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她殺夫又碎屍,1994年蓬萊市蘭東村“7·25”殺人碎屍案
他又說一遍他家的地址,我對他說:“你走這條路,我不給你捎信。”
他說:“你不給我家捎信,我就變成鬼老是在你身邊,看你害怕不害怕。”
他說這些話,臉上帶著笑容,像是開玩笑。我看他這樣便趁(趁)機說:“掉回船頭往回開好不好?”
他沒做聲,我把船頭掉回,加大了馬力往家開,過了一會,我回頭看他,這一看不要緊,我的魂都嚇掉了,船上哪還有他的人影,他什麼時候跳下去我卻不知道。我急忙掉回船頭往回找,找了老半天也沒找到個人影,我想他一定沉下海底或被水流沖走了,我覺得我的心跳得厲害,不知是怎麼把船開回去的,只覺得昏昏沉沉的。
第二天,我就病了,確切地讓他嚇得病了,我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掌櫃,我怕這件事給我帶來麻煩,至今我心裡不好受,常常想這個人是不是死在我手裡。
這封表面騙人的信,與其說是寫給她公公的,不如說是她醜惡靈魂的震顫、反省、解脫……
她公公接到這封信,用那雙老花眼反覆閱讀了幾遍,越讀越覺得奇怪,知兒莫如父母,他認為兒子不會走這條路,信中的話也不像他兒子說的。
頓時,疑團叢生,兒子“失蹤”一個多月後,有一天他幫兒媳上山幹活。她說:“我寫信給老五,讓老五捎封信來家就說文祿在那幹活。這樣做省得我婆婆到處打人算命,打聽文祿的消息。”當時她公公不同意,因為這不是個辦法,恐怕婆婆不相信,赴千里之外的老家去找文祿。再說文祿“失蹤”後,兒媳婦不但不焦急找,反而還怕婆婆找;當問她文祿走時穿什麼衣服時,她說沒看見不知道。
她為什麼要這樣做?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這使她公公越來越對吳忠霞產生了懷疑,再聯想到她兒媳婦作風不好,認為楊文祿的“失蹤”很可能與她有關。於是,7月25日,全家人經過商量想出故擒故縱的良策。
婆婆找到吳忠霞說:“我兒子‘失蹤’這麼長時間了,我領你去算一卦,看什麼時間文祿能回來。”她不知是計,於是便和婆婆一起去村裡集市上算卦了。
等他們走後,文祿的弟兄們一起到李文祿家,他們知道她放鑰匙的地方,拿到鑰匙開門進了家,見雞窩旁邊有翻出新土的痕跡,拿來一根鐵棍往下捅,拔出鐵棍上沾有帶蛆的臭肉,一看不好,他們知道凶多吉少,立即報告了公安局。
刑偵人員經過一番現場勘查,認定吳忠霞的家就是第一現場,充分的證據面前,她交代了殺死丈夫並碎屍的犯罪事實。
吳忠霞出生於美麗富饒的長島上,洶湧澎湃的大海鑄就她好勝潑辣的性格,她從小聰明伶俐,語言表達特強,作文在班裡常當範文讀。然而即使這樣,她在校仍受欺負、受冷落,沒有享受同齡人的權利、幸福,因為她家裡成份不好,是船主,同學們戲稱她是船主的狗崽子。
1981年,她剛滿19歲,別人介紹給李文祿,對這門親事她不同意,但她執拗不過父親,最終還是奉父母之命,與他結婚成了家,有了孩子。
那時李文祿在長島打魚捕蝦。她每次回孃家基本都坐李文祿那隻漁船。有一次,頗有心計的船長,看她抱著孩子坐在甲板上,就用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她,見她轉過臉去,他走過去關心地說:“在外面孩子、大人受風寒要感冒的。你到船艙床鋪上坐著!”頓時,她對他產生了一種好感。到了長島碼頭後,這名船長問這問那,問她錢夠不夠,等她離開碼頭,還發現他在眺望她的倩影。
事後,他又多方打聽找到她孃家,讓她去他家住幾天,那熱情勁不必多說。盛情難卻,她去了,他們完全沉浸陶醉在自由自在的氛圍中,他盛情款待她,她一住就是半個月。後來,她看到船長與妻子關係密切,便中止了來往。但她和李文祿結婚以來,可以說是同床異夢,兩人沒有愛情基礎,經常發生口角,最終導致感情破裂。
她提出過離婚,可雙方父母誰也不同意,於是,她一邊維繫著腐朽死亡的婚姻,一邊在外肆無忌憚地偷吃著“禁果”,尋找感情補償,報復丈夫,她與本村的一個情夫,經常趁文祿不在家時,兩人鬼混,先後被她婆婆捉住好幾次。但這一切,婆婆原諒了她,從來沒有跟自己的兒子說過,從而縱容了她的放蕩行為。
可見,這起悲劇的產生不在於此案的本身,更多的是引起全社會人們深沉的思考……
1994年11月,吳忠霞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