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視法律為兒戲的執法者,1998年克拉瑪依“10·21”女屍案
說實話,對曾詠梅,牟某某確是迷戀不已,也曾一再設法和妻子離婚,但讓他為了這一段戀情去殺人,去冒被處極刑的危險,他不幹。
見牟某某一拖再施,絲毫沒有動手的意思,曾詠梅按捺不住,決定自己動手實施除去牟某某妻子的計劃。
這個瘋狂的女人!這個視法律為兒戲的執法者!
在曾詠梅的殺人計劃中,最關鍵的是找一個可靠的殺手。曾詠梅想到了她在塔城地區電視臺工作的弟弟曾鍵。
曾鍵是退伍軍人,大專文化,有一個溫暖幸福的家庭,妻子既溫柔又漂亮,也在電視臺工作,他們有一個6歲的孩子。
1998年10月16日,曾鍵到克拉瑪依來看望母親。曾詠梅一見弟弟就哭訴她心中的苦楚,她對弟弟說:“姐姐這幾年過得好苦,現在終於找到一個理想的伴侶,可他又有妻子,雖然他們感情不好,可他妻子就是拽住他不離婚。只有除掉他妻子,姐姐才能獲得幸福。”
姐姐的痴情和遭受的磨難終於打動了弟弟。
曾鍵問姐姐:“姐,你說該怎麼辦?我能幫上忙嗎?”
曾詠梅內心竊喜,但仍裝出滿臉的愁苦說:“只有你幫姐姐除去那個女人。你從塔城租車過來,幹掉那個女人後再趕回去,神不知鬼不覺,一點兒風險也不會有。”她又把心中籌劃了不知多少遍的計劃教給弟弟,“你裝做是上門送禮的把門叫開,然後把她勒死。千萬別忘了把現場偽裝成圖財害命的樣子。這樣,就是福爾摩斯來了也破不了案。”
曾鍵答應了。
曾詠梅見弟弟答應了,心花怒放。於是把牟某某家的住址和耿醫生的照片一併給了弟弟。
姐弟倆仔細斟酌了謀殺的步驟與細節。
1998年10月21日,按照曾詠梅的計劃,曾鍵向電視臺領導請病假,稱頭疼去醫院,然後乘坐用800元包租的“的士”直奔克拉瑪依。他讓司機把車停在紅旗商場的路邊上,說自己要去談生意,一小時後返塔城。下車後,曾鍵走過一個街口,買了一箱蘋果,搭乘一輛克拉瑪依的出租車直奔牟某某的住處——國光新村25幢9號。
敲門時耿醫生問他找誰,他彬彬有禮地說:“請問這是牟某某的家嗎?我是來給他送東西的。”
耿醫生開門把曾鍵讓進屋裡,並給來客斟了一杯茶。曾鍵放下蘋果,一口氣把茶喝乾站起身告辭。耿醫生說了幾句感謝的話,起身送客。
就在她毫無戒備的時候,曾鍵猛然用胳膊夾住了她的脖子朝臥室裡拖。耿醫生拼命掙扎,但她哪裡是身強力壯的曾鍵的對手,由於窒息,她很快失去了知覺。
人在失去人性的時候,表現得比野獸還要兇殘,一心只想完成姐姐囑託的曾鍵先是用繩子勒,然後用菜刀砍,直至確認耿醫生再無生機才住手。此時,牟某某家的臥室裡已是血花四濺,慘不忍睹。
殺完人的曾鍵心慌意亂,並沒按照曾詠梅的佈置偽裝圖財害命的現場,匆匆逃回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