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忘恩負義的少年!1989年長樂縣“9·30”殺人埋屍案
在“香客”們上山的途中,還看到兩位“獵人”,他們拿著鳥槍,這裡瞄瞄,那裡瞧瞧,一會兒站在石頭上,一會兒鑽進樹叢。他倆就是刑警隊周隊長和偵查員小趙。
香客們在龍角蜂寺內,有的燒香,有的磕頭。
楊支書提了個幹部包,鼓鼓囊囊,活像個鄉鎮企業的暴發戶。偵查員們知道,那包裡裝的不過是破報紙。不過,不知情者還以為是錢呢!
楊支書左右瞟了瞟,沒有人注意他,便迅速拿起桌臺左邊那隻花瓶,取出一張字條,溜到偏僻處,偷偷地看了一遍,上面寫著:“下午3點,你要把錢放在寺頂龍角影子對正的那塊石頭上。晚上十點到大嶼山去帶你的小王八蛋。”
楊支書看完條子,便混在香客中,從一位向他走來的“香客”迎上去,這位“香客”就是陳副隊長。
楊支書掏出一支香菸,對老陳說:“同志,借個火!”
老陳從口袋裡摸出一盒火柴遞給他,他點燃香菸後,在還火柴的同時,將那張條子一起交到老陳手上。老陳小聲對他說:“你放心去放提包吧,然後你回家。”
楊支書走出寺院,抬頭望望龍角蜂寺的龍角影。只見那影子印在離寺十多米遠的一處樹叢密集的凹陷處,中間有一塊大石頭。他見四下無人,便將提包放在那塊石頭上面,然後退到不遠處轉來轉去,他不想馬上回家,一心想早點看到自己的兒子。
老陳接過條子,馬上同山上“打獵”的周隊長聯繫,兩人一起在距離放提包位置20多米遠的地方隱蔽觀察……
太陽下山了,他們已腰痠腿疼,還不見有人來取那隻提包。
這時,一位村民突然發現山腰站著一位少年,他名叫楊強,於是上前問道:“楊強,你今天上午不是說去福州嗎?怎麼現在還在這裡?”
“不想去福州了.....”楊強吞吞吐吐地說。
“你到山上來幹什麼?”
問者無意,聽者心慌。楊強臉刷地變白,汗流滿面,語無倫次地答道:“隨便玩玩,我不舒服……”
“走,快跟我到寺裡喝點開水,就會好的。”
楊支書看到那村民帶楊強進寺裡,感到很奇怪,侄兒不是去福州了嗎?
他等侄兒喝了開水,便迎上前說:“人不舒服,快回家吧。”
楊支書的侄兒楊強時年17歲,據說他母親還是葉群的遠親呢。楊強的母親上山下鄉來長樂,和楊支書的哥哥結了婚,生了楊強,因夫早逝,她改嫁到福州城裡。8歲的楊強便成了孤兒,由叔叔楊支書將他收養,待若親生兒子。但由於從小失去父母,楊強幼小的心靈深深留下自卑感,養成孤癖性格。儘管叔叔見他漸漸長大,在老房旁邊蓋的一座新房,也打上侄兒的份,並告訴楊強:“樓的西頭那兩間是你的。”但楊強還是沒有體會到叔叔的養育之恩,到處流浪……
楊強勉強回到楊支書家,躺在床上直打哆嗦,楊支書摸摸他的額頭,並無發燒跡象,這引起懷疑:難道他與自己兒子楊錦失蹤和詐騙5萬元錢有關?
於是楊支書把想法告訴了周隊長。
陳副局長接到報告,即令刑警隊指導員陳春和漳港派出所副指導員陳長波趕到演嶼村楊支書家,將楊強帶到漳港派出所詢問,並通知還在山上守候的偵查員們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