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38章 “放飛鴿”死亡之謎,1993年洞口縣“3·5”簸箕坳女屍案

 果不其然,第二天即獲線索,有人證實這個女人名叫傅桂芳,住管竹鄉群溪村新立組,系該村村民曠育群之妻。王樹槐等人立即趕到曠家,但傅卻不在家中。向曠詢問其妻去向,曠始則一臉苦笑,支支吾吾。最後,經不住王樹槐等人再三追問,終於道出實情——

 原來,傅於去年四月參加楊正康等人“放飛鴿”詐騙活動,充當誘餌,與廣東省英德縣橫石塘鎮一農民“結婚”。楊等人得了“介紹費”後即溜之夭夭。而傅因對方家人防範甚嚴,無從脫逃。現在,已身懷有孕,成了一隻放出去而飛不回的“飛鴿”了。

 事不宜遲。當晚,肖生榮駕駛警車,載著王樹槐、尹華駒等人,如離弦之箭,直奔廣東英德。終於在數天後將傅桂芳帶回洞口。

 面對威嚴的檢察官,望著自己隆起如鼓的身孕,一股羞辱、後悔、痛恨之情泛起在這個年輕女人的心頭……

 傅同其丈夫是夏天到廣東東莞打工時認識楊正康的。這年正月初,楊以拜年為名來到傅家。望著傅家家徒四壁,楊似乎嗅出點什麼。趁著傅的丈夫外出買酒之際,楊邀傅一塊兒出外“放飛鴿”。傅開始有些猶豫,後到底經不住錢的誘惑,便答應了。

 3月2日上午,傅同楊一起到了竹市鎮,楊便找“買主”去了。個把小時後,楊回來告訴傅說,“買主”讓再帶個女人去,我們去找歐陽元秀,把她也帶去。於是,吃了中飯後,兩人搭車到了洞口縣城。快到修路工地時,楊對傅說,你先進去告訴歐陽元秀,就說我來了,明天一塊走。我因人家知道我同她的關係,給人看見了不好。傅便先到工地找到歐,把來意告訴了她。晚上傅與歐準備睡覺時,楊悄悄溜了進來,結果當晚三人同宿一床。

 第二天,天一亮,楊先溜了出去。接著,歐、傅兩人吃完早飯後,一起離開工地,在街上與楊會合後,搭上了去竹市鎮的汽車。歐當時背了一個黃色類軍用帆布挎包,裡面裝著日常用品。到竹市鎮後,傅同歐兩人站在一店鋪前躲雨,楊則尋找“買主”去了。倆人等了近兩個小時,不見楊回來,不由煩躁起來。這時楊回來了,告訴她們今天沒找到“買主”,出去不成了。於是三人一同吃了碗米粉。

 這時已近下午了,三人又一起乘上三輪車往管竹方向回家。中途行至陽光村,傅先下車回自己家裡,楊、歐兩人繼續乘車往管竹鄉去了。

 幾天後,楊又到了傅家裡,邀傅再度外出“放飛鴿”。傅順便問他:“聽說歐陽元秀死了?”

 楊含糊答道:“是的,不知道怎麼回事,據說是她自己吊死的。”

 傅便未再問了。

 4月初,傅即隨同楊等人“放飛鴿”去了廣東。

 根據傅桂芳的交代,破案組又一次進行了縝密的分析研究。大家一致認為案情已趨明朗,楊有重大殺人嫌疑已是無疑。

 張先紹在會上推斷:根據證人證言,楊進人簸箕坳時兩手空空,僅死者背有一個挎包。而現場又沒有發現可資利用作為線索的物體,因此,楊很有可能是用挎包揹帶將歐勒死的。經比較,類似挎包揹帶的寬度、硬度、表面粗糙度等均與死者頸部索溝形狀及傷情況基本相符。

 這時,從看守所內偵查中傳來情報,進一步證實楊有重大殺人嫌疑,而且其作案手段與張先紹的判斷相吻合。

 7月23日上午,洞口縣公安局看守所審訊室裡悶熱難當。唐章水、歐陽敘錄、胡金軒、王樹槐等人憑著掌握的大量證據,向楊正康發起了凌厲的攻勢。

 “去年3月2日晚上,你在什麼地方睡覺?”

 “3月3日下午,你同歐陽元秀經過合塘村、棉花村往簸箕坳去幹什麼?”

 “歐陽元秀的黃挎包哪裡去了?”

