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隱藏在幕後的女毒販,1999年上海“11·5”特大搖頭丸案
當時搖頭丸價格共分三檔,大批量的每粒70元,二道販子出手100元一粒,在舞廳少量購買的每粒150元。胖子在電話裡同李彬約定要購1000粒,每粒70元,總價7萬元。約會的地點由胖子選擇。
胖子自然聽鄭為國和沈餘祥的。鄭為國和沈餘祥考慮再三,將密捕李彬的地點選擇在仙霞路一家較為幽靜的茶館內。同時佈置了三路人馬守候伏擊。鄭為國和沈餘祥各帶一路人馬守在茶館東西一側,劉偉民隊長率領一路人馬守候在茶館對面,由此形成三路夾擊的包圍圈。另外,偵查員小毛攜帶7萬元錢緊隨胖子。唯有成交,才是證據。
一切安排就緒,就待“請君入甕”。
胖子與李彬約定下午1時在茶館碰頭。1時到了,不見李彬到來。2時、3時,仍不見李彬出現。胖子生怕李彬有變,用手機聯繫後,方知李彬要在下午4時趕到。
下午4時,一輛大眾出租車朝茶館馳來。車廂裡坐著的就是李彬。他鑽出車廂,徑直朝茶館約定的包房內走去。李彬對胖子說,這次總共700粒,餘下的300粒以後再送。胖子當即數錢,一萬元一疊,當數到兩萬時,鄭為國和沈餘祥從左右衝入包房內,將手銬銬住李彬。李彬還未緩過神來,已被押進停在茶館門口的小車內……
李彬攜帶的700粒搖頭丸被繳獲後,立即開始審訊。可李彬遲遲不開口,直到深夜12點,才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原來,李彬是從境外到大陸的,當初做傳銷生意,怕傳銷被禁止,便動了歹念搞搖頭丸。他的同夥也是境外來的,叫謝維幹。11月28日,謝維幹遵李彬所囑,在深圳進了775粒搖頭丸送到上海。根據李彬交待,長寧警方又從李彬住處搜得75粒搖頭丸。
追捕謝維幹事不宜遲!因為,當李彬被拿下後,便中斷了與謝維乾的聯繫,必然引起謝的警覺。他們兩人借住在吳中路的同一幢樓裡。
這是一幢居民樓,為不驚動左鄰右舍,在李彬開口交待以後的深夜,阿彭隊長當即帶領偵查員直撲謝維幹住處,敲門沒人應,電話打進去鈴響沒人接。這時,李彬願意配合警方,已將手機開通,也沒有接到謝維乾的電話。可見謝維幹還矇在鼓裡。
12月2日早上8時,彭壽國隊長帶了偵查員撲向謝維幹住處時,謝維幹還睡在被窩裡,即被拿下,並搜獲搖頭丸50粒。
在審訊時,謝維幹說搖頭丸是從一個香港人那裡買來的,這個香港人姓什麼住哪裡都不知道,因為交易是在電話裡談妥後由不相識的人送來,這個香港人始終沒有露過面。問李彬,李彬說他是同謝維幹單線聯繫的,其他人一概不知。
追查到這個份上,線索似乎畫上了句號。至少從胖子到李彬、謝維幹這條黑線已被摧毀。檢點戰果,共繳獲搖頭丸800多粒。但鄭為國和沈餘祥仍然覺得這一仗並未結束,“激情”那裡沒有徹底搞乾淨。於是,將目標再次轉向“激情”。
“激情”迪斯科酒吧停止營業4天后重新開張。12月3日晚上,鄭為國和沈餘祥再度喬裝打扮跨進“激情”進行秘密偵查。馬上就有“朋友”舉報,有一個人在兜售搖頭丸。這時,沈餘祥速速將緝毒隊隊長劉偉民召來,認定那個兜售搖頭丸的人。此人不到30歲,身高、大頭,外穿休閒茄克衫,內穿桔紅色襯衫,頭戴帽子,鼻樑上架著一副墨鏡,打扮入時,儀表堂堂,來去都駕著一輛高檔凌志車。
凌晨4時,“大頭”走出“激情”駕車上了延安路。劉偉民緊追不捨。然而,劉偉民的小奧拓終究不是凌志的對手,一上高架路,凌志更是風馳電掣般地跑得飛快,一會就不見蹤影。小奧拓只得望塵莫及,打道回府。
鄭為國和沈餘祥估計“大頭”還會到“激情”來,便部署偵查方案。
到了清晨6時,當鄭為國、沈餘祥、劉偉民等人步出“激情”時,突然發現那輛凌志車又回來了,停在門外。於是,當機立斷,決定馬上密捕“大頭”。
如何引蛇出洞?
鄭為國、沈餘祥、劉偉民3人決定大膽採取將“大頭”引出來的計謀。劉偉民看準凌志停車的位置,隨後將自己的小奧拓硬“塞”到凌志的後面。然後,走進“激情”一聲輕喊:“啥人的凌志車?擋牢阿拉車子了,幫幫忙,請動一動。”
這一喊,“大頭”馬上應聲:“噢,來了來了。”
“大頭”走到門口,將鑰匙插進車鎖的那一刻,突然發現旁邊有兩個陌生人,頓覺情況不妙,自語道:“鑰匙拿錯了,”想轉身滑腳,即被鄭為國擋住:“我們是公安局的,跟我們走一趟。”鄭為國將“大頭”帶進車內,沈餘祥駕起凌志朝長寧公安分局而去。
他們從“大頭”身上搜得搖頭丸236粒,並繳獲毒資1.3萬元。
審訊“大頭”的是偵查員王龍富。審了一天, “大頭”始終不開口。原來“大頭”是個法盲,說要關要制隨你們。鄭為國、沈餘祥他們斷定“大頭”背後肯定有黑線,大有深挖的價值。於是,採取迂迴戰術,從搜得的一封信中打開缺口。
這封信是“大頭”在加拿大做傳銷生意的女朋友寄給他的。從信中透露,那女朋友定於2000年1月21日回上海,要同“大頭”舉辦婚禮。王龍富利用這封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希望“大頭”積極配合警方,立功贖罪,爭取從寬處理,這一招擊中了“大頭”的神經。於是,“大頭”開腔,一五一十和盤托出……
果不出所料,“大頭”有一個3人小圈子,專幹搖頭丸勾當。另外兩個綽號為“黃貓”和“冬瓜”。“黃貓”和“冬瓜”嗅覺特別靈,“大頭”凌志不見,人也不見,他們預感到事情不妙,便四處打聽。就在這時,長寧警方將計就計,讓“大頭”開通手機,朝外放風,說沒啥事,罰了3000元了事。與此同時,鄭為國將指揮部從分局轉移到虹橋路上的雲峰賓館,讓“大頭”在賓館裡與“黃貓”和“冬瓜”聯繫。
12月5日,“大頭”與“黃貓”通上電話,夜裡到小南國吃飯,他沒車子,請來接他, “黃貓”信以為真,便說:“傍晚5時,我要到法華鎮路去接個朋友,你在那裡等我。”“大頭”知道“黃貓”接朋友的方向。於是,鄭為國和沈餘祥帶領偵查員先期到達法華鎮路,並選擇一個較為隱蔽的路口,等候“黃貓”出現。
半小時後,一輛豐田佳美型高級轎車出現在法華鎮路某新村口,只見有一個人從新村裡走來。“大頭”認定這就是“黃貓”要接的人。鄭為國和沈餘祥的轎車堵住豐田的去路。“黃貓”被擒,當即被押到雲峰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