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93章 死囚遺書“借刀殺人”,1992年九臺市張中寶系列殺人案

 當張中寶在車中甦醒過來時,發現車主不在車內,以為車主去報案了,於是慌忙下車,跌跌撞撞地逃竄而去。

 張中寶持槍殺人案審理完畢,1992年9月21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殺人犯張中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高法批覆後,張中寶在處決他前給其妻寫了一封“遺書”交給了看守人員。內容如下:“……我很對不起你,不要恨我,這是我命中註定。你看!張雲赤、鍾啟富二人在六臺、水泥管廠連殺3人,而他們二人仍然逍遙自由,這是他們二人命不該死呀!……”

 閱畢“遺書”,偵查員們猛然聯想起殺人積案。

 一起是1988年3月23日晚間,一名歹徒竄入某鄉派出所,將值班更是朱某、治安員孫某連刺數十刀殺死後,盜走“五四”子彈19發,現金400元,紅梅香菸2盒,電工刀一把。

 另一起是1989年11月28日凌晨1時許,九臺市水泥管廠工夫王某被一歹徒用槍打死在財會室門口,死者衣兜有被翻動痕跡。

 上述兩起殺人積案的地點和被害人數與“遺書”中說的完全相符,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偵查員立即提審張中寶,進行政策攻心。

 面對偵查員的詢問,張中寶稱,1990年初,他在長春市結識兩個人,這兩個人還在他家住了多日。一次酒後閒談時,兩人說出某參派出所和水泥管廠的兩起殺人案是他倆所為。這兩個人就是遼寧省岫巖縣的張雲赤和鞍山市的鐘啟富。張中寶隨即將這兩起殺人案做了詳細的介紹。

 偵查員依據張犯的供詞,經過分析,確定“遺書”中的兩起殺人案就是某派出所和水泥管廠的兩起殺人積案,但隨之而來也產生了幾點疑問:

 一、張中寶說兩起殺人案是張雲赤與鍾啟富二人共同做的案,可兩起殺人積案的現場勘察為什麼只發現一人做案的足跡呢?

 二、張中寶交代張雲赤、鍾啟富二人的居住地點是否真實呢?

 為了證實供詞的準確程度,偵查員便裝深入張犯的鄰居家查證,鄰居反映確實在1990年初發現有兩個外地人在張家住過。另張中寶的妻子也承認其家確實住過兩個外地人。

 據此,偵查員決定前往遼寧省的岫巖縣和鞍山市查訪殺人犯張雲赤和鍾啟富。

 到達遼寧後,偵查員經過半個月時間,查遍了岫巖縣和鞍山市,然而所有派出所都沒查到這兩個人,就連類似二人年齡、體貌特徵的人也沒找到,無奈專案組只好返回九臺市。

 偵查員經過反覆思考、推敲,一致認為如果確有張雲赤、鍾啟富二人,那麼二人的名字和居住地點可能都是假的,因而查訪不到,另外張中寶介紹兩起殺人案時非常通真,說明他與這兩起殺人案有關。

 為了把“遺書”露出的兩起殺人案弄個水落石出,刑警隊於副隊長決定再下遼寧查訪張雲赤、鍾啟富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