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媒人”為何成屠夫?2003年萬榮縣“5·27”無名男屍案
5月29日,刑警大隊大隊長張國棟帶領副大隊長張玉偉、偵查員韓冬彪與市局技偵科民警王清趕到韓城大池埝鄉昝村鎮,在當地派出所的協助下,對旅館業進行了清查,並發現案犯與昝村鎮薛村的薛義祥來往密切,閆志善極有可能隱藏在薛的住處。
為了工作上的方便,偵查員們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於5月29日晚8時乘坐一輛掛地方牌照的工具車下往河灘,順著僅有的一條路來到薛的養魚場。一進入房中,屋內一輛紅色125嘉陵摩托車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薛義祥不得不說出閆志善來到這裡,而且剛外出不久。張國棟等人立即將車開至偏僻處,在魚塘四周設下埋伏,大家忍受蚊叮蟲咬,急切盼望著目標的出現。
晚上11時許,閆志善從外面返回將要進入魚塘邊的房子時,民警迅速衝上前去,閆志善還來不及反抗,就被撂翻在地,戴上了手銬。
經突審,閆交代出同案犯張智德隱藏在河津清澗鎮西莊村一果園內。
消息反饋到指揮部後,侯玉傑局長、張新潮政委立刻調集警力,當晚在閆志善的指認下,偵查人員將睡在果庵裡的張智德成功抓獲歸案。
與此同時,另一路民警也將涉案的許青傑抓獲歸案。
至此,抓捕工作勝利結束。
夜已很深了,侯玉傑局長的辦公室裡卻燈火通明,此時,他正與張新潮政委組織民警連夜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訊,在鐵的證據面前,二人不得不如實供述了其令人髮指的罪惡行徑。
正月裡,閆志善通過西範村的許青傑,花了2000元給佔趙軍領回“媳婦”,“媳婦”在家裡待了不到七八天,就像鴿子一樣地飛了,再也沒有回來。深感上當受騙的佔趙軍因索要不回自己的2000元而越來越憤怒,揚言要把閆全家大小殺掉,以解心頭之恨。
閆志善看著活潑可愛的兒女,感到自家的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心裡想:與其你要殺我,倒不如我先殺了你,可是他又擔心自己一人對付不了佔趙軍,得有一個幫手才行,於是他想到了自己的姑表弟張智德。
5月20日下午4時許,閆志善騎著摩托車來到河津市清澗鎮西莊村張智德承包的果園內,讓他幫助殺害佔趙軍。張智德沒有答應。
5月26日下午,閆志善再次來到張智德承包的果園,又提起此事,張智德經不住表哥的一再拉攏,終於點頭同意“幫忙”了。
第二天即案發當天,二人密謀後,各自帶上刀子,騎著125嘉陵摩托車來到西梁村外的土壩上,選擇了作案地點,把摩托車藏到路邊的土山後面,步行了約100米的坡路,來到了一路面狹窄的土坡上,便開始實施殺人計劃,想辦法把佔趙軍引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