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第三個男人,1993年上海普陀新橋頭“12·5”特大凶殺案
範文聞言驚喜交加,連忙遞了支菸給那青年,請他仔細回憶看到鄧先財的情況。青年記憶力很強。他說是12月6日早晨碰到鄧先財的,當時鄧臉上包著紗布,衣領高高豎起,問到他臉上的傷,鄧即露驚恐之色。回頭再調查鄧先財,此人也是四川巴塘人,兩年前來滬,在真如西村附近租過房子。而據大宋稱,他一家子剛抵滬時,租的房子就在真如,並且是十來個同鄉共住的“大通鋪”。可能就在那個時候,鄧先財結識了施瓊。
更值得推敲的是,施瓊手指甲中留下的血跡是AB型,鄧先財恰巧也是AB型。鄧對其12月5日上午7時至9時的活動提供不出一個見證人。
倏地又跳出第三個男人,他是否就是兇手?
“我的臉是12月5日晚上與老婆打架時被她抓破的。”鄧先財慢悠悠地說。
他五官清秀,顯得十分精明,給人的第一印象並不壞。12月5日晚上?施瓊被害於12月5日早晨,這麼說又找錯了對象?曹衛國和王國振交換了一個失望的眼神。範文也是舉棋不定,但他不露聲色。
當天下午,他悄悄找到了鄧先財的老婆、一個極為高大、豐滿的女人。鄧妻一口咬定說:“臉是12月5日晚上我抓破的。鄧先財不幹活,卻愛搓麻將,那天晚上又輸光了,回到家我們吵了起來,後來我就把他的臉抓破了。”
“那晚鄧先財什麼時候到家的?”範文問。
“有11點了吧,我都睡了,又起來給他開的門。”鄧妻裝出認真回憶的樣子。
“你把丈夫的臉都抓破了,一定吵得好凶嘍?”
“可不!鄧先財本來就是火爆性子,他使勁攥我頭髮,還摔碎了兩隻碗……”
這個女人在說謊!至少那天夜裡他們夫婦沒有發生激烈爭吵。範文已從鄰居那裡瞭解過,12月5日晚,鄧家安安靜靜的,不到10點就熄了燈。這一帶都是用木板、鐵皮搭建的臨時房,平時說話嗓門大點,隔壁就聽得清清楚楚,何況那麼激烈的吵打!但是,捉姦捉雙,捉賊要贓,證據在哪裡?
範文陷入了沉思,手中的煙已燒到海綿頭,他還未曾吸上一口。
“鄧先財住在彭浦,施瓊住在新橋頭,假定鄧是兇手,那他作案後回去要經過華池路、嵐皋路橋……”範文在紙上畫著,一個新的作戰方案又在他腦中形成。
繼續查,像用梳子梳頭髮似的查。
嵐皋路橋堍一個擦自行車的人說:“鄧先財,我和他老婆一個村的,他臉上的傷,12月5日早晨就有了。”
“你肯定沒記錯?”範文眼睛一亮。
“不會,那天是星期天,生意特別好。約摸9點鐘光景,鄧先財縮著脖子打這經過。我仔細一瞧,他臉上全是血,怪嚇人的。問他,說是不小心摔的,就急匆匆走了。”
終於揪住了狐狸尾巴。然而,是日深夜,當公安幹警全副武裝,直撲鄧先財住處時,他卻腳底抹油——溜了。
刑偵隊當即召開緊急會議,卞長忠隊長親自點將,由許可本、王金富、徐導星三同志明晨乘飛機直赴四川,在鄧犯的火車趕到之前截住他!
一路勞頓。偵查員走下飛機,又擠上擁擠的長途汽車,在四川西部的山道上,開始了與鄧先財的“賽跑”。
一個夕陽西下的傍晚,滿臉疲憊的鄧先財剛剛踏出汽車站的大門,便被超前一步的上海警察逮住了。
鄧犯落網後,沒費多大口舌,就統統從“竹筒”裡倒出了“豆”。
鄧先財是在真如一間農舍的“大通鋪”裡認識施瓊的。當時,他們都剛剛抵滬,人生地不熟,十來個四川人就合租了一間房。大家出門在外,每天吃喝睡在一屋,一些應有的迴避和講究,在那樣的環境裡就談不上了。
漸漸地,鄧先財對其中長相出眾的施瓊有了點特別的意思。他本來就是個不安分的人,整日遊手好閒、無所事事,當白天大通鋪只剩下施瓊一人時,他常常會心懷鬼胎地溜進來,陪她解悶,由此而發生了性關係。
沒多久,大宋賣菜有了點積蓄,便帶著施瓊去新橋頭另闢“根據地”。而鄧先財也隨父親到彭浦鄉另起爐灶。
時光如水,一晃一年多過去了。1993年秋天,鄧先財到新橋頭找老鄉,無意中發現施瓊也住在這裡,往日的那份情愫又蠢蠢欲動了。施瓊冷冷而又堅決地回絕了他。儘管她不愛自己的丈夫,但對眼前這個男人同樣沒有任何感情好言。當初,他們碰巧住在一起,一樣的單調與貧乏,便自然而然發生了那種事。現在,要刻意瞞著丈夫去做,她覺得這是一種犯罪。
“可我是真心喜歡你呀。”鄧先財提著一簍乾癟的水果,萬般乞求。
12月4日,他賭了整整一宿,輸光了口袋裡所有的錢。5日清晨,他吃了碗鹹菜面,似乎清醒了些。鬼使神差般,他又想到了施瓊,便大踏步奔新橋頭而來。
“看在過去的情分上,借我200元錢。”他開門見山。
“錢,都由孩子他爸管著。”施瓊頭也沒抬。
“你,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他氣急敗壞地咒罵著,彷彿輸錢、找不到工作……所有的一切都是施瓊造成的。
“滾,你給我滾出去!”施瓊柳眉倒豎,直指大門。
好啊,你倒翻臉不認人了,鄧先財沒有絲毫猶豫,操起桌上一把大剪刀,朝施瓊的脖子狠狠扎去……
施瓊沒有任何防備。她只是本能地朝鄧先財的臉抓了一把,她的指甲好細、好長。然後,她軟綿綿地倒了下去。
此時的鄧先財已經喪心病狂,他轉過身又將魔爪伸向兩個無辜的幼兒……
1994年,鄧先財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