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92章 水窪驚現女屍,2000年南安市“7·19”傅文峰系列殺人案

 傅文峰想了一會,便說:我在路上撿來的。

 黃隊長又拿出搜查他租房時從房東床底下找來的那臺摩托羅拉388型的手機,問:這個呢?

 也是撿的。傅答,顯得有氣無力。

 這時,黃隊長示意身旁的人,第二個步驟可以進行了。於是聽到有人高聲喊道:把盧某某帶到第二審訊室。當盧某被警察帶著經過傅文峰那間審訊室門口時,黃隊長從屏幕上看到,傅文峰眼睛睜得圓圓的,滿頭滿臉汗水直冒。

 顯然,他精神上防線已崩潰。他垂頭喪氣神情絕望。

 不一會兒,就聽到他大聲叫道:警察,我要交代,我要交代。黃隊長帶著審訊組,走進審訊室。傅文峰說,我交代,那女孩是我和劉小毛合夥殺的。但,不是我動手的,是劉小毛用螺絲刀刺死她的。

 劉小毛現在住在哪裡?

 傅文峰供出了劉小毛的準確住所:泉州城東某號出租房。

 當晚,劉小毛就被南安警方拘捕到案。劉小毛供認,他和傅文峰合夥搶劫摩托車共8起,但從今年年初,兩人產生齟齬,早就沒來往了。

 警方自然不會輕信他的話,一再審問,最後劉小毛乾脆說,如果你們不相信我的話,我願意簽字畫押,替他去死!

 審訊組經過分析,劉小毛參與殺人搶劫的可能性不大。理由是,兩人產生過分歧不可能再合夥作案;還有,據被害者男友說,他親自聽摩托車工用閩南話說,“叫他到華州魚埔去等”,劉小毛是四川人,一句閩南話也不會說。更重要一點是,傅文峰這個人陰險狠毒,報復心又極強。他和劉小毛有矛盾,乘機進行報復,把他扯上,使他有口難辯。

 傅文峰的招供不能輕信。

 再次提審傅文峰,傅文峰終於服輸了,他說,我願交代,說真話,不再騙你們了——

 那天上午,還跟我那個相好的盧某,吵了一架。那天晚飯後,我騎上摩托車到處攬客。人走衰運到處不順,半天也拉不到客。約晚上9點多,我從泉州酒店向打錫巷駛去,看到一女孩向我招手。那女孩披金戴銀又染髮,初還以為是個三陪女,後來她用閩南話問價錢,我猜想她是晉江有錢人家的女孩,頓生搶劫念頭。只是她在上車前還看了看我那輛摩托車的車牌號,我轉而又想,搶劫成了就得把她殺掉,否則她會報警。

 上車後,她告訴我,她的男朋友開著轎車在大橋頭等她。一會兒,她的男友打她的手機問到了沒有,我讓她告訴男友,前面有警察攔車,要抄小巷去。看來這女孩對泉州不熟悉,我是朝南門方向去的。又過了一會兒,男友又打手機問到哪裡了?我讓她轉告,把車開到順濟橋華州魚埔等候。當時我已經過浮橋往金雞水閘方向駛去。此時,男友又來電話給她,那女孩估計也慌張了,哭喪著說,前面黑黢黢的,不知他要把我載到哪裡。我怕事情敗露,奪過她的手機,不讓她再通話。

 車到麻山崎後嶺,女孩沒等我停車就跳下了,邊往前跑,邊喊救命。我拿了一把早已準備好的螺絲刀追上去,朝她頸部、頭部和臉上猛刺,女孩昏死倒地。我剝下她身上的金戒指和金項鍊後,又掏她的挎包,包裡僅有30多元現金及兩張銀行取款卡,再就是那臺摩托羅拉手機,一條裙子和兩雙黑色皮涼鞋。當時我真有點掃興。說實在的,為這麼點東西殺了一條人命也太不值了。

 當時還擔心那女孩會醒過來,就把她捆綁起來提到水窪邊溺死,然後脫下她的裙子和三角褲,找了塊石頭壓在她的下身。這樣做,是為了迷惑警察,誤以為是情殺或姦殺,不會往財殺這方面想。

