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一部補鞋機,1976年滁州“6·21”鐵道排水溝無名男屍案
這傢伙的行蹤詭秘得很。
專案組風馳電掣,第二天中午又趕到靠近安徽的河南省固始縣城。
在固始縣城郊公社黨委辦公室裡,這個名叫郭德營的人終於露面了。此人果然是個大個子,腰粗臂圓,一張黧黑的面孔上生著許多酒刺疙瘩,左額上方有一個疤痕,同板橋那個鐵道養路工描述的形象十分相似。
例行的問話之後,審訊員就單刀直入地提問:“六月二十一日你在哪裡?”
“我在板橋哇!”他不加思索一口就回答了。
“你在板橋幹些什麼?”
“我的一位姨娘住在板橋街上,我是去搞點糧食的。”
“你那天還去過哪些地方?”
“我哪裡也沒有去,你們可以查訪。”
兩天後,嘉山縣的回電來了:“郭德營6月20、21日確在板橋姨娘家,未曾離開。”
材料證明:這僅是一個面貌相似的人,而不是殺人兇犯。
這條線索斷了。
宿縣、固鎮、徐州相繼送來發現可疑的人的情報,共有二十一個,經過查證,一一都被否定了。
在阜陽、宿縣、滁縣地區普遍調查了走失的人口,共有一百一十多名,經過查證,沒有一個和被害人的特徵相吻合。在白湖、建新、利辛幾個勞改農場和幾個監獄實地調查,少數逃跑的罪犯中也沒有同兇犯相似的人。
一萬多分發往淮北、蘇北和皖中地區的協查通報,也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
一個線索斷了,新的線索又被提起,新的線索又是落空……
被害者是不是北方人,這個最初的判斷值得重新考慮了。
夏去秋來,經過四個多月的明查暗訪,專案組的幾十名成員熬過多少不眠之夜,費了多少心血,流了多少汗水,卻一直沒有找到可以解開這個無名屍案的線索。
指揮這場戰鬥的領導組織又一次召開了會議,總結了前一階段的工作。根據四個月來的工作進展,決定暫時停止在農村中的搜索,把偵查破案的主要精力集中在鐵路沿線的大城市,從查證遺留物入手,採取以物找人的做法,發掘新的線索。
被害人褲子的前方口袋上裝著一條拉鍊,這是一個顯著的特徵。這種服裝的式樣是比較少見的,查明它的產地,也許可以為偵查工作找到一個新的突破口。
還有,死者米黃色斜紋布的內衣,內衣上帶有螺旋形的紐扣,都是可以作為發現新線索的引物。
這些分析判斷是正確的。
11月4日,在隴海線最東端的連雲港市,專案組的兩個成員在一個水果攤旁看見三個正在買梨子的青年人,從褲子口袋裡掏錢。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暗口袋,上端裝有七、八公分長的拉鍊,再仔細觀察,這褲子的顏色和式樣,同被害人身上穿的褲子完全相同。
這真是個重要的發現。
這三個青年人被請到專案組的住處。
他們是浙江溫州地區永嘉縣人。這一帶人多地少,農村青年常常結伴外出,以彈被套、補鞋謀生。這三個青年人就是到北方彈被套的。他們身穿的褲子是溫州地區成批生產的,到北方做生意的人怕扒竊,專門在口袋上裝個拉鍊,這種服裝在別處比較少見,只有溫州地區幾個縣的青年人愛穿。
他們聽了案情介紹,看到協查破案的通報,都說去年在石家莊彈棉花時碰見過一個同被害人相象的人,他叫陳光巨,是溫州地區永嘉縣古廟公社人。
一個新的大有希望的線索展現在專案組的面前,偵破工作到此有了一個很大的轉機。
專案組迅速調整了原來的偵破工作方案,組織力量,南下三千里外的溫州地區,帶著現場蒐集到的衣物,查找被害人的下落。
在當地司法機關的配合下,一場新的戰鬥開始了。
