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歲少年竟是殺人犯,1996年絳縣麼頭村“6·16”兇殺案
伊林春、來亞南二人第二次的供述仍十分吻合:6月16日早上,伊林春叫上來亞南,二人一起去伊林春的姑姑家,準備幫他姑姑割麥子。後來,二人又到鎮上一家遊戲廳玩。9時許,二人便向家裡走,後來到了麼頭村,就遇到了上述講的情況。
雖然,二人這一次講得依然有理有據,但細心的偵查員還是從中發現了破綻:伊林春、來亞南二人回家,理應往東走,卻為什麼去了南邊的麼頭村呢?
顯然,伊林春、來亞南二人在繼續說謊!
齊大隊長將審訊的情況向霍銳局長、任玉岐副政委作了彙報。霍局長當即指示:再審伊林春、來亞南二人,一定要在二人身上打開缺口!
6月22日上午11時,王俊青副局長、齊德海大隊長、於曉峰中隊長再次對來亞南進行了審訊。
“來亞南,是不是有人想得5000元獎金,讓你來反映情況的呢?”
“我……”來亞南望著審訊民警銳利的眼睛,低頭哭了起來。
“講實話!”
“是李小軍讓我們這樣說的。”
此時,案件一下子有了重大突破,李小軍如果不是兇手,起碼也是知情人!
“立即抓捕李小軍!”霍銳局長再次下達了作戰命令。
數十名民警在副政委任玉岐的帶領下,兵分七路,直撲李小軍家。
6月22日中午12時30分,刑偵二中隊隊長白河江、副隊長宋朝輝、四中隊隊長程朝金、民警張志剛在李家的廚房內,將李小軍擒獲。
繼而,突審組迅速對李進行了突審。與此同時,任副政委帶人對李家進行了搜查。搜查中,民警王曉輝在其家中發現了李小軍寫給自己母親的一封信。
這封信的內容大致如下:我曾做了一個夢,夢見一位老頭對我說,我和我哥哥兩命相剋。如果不及時破了我二人的陰陽之氣,在端午節前,我和哥哥就要有一個人必死無疑。此外,這個老頭還給我說了辦法。
突審組在對李小軍進行審訊時,李小軍多次說假話,拒不交代。
下午2時30分,霍局長、王副局長、齊大隊長三人主審,對李小軍再次發起攻勢。最後,李小軍終於交代了其殺死龍龍的犯罪事實:
6月16日早上,李小軍從大交拉煤球回來後,便去地裡照看自家的黃瓜。途經現場西側小路時,遇見了龍龍。此時,李想起夢中老頭對他說的話,便想找龍龍做替身。於是,他將龍龍哄騙至殘存的高灌渠上,用左手捂住其嘴,右手掐住其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而後,李小軍害怕罪行敗露,便從地上找了個燒過的柴棍,將龍龍脖子處的印痕塗成黑色,並脫下死者的汗衫,塞在其嘴裡,又從地上撿了兩根柴棒,插在其鼻孔內……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李小軍最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