 你們問我,為什麼挎包裡那30幾元現金不拿走?也有這個想法,迷惑你們,讓你們不往財殺方面偵查。

 殺了這女孩後,我經過金雞水閘從北門方向回泉州。到家後,發覺那包金首飾不見了。又回原路去找,哪有影子?只好自認倒黴了。第二天上午,我把搶來的裙子和涼鞋,給了盧某,騙她說是我為她買的。她看了那裙子,說式樣太老了,幹嘛給她買這樣的裙子?我說,男人不會買東西,你不穿就寄回老家去吧。過了幾天,她告訴我已用包裹寄走了。不知道又怎麼讓你們弄回來的。

 過幾天,傅文峰又被帶進審訊室。審訊組負責人黃來成首先肯定他上回說的是實話,要他端正態度,繼續和警方配合,如實交代問題。

 接著,黃來成單刀直入,讓他交代1996年康美鎮草埔村林立志失蹤案。

 這天晚上,他開始交代第二條命案。

 春節過後不久,具體日期我忘了。我說好這天要還他的賭債。下午約摸四五點,林立志果然來了。我給他泡茶。他問,錢準備好了沒有?我說,暫時先還你5000元,剩下2000元過幾天再還。林立志滿臉不高興,還是說,那就先還5000元吧。我哪有錢還他?無非是騙他,麻痺他。我裝著到房間拿錢,實際進去拿斧頭。趁他不備,從背後給他一斧。血漿四濺,他倒下了。我又上前砍了幾斧,他就歸天了。我趕忙把屍體裝進飼料袋,扔到豬場後面一個兩米見深的坑裡。

 那坑,原先是裝豬糞的。現在正好用來掩埋他,讓他和豬糞一起吧。我又把現場留下的血跡擦洗乾淨。當天晚上9點多,他的老婆找上門來。我騙她說,林立志拿了我還給他的7000元后,說要到鎮上聽聽歌。會不會去泡妞?他老婆罵了一句,便走了。

 第二天,我聽說他老婆到派出所報案去了。心想派出所肯定會上門找我。我匆忙帶了幾樣日用品就逃到泉州來。用假名租了房,隱藏起來。白天睡覺,晚上才出門活動,還欺騙房東說,我是上夜班的。那時我身無分文走投無路,便幹起搶劫這行當。

 傅文峰交代完後,已是凌晨時分。一直坐在另一間房裡監聽的曾志敏局長、易小克政委和肖珍懷副局長商量後,決定立即行動,連夜起屍。

 於是,30幾名身強體壯的刑偵隊員,在局領導親自率領下,帶著傅文峰,直奔康美鎮。傅文峰原先開辦的那個養豬場,眼下已是雜草叢生一片荒涼。時已更深人靜,萬籟俱寂,一彎殘月高掛夜空,冷冷的月光照得四野更顯陰森。

 經傅文峰指點,刑警們揮鋤舞鎬,大汗淋漓。土層越挖越深。大家屏住氣凝神看。次日早上,在雨中,一副白森森的骸骨出現了。

 當傅文峰見到當年被他殺害的那個活生生的人,如今只剩下一副骸骨,他仍無動於衷,神情漠然若無其事。其兇惡殘忍本性,由此可見。

 這麼兇殘的人,是不是僅有兩命在身呢?南安警方未敢掉以輕心就此結案。

 幾經摸查,又發現一可疑線索:有群眾反映,當年他辦養豬場時,曾請來一位外地女人當廚工,那女人30來歲。但不久就不見其人,失蹤了。因為是外地人,沒有人向警方報案。舉報者懷疑,此人也讓傅文峰殺了。

 審訊組決定就此線索再次提審傅文峰。

 問:你辦養豬場時,有沒有僱來一個女人當廚工?

 答:有這回事。

 問:那女人叫什麼名字?

 答:姓洪。名字記不起來了。

 問:幾歲?

 答:30出頭吧。

 問:哪裡人?

 答:她說是貴州的。

 問:後來這女人到哪裡去了!

 答:我早料到你們還會追查這件事。實說吧,也讓我給了。反正一條人命是死,兩條人命、三條人命也是死。我全招供,不騙你們。

 問:屍首埋在哪裡?

 答:埋在很遠的山裡,要找不那麼容易。

 六天後,洪姓女子的屍體在傅文峰的指認下也被挖出……

 不久後,殺人惡魔傅文峰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