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99章 她頭部發現兩根鐵釘!1988年九臺縣“1·20”雪地女屍案

 “我老妹沒了,我想她,腦袋疼。”

 “好吧,你回去吧。”

 呂慶科走了,孫德林的嘴角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冷笑,他連夜趕回長春,調動技術力量。

 第二天,偵查員分頭找呂廣武全家人談話,進一步核實情況。同時,對村裡昨晚外出人員進行全面排查,結果無人證實呂慶科所說的怪事。技術員領呂慶科去指認現場,一看,那地方正是鄉道,過往人很多。

 調查結果表明,呂慶科所說的怪事是假的。

 偵破組把呂慶科找來進行正面詢問,給他講道理,談利害。在威嚴的公安戰士面前,呂慶科望著那一道道深邃而鋒利的目光,終於膽怯了,哭著承認撒了謊。

 偵破組對呂慶科批評教育一番,把他放了回去,但呂慶科這一拙劣表演已記錄在案。

 在偵查員們全面調查摸底這段時間裡,村上的群眾提出很多線索,但案件沒有進展。此間,九臺縣土門嶺鎮又發生d大案,孫德林要到那裡去指揮戰鬥,大葦村只剩下張真春他們幾個了。

 2月25日,長春市公安局重新組織了一個大葦村案件專案組,由副處級偵查員賀洪才和張真春任組長,劉寶超、荊偉、曲傑、於宏、孟彪、於欽敏7名偵查員參加。

 3月4日上午,專案組來到大葦村。在前段全面調查的基礎上進行了細緻的研究,劃定了以大葦村為重點,延伸至大葦村5隊、6隊、11隊、廟子溝村1村、西地村隊以及大葦小學校為範圍的偵查方向,明確每個人分工負責的地段。

 一次,他們在挨家座談中,有個社員無意中說:“14號那天,呂廣武家小科是第一個找小梅的。下午3點多鐘,呂慶科到嶺上呂廣坤家,進屋後坐在炕上,拽過煙笸籮,卷支菸,抽了幾口問:‘小梅來沒來?’回答:‘沒有。’他自言自語道:‘呀,那可能上小燕家去了。’小燕家也在嶺上,可呂慶科從呂廣坤家出來後,卻沒到小燕家,而是到另一家看下象棋去了,天黑便回家睡覺了。”

 他既然到嶺上找小梅,呂廣坤家沒有,為什麼不到小燕家去找啊?他為什麼漫不經心的呢?

 走訪中,呂廣武也向專案組反映個情況,他說:“我家小科又遇著個怪事。”接著,他便講了起來……

 除夕之夜,村上別人家張燈結綵,鞭炮齊鳴。呂廣武家仍然處在悲傷、沉悶的氛圍中。晚上,楊秀花簡單炒了幾個菜,三個兒子端上桌,一家人圍著炕桌坐了下來。老大呂慶峰給父親斟了盅酒。呂廣武端起酒盅,沒等喝,眼淚便掉了下來。

 這時,廣武放下酒盅,抹了把眼淚,瞪著熬紅了的眼睛,指著面前抻脖瞅著他的三個小子說:“你們呀,都是呆子!你老妹叫人家害了,你們就不知道動動腦筋想一想、給公安局提點線索?”

 老大、老二被父親說得耷拉下腦袋。老三呂慶科轉了轉眼珠子說:“爸,我可有個線索。”

 “啥線索你快說呀!”呂廣武急不可耐。

 呂慶科扒拉一口菜說:“老妹失蹤前一天,我在炕裡躺著睡覺,老妹召喚我陪她上趟西頭買本,我就陪她去了。到了供銷社,小梅又不買了,我倆一起從供銷社走出來,走到岔道,我從北鄉道走,小梅從屯裡走。分手走了一會兒,突然,我看見小梅在北鄉道旁邊的路上站著,後面還有趙瑞霞。我喊小梅,你往北邊去幹啥?小梅說,我上北邊去。我說你回來!小梅就回來了。這時,我發現和尚墳那站著一個人,那人好像等誰似的。”

 “啥樣人?穿啥衣服?”呂廣武急著說。

 “下半身叫墳頭擋住了,上半身穿個藍色鴨絨服,戴個一抹擼的帽子。”小科想了想說。

 “你記著這事,節後咱們報告公安局。”

 專案組聽了呂廣武的彙報,又把呂慶科找來詢問一番:“呂慶科,從供銷社出來,你為什麼跟呂雪梅分開走?”

 “因為前一天,我和鄰居小孩放牛,在北鄉道撿到一個鑿子,這次我想再撿個什麼。”

 “你在北鄉道還看見誰了?”

 “趙瑞霞在小梅後面站著。”

 調查表明,呂慶科又編了一個謊。

 3月25日,大規模的調查摸底工作進行完了。他們共調查了356戶,填表審查531人,同109名小學生談了話,篩出了4個嫌疑人,其中有呂慶科。

 在此基礎上,他們又縮小了偵查圈,以死者家小學校東,葦子溝屯中心街以北至鄉道為範圍進行逐戶逐人調查,最後,剩下3個嫌疑人,其中也有呂慶科。

 又經過細緻調查,排除了其他兩人。現在,只有呂慶科一人的嫌疑越來越大。專案組歸納瞭如下幾點:

 1、呂慶科自稱,14日上午8點多鐘上供銷社買了4角6分錢的梨,一盒煙,一盒火柴,出來後想上他舅家,就順柏油路往他舅家走,走到沙河大橋那,心想,好長時間沒去了,啥也沒買,帶幾個梨,又拿不出手,就往回走了,碰上了劉景惠。11點多鐘回到家,從兜裡掏出幾個凍梨,給母親和兩個哥哥一人一個,指著剩下的幾個說:“這幾個給爸和老妹留著。”這說明呂慶科那天上午8點至11點始終在外活動,佔有作案時間。

 2、呂慶科1987年秋天在長春市幹了20多天臨時工,當時沒開工資,今年1月6日才給他發下來79元錢。這說明他具備給小梅錢的條件。

 3、呂慶科是小梅的哥哥,平時經常在一起。專案組經過這麼長時間這麼細緻的反覆調查,未發現小梅與其他人有過接觸關係,而呂慶科卻具備熟人作案的條件。

 4、14日呂慶科找呂雪梅時的舉止,暴露出一種十分反常的心理。

 5、22日,公安局進村後,呂慶科報假案。除夕之夜,呂慶科再次編謊言,這些說明他想嫁禍於人。

 專案組認為,後3點已經查實,下步應著重前兩點進行調查。

 在呂廣武家房後,偵查員張真春和老賀同呂廣武嘮起了錢的事。

 “我說廣武哇,你們發現小梅兜裡有錢,咋不問誰給的呢?”

 “唉,當時我們都以為是小科給的,因為小科那幾天開支。”呂廣武抽了口煙說。

 “小科開了多少錢?”

 “79元。”

 “都是5元票面的嗎?”

 “都是。”

 “你們是怎麼花的?”

 “當天我就給打發了,給他大哥做套衣服,花了30元。給他二哥買雙鞋,花了14元,撂他媽手裡5元。第二天,小科和屯子小青年上縣裡買了塊兩米一的布料,花了19元2角多。聽小科說,他倆還買了7角多錢的零嘴吃啦。”呂廣武一筆一筆地數叨說。

 張真春和老賀在心裡一筆一筆地計算:除掉這些,呂慶科手裡還有11元,9號給小梅10元,14號作案後又拿了回去,到西頭買菸、火柴、梨,花了1元錢。22日報假案,買“槓頭”,花了一個5元票子,那麼,另一張5元票面的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