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三陪女製造驚天大案,2000年深圳市“4·17”惡性爆炸案
昔日溫情脈脈的陳強終於撕下了偽善的面紗,劉永玲突然意識到,也許他自始至終就把自己當成了玩物。她絕望了,由愛生恨,也僅僅是瞬間的事情。幾年的付出,換來的竟是他的威脅和恐嚇,她做夢也沒有想到本以為可以依靠一生的幸福到頭來竟是你死我活的結局。
接下來的日子,劉永玲終日生活在提心吊膽之中,他們無休止地爭吵,陳強每次的威脅都強化著她的恐懼和絕望。她覺得陷入了一個無法選擇的怪圈,不論怎樣都擺脫不了眼前的困境。
陳強一面逼她去做人流,一面像以前一樣當著她的面關心老婆兒子。最後,他下了通牒:“把孩子做掉,然後我們到此為止,我不可能離開老婆和孩子,他們更需要我。”
劉永玲萬念俱灰,她哭著說:“我也需要你啊,我不能沒有你。”
“不,我們從一開始就不該在一起。”
劉永玲最擔心的話被陳強說了出來,他不僅要甩掉她,而且否定了兩個人之間的一切。幾年的付出打了水漂兒,這個狼心狗肺的東西,既然你不讓我好好地活,我就讓你死!
劉永玲決定先下毒手,但是怎麼搞死陳強,她頗費了一番心思,陳強人高馬大,如果硬拼,自己不是他的對手。想來想去,她決定炸死他,既省力,又不留痕跡,也更解恨。於是,她藉故回了趟海南老家,弄了一包炸藥,然後回到深圳。
慘案發生在2000年4月17日凌晨,在他們位於深圳福田區崗廈租住的小屋裡。陳強美夢正酣之際,劉永玲點燃了事先放在床下的炸藥,陳強立刻被炸得血肉橫飛。劉永玲倉惶出逃。
此案引起深圳警方的高度重視,案情逐級上報,“4·17”爆炸案被確定為特大惡性刑事案件,有關部門和領導發出了限期破案的指示。
經過現場勘查和案情分析,偵破人員很快將疑點定格在劉永玲身上,於是迅速向全國發出了通緝令。
警方迅速控制了劉永玲所有的社會關係,在她可能落腳的地方嚴密佈控。
2000年4月22日,深圳警方接到有人報警後,迅速出動,從某電話亭裡出來,準備繼續潛逃的劉永玲被抓獲歸案。
經審理,劉永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因為有重大立功表現(主動為警方偵破一殺人案提供線索),被判處無期徒刑,等待她的將是漫長的鐵窗生涯。
結束語:淪落風塵的女子劉永玲想尋求到真正愛情,做一個賢妻良母。過去的恥辱經歷,和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使她經受不住挫折,反而喪失理智,製造了驚人爆炸案,釀就了她的新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