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93章 死囚遺書“借刀殺人”,1992年九臺市張中寶系列殺人案

 一晃20多天過去了,於副隊長等人查訪了瀋陽、鞍山、岫巖所有的派出所、居民委、收審所及有關單位,結果仍然一無所獲。

 專案組偵查員們由此得出一個結論:張雲赤、鍾啟富二人的名字和居住地確實都是假的。

 於副隊長把二下遼寧的情況向曹副局長作了彙報,流露出焦急的心情。曹副局長說:“急則易出錯,靜則出線索。”於副隊長回到隊裡,反覆思考案情的每一細節,翻閱張中寶案卷和審訊筆錄。終於在審訊記錄中找到了破綻。

 罪犯張中寶供稱,他所以知道這兩起殺人案的情況,是作案者張雲赤、鍾啟富告訴他的,若按此情理分析,就會發現有以下幾點矛盾:

 第一,像這類殺人案件,對逍遙法外的作案者來說,是不會輕易將案情告訴他人的,即或是告訴了他人,也決不會把作案的詳情細節都說出來,這既無必要也悖於常理。

 第二,即使真把案情告訴了張中寶,但張中寶為何把這事不關己的案件記得那麼清楚、牢靠呢?他不僅把兩起殺人案的年、月、日都記得那麼準確,而且怎麼撬的門鎖,又是如何殺的人,在哪個抽屜拿多少錢,拿走幾盒什麼牌的香菸都記得非常清楚,簡直身臨其境似的,而他所說的與現場勘察結果完全相符。

 第三,張中寶得知被判死刑後,給妻子寫封“遺書”乃是情理之中的事,但為什麼要透露出兩起殺人積案呢?他到底是何用意呢?

 於副隊長針對上述三點矛盾,反覆思考,認真琢磨,通過推理得出以下結論:此乃張中寶設下的借刀殺人之計。

 張中寶在供詞中說,他原預定到岫巖、鞍山作案後,找張雲赤、鍾啟富二人報仇,而他因殺害司機而被判處死刑,報仇之事落空了,便想借公安之刀把水攪渾,替他報仇,所以故意露出兩起殺人案的案情來。至於此計能否得逞,他是不加考慮的。

 據此,可以斷定張中寶就是兩起殺人案的真正元兇。

 於是,偵查員重新提審張中寶,開展強大的政治攻勢。最後,張中寶徹底供認了這兩起殺人積案是他一人所為,同時還交代了其他7起案件。

 至此,我們的人民警察懷著一顆對黨對人民的赤膽忠心和不懼艱苦的工作作風,通過破解一個死刑案犯的“遺書”,查微知著,順藤摸瓜,幾經周折,據理推斷,終於弄清了殺人魔王張中寶的全部犯罪事實。

 1992年12月的一天,殺人魔王張中寶被押赴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