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兇手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1999年桂林陳宏剌殺丈夫案
沒想到又遭婆婆的一頓數落:“一個女人家,家裡的事不做,子女不帶,跑到外面去找野男人耍。”為了不讓婆婆操心和猜疑,她約上村裡的幾個婦女一起去批發沙田柚、柿子等水果賣。
三個兒女是陳宏生活的唯一支點,也是她的全部希望。
一天深夜,兒子突然發起了高燒,迷迷糊糊喊不醒,把陳宏嚇壞了。她不顧天黑下雨,背起兒子深一腳淺一腳地趕到3公里外的醫務室,陪著兒子打完吊針,燒退下來後才回家。由於常生病,又營養不足,兒子總是面黃肌瘦。對此,李繼德每次回家看到後,非常地“不滿意”,責怪妻子沒帶好。
1992年10月的一天,李繼德喝醉酒後回到家,看到兒子無精打采的模樣,便指著妻子罵開了:“你整天在家搞什麼,連個崽都帶不好。”
陳宏聽後感到委屈,便生氣地“回敬”了幾句。
這下更激怒了他,“你這個臭女人,不在家好好帶崽,整天到外面騷。”他邊罵邊順手拿起木板凳朝陳宏劈頭蓋臉打去。
然而,到了夜晚,丈夫的酒醒後,他又對妻子承認自己錯了,是喝多了酒。接下來,不管陳宏願不願意,死皮賴臉要她上床做那種事。
至此,每次喝了酒回家,他彷彿成了魔鬼,打打“愛愛”的事,竟成了陳宏的“家常便飯”。每隔十天半月,陳宏就會享受一次這樣的“待遇”。
一天,李繼德紅著臉高一腳低一腳地回到家,陳宏因生病沒有起床幫燒飯菜。“理由”十足的李繼德叫陳宏起床煮飯菜侍候,他將妻子從床上拉起來就打,陳宏一邊呻吟,一邊躲閃著跑到大嫂家躲藏,李繼德追到大嫂家門口,藉著醉意不停地叫罵,最後竟用石頭將大嫂的房子打爛。
從此以後,村裡再沒有人敢讓陳宏到家躲藏了。
1995年春節前,陳宏被毒打一頓後,想騎自行車回孃家去躲一段時間,李繼德從後面追上來,將自行車推下小橋,陳宏被摔得頭和手都受傷,在孃家養了20多天傷,等到正月十五回家,發現丈夫和阿華這個女人在家中整整過了一個春節。
李繼德,1967年4月出生,比陳宏大一歲,腦子蠻靈,就是怕苦怕累,好酒貪杯,喝酒必醉。幹事專揀些不賣力又賺錢的事做。讀書時怕吃苦,初一沒讀完就輟學在家玩耍。1991年夫妻感情惡化後,他和社會上一些“狗友”在白沙鎮等地設賭場,為賣淫女拉皮條,甚至與賣淫女合夥敲詐嫖客,盡幹些傷天害理之事。
1997年5月15日,他在喝醉酒後,要別人的摩托車騎,被拒絕後,李繼德就拿磚頭將那人打傷,被公安機關拘留15天。
村裡的人和一些朋友把李繼德視為“爛崽”,都不想多理睬他。
儘管如此,陳宏對這個“爛崽”回頭心存一線希望。她一方面用苦累把家治好,把兒女帶好,一方面以自己的忍讓和對家庭的愛、對他的愛來感化他,讓他改邪歸正,想把他從“第三者”懷中奪回來。
1998年8月的一天,李繼德在車上用易拉罐中獎手段進行詐騙,被陽朔縣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讓交款後放人。李繼德傳呼給朋友,叫朋友去通知妻子拿錢去。陳宏知道後,又恨又氣,平時在外玩女人連家都不要,出事又找來了,她真想不管他。“但他畢竟還是自己的老公,他能想到我,說明他心裡還有我。患難之時見真情,也許他真的知錯了呢?”
她這樣一想,心又軟了。她跑回孃家,撒謊向哥哥借了5000元,匆匆忙忙趕到陽朔縣公安局,在公安局門口見到了那個叫阿華的女人。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我的老公出事關你什麼事!”陳宏見阿華面帶譏笑地盯著自己,怒由膽邊生,從牙縫裡擠出兩句惡語,想好好刺刺她,解解心頭之恨。
“喲,是誰不要臉?你老公愛的是我,不是你,你憑什麼死纏著他呀?話又說回來,如果你用錢把他保出來,我就把他讓給你。”阿華恬不知恥。
“……”陳宏氣得連話都說不出來。還有什麼說的呢?都怪自己沒本事,連老公也管不了,都怪老公不爭氣,陳宏越想越氣,揣餚那5000元登上了回家的班車。
幾天後,朋友幫交了罰款。李繼德出來後,在白沙鎮飯店請朋友們吃飯,以示感謝。陳宏沒有拿錢去救老公,心感內疚,想借此機會去感謝朋友救丈夫之恩。進飯店,陳宏順理成章地坐在自己丈夫的旁邊,但阿華馬上走過來將李繼德拉到她的身邊坐下,還當著陳宏的面,與他做出種種親暱的動作。陳宏看不下去,就和阿華吵鬧起來,進而又打起來。陳宏指望丈夫來幫自己。沒想到,他竟幫阿華來指責自己,把自己驅趕出飯店。在場的朋友都熟視無睹,似乎陳宏是眾人唾罵的“第三者”。
1999年3月19日,李繼德酒後與人打架,被打傷後住進白沙鎮醫院,陳宏知道後,又不記舊“仇”,主動到醫院護理他,心想通過自己的優質“護理”,能讓丈夫的“心身得到康復,早日回到自己身邊。萬萬沒想到,丈夫的傷勢一好轉,接到阿華的傳呼,急急忙忙地辦完出院手續,就趕回到桂林阿華的身邊。陳宏呆呆地望著丈夫離去的背影,黯然淚下。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痛苦的,陳宏也深知這個道理。其實,她早就想過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