這個地區青年手藝人確實愛穿帶拉鍊口袋的褲子,也愛穿細紋米黃色卡嘰布襯衣。這兩種服裝在當地都是成批生產。死者襯衣上螺旋紋紐扣是溫州市街道五七工廠生產的,全省各地都有經銷。初步查證得來的這些情況說明,被害人有極大可能是溫州地區人,但不是連雲港那三個年青人所說的陳光巨。永嘉縣的陳光巨安全地呆在家裡,他從去年冬天到河北省石家莊彈了一陣子棉花,賺了一些錢之後,過不慣北方的生活,早已回家,一直沒有再外出。
根據當地有關部門的材料,溫州地區每年大約有一萬多名青年人到北方去彈棉花、補鞋,從事手工勞動,要從這一萬多名外出人員中查找一個失蹤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比起前一段時間那種漫無邊際的搜索,畢竟是有了一個確定的範圍。
協查通報分發到溫州地區每個城鎮和公社。專案組的同志巡迴奔走在溫州地區的七個縣。
又是一個多月過去了,這時已是1977年的初春。
一天,平陽縣望裡公社保衛幹部來到地區,向專案組的同志反映,他們公社馬鞍大隊有一個名叫林淑春的青年,去年五月出外做手藝,同行的幾個人都回來了,只有他一去無蹤影,至今已半年多了。
專案組的同志帶著被害人的衣物和照片來到林家,林家的人看了照片,認定被害人正是林淑春,那條帶拉鍊的褲子和米黃色的襯衣正是他常穿的,一家人都傷心地痛哭了。
六個月的艱苦轉戰,從黃海的海州灣跑到了東海的溫州灣,在地球上已經跨越了十個緯度,陸路的行程將近五千裡,現在這個案件總算有了眉目。
被害人林淑春,20歲,品行端正,平時不多話,很少出過遠門。去年五月初,隨同本大隊社員黃乃森、石嶽昌一行六人,各自帶了一部補鞋機,到北方做補鞋手藝。5月11日在鎮江分手,林淑春同黃乃森、石嶽昌三人到南京,另外三人到蘇北。在外補鞋的生意並不好,每天吃住開銷,賺不了多少錢,一同出去的幾個人都回來了,只有林淑春一人滯留在外。黃乃森、石嶽昌回來,還帶回林淑春託帶的四件衣服。據說,他們在南京分手時,林淑春跟一個家住南京附近的漢子一陣,說是把補鞋機賣給這個人了,要到這個人家裡討錢,並且約好要教這個人的妹妹學會補鞋技術,幾天後就回來。誰知一去無蹤影,竟遭此不幸。
被害人的姓名住址搞清楚了。這個案件的偵破工作雖然有了很大的進展,但兇手究竟是誰?
死者家屬和當地一些幹部群眾對同行北上做手藝的人有懷疑,乍看起來這個懷疑也不無理由。
第一,三人同行,為何中途分手,只單獨留下一人?
第二,林淑春託他倆帶回四件衣服,他倆先前不想給,
傳到林淑春母親那裡,曾引起一場口角。
幾件衣服都不肯交,更多的錢財豈不更加引起他們的貪心?這些都是懷疑,是猜測,辦案中是不足為憑的,辦案需要確鑿的證據。
與林淑春同行的黃乃森和石嶽昌又是一種說法:因為在外邊補鞋生意不好,他們三個人都想把補鞋機賣掉,回家過端午節。黃乃森、石嶽昌的機子很快脫手,林淑春的機子因為底腳跌斷,重新焊接,用藍色油漆塗刷了一遍,不太好賣。
6月15日,黃乃森和石嶽昌先到車站買票,準備返回浙江。早晨八點多鐘,林淑春帶著一個上身穿藍色軍便服、下身穿草綠色軍褲的中年男人一同趕到車站,高興地對他們說,他的機子也賣掉了,就是賣給這個中年人的,賣價二百二十元,約好跟這人一陣去取錢,取到錢就趕回浙江老家過端午節。買機子那個人自稱是海軍退伍軍人,剛從北京回來,手裡還拎著兩個旅行包,一個黑色的,一個黃色帆布的。這個人臉色黑黑的,長方臉型,額角上似乎還有一個傷疤。上午十點多鐘,他倆買了往鎮江方向去的車票,上車走了,票價只花了六角錢。聽那人說,下了火車還得買一塊多錢的汽車票才能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