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有理就可以殺人?1988年平昌縣百貨公司“7·20”兇殺案
導語:聰明反被聰明誤,法盲終食法盲果!
這是一對同胞兄弟:一個29歲,衛生隊化驗員,技術12級幹部,叫劉奉林;一個23歲,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百貨公司統計員,團支部書記,叫劉奉忠。
還在孩提時代,他們的父親劉仁益就預言:這兩兄弟聰明過人,長大必有出息。果然不出所料,後來他倆一個到部隊撈到了‘軍官”,一個在縣城混上了“幹部”,走上了不同的崗位.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倆終於又從不同崗位走到一起來了,但卻是一條通向死亡的絕路:兄弟倆因對家鄉處理其父與鄰居的打架糾紛不滿,經過密謀,將大隊黨支部書記張代國殺害,成了共同殺人的兇犯。
事也湊巧,就在軍事法院宣判劉奉林被處死刑的同一天,劉奉忠在四川巴中市伏法,真是沆瀣一氣,殊途同歸!
一對蠻好的兄弟倆,何以落得如此下場?從他們的罪惡表演中,似乎可以悟出一些真諦……
“有理”——就可殺人?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
1988年的五月,家住平昌縣華嚴鄉的二劉的父親劉仁益,與鄰居漆某某為房地問題多次發生糾紛.劉認為漆家修房時佔了他的地,又修得太高,遮了他家的蔭,無論如何也不讓漆修,為此兩家多次鬥毆,氣憤之下,劉仁益打爛了漆修房用的瓦。二十七日,兩家又發生爭吵打架,互相扭打中,劉仁益胸部被打傷,漆的頭上也起了血包。
經村、鄉多方調解,對打架問題作出如下裁決:漆付劉醫療住院費33元;劉付漆醫療費2元,並賠償打爛200匹瓦的損失費8元。
劉奉林得知此消息後,認為這樣處理是“各打五十大板”,便急匆匆以父病危為由,從駐地趕回華嚴,經過幾天的“調查”,劉奉林斷言:之所以村上作出“不公道”的決定,是因為村黨支部書記張代國從中作祟。
六月三十日,劉奉林專程從華嚴趕到縣百貨公司劉奉忠處,一起共謀密商殺害張代國的計劃。
一進門,劉奉林就問:“父親的問題處理了沒有?”
“處理了,各打五十大板,等於沒處理。”劉奉忠回答。
“這中間究竟哪個在作怪?”
“還有哪個,就是他張代國!”
“哦,張一代一國!劉奉林記起了,他母親當生產隊婦女隊長時,因私自拿回七、八十斤穀子曾受到當時擔任生產隊長的張代國的批評,這事一直留在兄弟倆的記憶裡,耿耿於懷。
“哥,你說咋辦?”劉奉忠躊躇不安起來。
“他隔兩天要進城來,我看乾脆找個機會把他收拾算了!”劉奉林帶著試探的口吻肯定地說,事實上,他在進城來前,已邀約了張代國。
“收拾他?會不會被別人罵?”
“我們有理,怕什麼!你看老頭子(指劉仁益)被打傷住院,本來嘛,應該付給我們誤工補貼、營養補貼等等,村裡卻有意庇護漆家,還讓我們付他2元醫療費,豈有此理!況且張代國還欠我家舊賬,把他幹掉以除後患!”劉奉林似乎有訴不盡的“冤屈”,滔滔不絕地說著。
“是的,只要我們有理就不怕!”劉奉忠豁然“醒悟”。
“那,就這樣辦!”劉奉林咬牙切齒地。
“不說”——就無人知曉?
竊竊私語。
“望風”。
兩雙賊溜溜的眼睛。
手忙腳亂。
一個罪惡的殺人計劃,正在縣百貨公司406房間——劉奉忠宿舍醞釀……
經兄弟倆共謀商定,趁張代國進城的機會,以幫其兒子考中專找“後門”為藉口,約張到宿舍先喝酒,再將放有氫化物的有毒茶水給他喝,時機成熟就下手!
為了實現這一罪惡殺人計劃——
劉奉林親自到縣城街上買塑料布和麻繩,劉奉忠專門從百貨公司“找”來麻袋、手套和改刀。
白天,劉奉忠心神不定地“上班”,不一會又跑回宿舍一趟;劉奉林則在家一方面準備了豐盛的酒、肉菜和“茶水”,一方面又將一根鐵棒藏在床下……
一切準備就緒,七月二十日上午十一點鐘,在劉奉林事前的“邀約”下,張代國乘公共汽車趕到了縣城,劉奉林則熱情前往迎接。吃完晚飯後,因張要去看川戲,兄弟倆再三叮嚀:看完後無論如何要到家一趟,商量他兒子上中專的問題。
張代國被兄弟倆的“熱情”所感動,滿口答應著,以至才九點多鐘戲還未完就來到百貨公司。善良的張書記哪裡知道,406房間急切等待他的,將是一場面臨殺身之禍的大災難!
“快來,張書記!’劉奉林滿臉堆笑,一邊招呼,一邊端出事前切好的滷豬耳朵和滷兔肉,並拿出貼有“特產”標箋的瓶裝紅粱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