 望著審訊人員胸有成竹的神態和接連拋出的證據,楊正康茫然不知所措。不斷地用顫抖的手拂掃著額上密麻的汗珠。

 時近中午,只見楊正康長嘆一聲,說:“檢察官,我算服了你們,我願意全部交代犯罪經過。”說完後,原來一直挺得筆直的腰桿頓時軟了下去,癱倒在椅子上……

 那是春天的一個夜晚,楊正康在橫溪鄉牛塘村某村民家中,與歐陽元秀邂逅相識。她是被人找來,充當“放飛鴿”的誘餌的。歐陽元秀雖然長相一般,但清秀的臉上卻透出一股農村婦女少有的靈巧之氣。已有妻室的楊正康心裡不由產生了一股莫名的騷動。第二天下午,楊正康等人帶著歐陽元秀到了邵東廉橋一個單身鐵匠家裡。長著一臉疙瘩肉的壯年鐵匠一見著歐陽元秀,眼中霎時泛出一股猥褻的目光,二話未說,掏出三十張“大團結”擺在桌上。晚上,歐陽元秀悄悄爬下床來,穿好衣褲,準備開溜。

 當她窸窸窣窣地摸到房門口時,一股絕望的心緒掠上心頭——這個該死的鐵匠用鐵絲將門閂紮了個嚴嚴實實。這時門旁的窗戶上突然泛出一個人影,未等歐陽元秀醒過神來,這人輕聲說道:“元秀,別慌,是我。”——原來這人正是楊正康,接著一把老虎鉗從窗格間遞了進來。

 這下,歐陽元秀心安定了許多,膽子也壯了。她躡手躡腳地踱到門邊,三下五除二,一會兒便剪斷了鐵絲。出得門來,楊正康一把抓住歐陽元秀的手,兩人迅速朝火車站方向奔去……接下來的日子裡,兩人如膠似漆,形同夫妻。

 道德既已淪喪,法律當然無存,又何必顧忌其他呢?

 這年6月,楊正康與原妻離婚後,歐陽元秀索性搬到其家中與其姘居起來。冬天到了,歐陽元秀向山門法庭遞交了離婚訴狀。然而,當她置身莊嚴的審判庭,面對正氣凜然的法官、曾經相濡以沫的丈夫、年幼可愛的孩子和父母責備的目光時,心頓時軟了下來。她向法庭撤回了訴狀。

 楊正康“賠了夫人又折兵”,心中的惱恨自不待言,暗暗結下了對歐陽元秀嫉恨的死結。

 歐陽元秀與他的藕斷絲連,又使他將死結緩了一圈。

 3月3日下午三時許,楊、歐同傅桂芳分手後,乘車繼續往管竹鄉去,兩人在車上爭吵起來。車到管竹,兩人下了車,到路邊一豬欄屋簷下避雨。歐又嘟嚕了一句:“我跟潘希平結婚這麼多年,他從未這樣罵過我。”此言更使楊妒火中燒,深深感到自己受了這個女人的作弄和愚戲。

 舊嫌新恨,無法排遣,自然拉緊了心中的死結,殺人之念遂起。雨漸漸小了,楊正康假意送歐回家,兩人經合塘村、棉花村,走進了簸箕坳。楊一路在思索殺人的方法和地點。

 鳳形山到了。四周一片靜謐。楊略施小計:“元秀,我們相好一場,都不要說誰害誰,乾脆一起吊死好了。”

 容易激動的歐只當楊是句玩笑話,一邊說:“死就死,難道我怕死?”一邊毫無戒備地向鳳形山村中走去。

 楊正康緊跟其後。兩人上得山來,似乎有些累了,各自摘下頭上的斗笠,墊坐在地上。歐一面脫下外衣扇風,一面緊緊地依偎在楊的左臂旁。就在這時,楊一眼瞧見歐丟在一旁的黃挎包,順手撿了過來。趁其不備,猛然將挎包揹帶套在其頸部死命地勒。不一會,歐氣絕身亡。

 楊迅速用其外衣捲成繩狀,將屍體就近掛在一棵松樹上。然後,撿起挎包逃離了現場,按原路走出簸箕坳。當行至管竹鄉政府門前的小橋上時,把挎包扔入河中。

 第二天(3月4日),楊一早就趕到歐陽元秀的孃家,企圖打個“時間差”,製造假象掩蓋殺人罪行。

 第三天上午,當聽到人們議論說發現屍體後,他又趕到現場,把屍體取下,以破壞現場,干擾偵查工作。

 案件告破,楊正康被依法逮捕。省檢察院主檢法醫方冰會同省公安廳黃本歡、高洪海兩位法醫,根據獲悉的證據材料,再度對該案進行了複核鑑定。一致認定:死者系生前頸部受較硬的物體壓迫窒息死亡後,再用衣服偽裝上吊自殺的。他殺無疑。

 至此,簸箕坳女屍疑案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