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媒人”為何成屠夫?2003年萬榮縣“5·27”無名男屍案
5月27日早上11時許,佔趙軍正在本村張某家看電視時,自己的手機響了起來:“西梁灘果樹地的兩頭母豬發情,你馬上來一下。”接完電話,佔趙軍回家開著三輪車拉著種豬,向西梁方向走去。
半個小時後,當三輪車行駛到土橋上時,佔趙軍便碰見了張智德,因二人以前認識,隨之停了下來,張智德問佔趙軍:“你幹啥去?”
佔趙軍說:“到西梁給豬配種去。”
張智德說:“我也正好到河津去,停下來抽根菸。”
佔趙軍就把車熄了火,坐在駕駛座上,與張智德聊了起來。
就在此時,預先藏匿在土堰下面的閆志善繞到佔趙軍背後,右手拿著尖刀,用刀背在佔趙軍後腦勺上狠狠地砍了一刀,佔趙軍忍著巨痛回過頭來見是閆志善,深知好漢難敵四隻手,便求饒說:“我不啦。”
失去理智的閆志善心想:你不啦,我不弄死你,以後你還要弄死我哩,今天非把你的血放了不可。閆志善又掄起刀在佔的頭部亂砍,佔趙軍頓時血流如注,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佔不停地用手護著頭部,閆志善對張智德說,快把他的手拉住,張智德便從側面拉住佔趙軍的手,閆志善再次掄起刀,用刀在佔趙軍頭前砍了三四下,佔趙軍再也抵擋不住這致命的重擊,便從駕駛座上滾了下來,倒在土路上。
以殺豬為生的閆志善深諳用刀之術,又用刀在佔趙軍脖子上來回拉了一下,在確認其死亡後,閆志善順手從佔趙軍腰間取下手機給了張智德,二人把佔趙軍抬到駕駛座上,把三輪車連人帶豬一起推入路邊的深溝裡。
偽造了一個交通事故的現場後,二人騎上摩托車在逃離途中扔掉了手機中的機卡,來到胡趙灘裡後,停下車來,在汾河裡洗掉了手上的血跡,又把尖刀扔至汾河中間水深的地方。然後,閆志善用摩托車把張智德送到果園。
到了果園以後,閆志善把作案時穿的鞋脫下放至果園,換上了表弟作案時穿的鞋,獨自一人騎著摩托車至河津鋁廠見到了其弟和弟媳,告知了其殺人的事情後,便騎著摩托車逃至韓城與自己來住密切的薛義祥的魚場隱藏起來。
至此,這起報復殺人案真相大白。
2003年12月,閆志善和張智德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