了一個不解的謎團。

 為了儘快偵破此案,當天,絳縣公安局成立了“6·16”殺人案偵破領導組,局長霍銳親任組長,副局長王俊青、副政委任玉岐、刑偵大隊隊長齊德海任副組長。

 下午5時,專案組根據現場勘查和民警走訪調查的情況,迅即召開了案情分析會。會上,大家一致認為:

 一、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件,案犯作案時間在上午8點至12點之間。

 二、從死者鼻孔插有柴棒和現場留有“米”字形圖案的情況看,迷信殺人和精神病患者殺人的可能性大,因此,對這起案件的偵破,重點要放在封建迷信殺人和精神病患者殺人上。

 三、偵破範圍應圍繞麼頭村,輻射鄰近村莊。

 霍局長指揮若定,調兵遣將,使偵破工作有條不紊地全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