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304章 三個男人害了她!2000年石門“5·18”壺瓶山無名男屍案

 不管怎樣,林豔現在的生活比起在石門老家來說的確是有著天壤之別了。

 可是,好景不長。林豔在這個安樂窩裡住了不滿三個月,就被跟蹤程林而至的程林的合法妻子追上門來,打得她落荒而逃。

 林豔臨時逃到一家小旅社住了數日,處置好後院起火的程林便又與她重新取得聯繫。他很快又在一個比較隱蔽的位置給她租了一套住房,安置好了舒適的愛巢。程林說:“你把一切都給了我,我一定要補償你,讓你今後生活得快活,你需要我為你做些什麼?”

 林豔說:“我雖然離了婚,還有一個孩子在老家,我無時無刻不在想念兒子。你實在要為我做點什麼的話,就為我的孩子在家鄉修一棟房子吧!”

 程林滿口答應,第二天就給她送來了十萬元現金,要她給家裡建房。

 其實,林豔為博得程林的歡心,一開始就欺騙他說自己與丈夫離婚了。

 春節快到了,打工的人紛紛回家過節。林豔帶著十幾萬元回家,又高興又害怕。章弘見她帶回那麼多錢,先是驚喜,接著就是懷疑、猜測,一個女人一無所長,打工不到一年便帶回這麼多錢,憑什麼?林豔懶得正面回答章弘的盤問,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章弘的懷疑。

 章弘將林豔好一頓暴打。

 林豔越想越窩火,她回過神來後對章弘迎頭痛斥道:“章弘,你算什麼男人?我今天才徹底看透了你了!你只有打老婆的本事,你有本事掙錢嗎?你說得不錯,我是傍大款了。千怪萬怪只怪我當初瞎了眼,嫁了你這個廢物。害得我當了媽還要去賣春!你有本事養得起老婆孩子嗎?你要是嫌這錢不乾淨你就不要用!你要是嫌我低賤你就跟我離婚!”

 林豔一番痛斥噎得章弘說不出話來,直翻白眼。章弘沉吟良久,權衡得失。林豔拿回家十幾萬元,恐怕自己一輩子在田地裡也扒拉不出這麼多錢來!想來想去就是戴了頂綠帽子也算不了什麼,林豔在他眼裡成了一棵搖錢樹。他連忙賠上笑臉將林豔拉起來道歉道:“都是我的不對,我該死!你為家裡掙了這麼多錢來,是我們家裡的有功之臣哪!”說罷跑前跑後地為林豔端茶倒水,下廚房為林豔做好吃的。

 他這一番像小丑般的拙劣表演使林豔感到好惡心。

 春節後,林豔重返廣東新會,回到了程林的身邊。章弘用林豔帶來的錢蓋起了一棟在山區農村可以稱得上是豪華的樓房,引得眾鄉鄰羨慕不已,議論紛紛。他們七嘴八舌地猜測,林豔在廣東打工是乾的什麼活兒,怎麼這樣掙錢?那些南下打工好多年的怎麼都不如她?當然,猜歸猜,沒有證據,誰也不敢公開講。

 第二年年底,林豔從廣東回家過春節,又帶回了幾萬元,讓章弘作為本錢,開一家小雜貨店,一來全家的生活來源有了保障,二來對她傍大款暴富也有個掩護。

 小雜貨店生意也挺紅火,對章弘的生活有所改善,可是他一想起林豔給別人當情婦,就妒火中燒,煩得要命。於是,他一次又一次地打罵林豔,打得她體無完膚。然後,又一次次地向她賠禮道歉,讓她回到程林身邊,繼續去哄他的錢,反正程林有的是錢,不要白不要。林豔對章弘從心裡越來越鄙視,感情上越來越疏遠,越來越憎惡。

 轉眼間到了1998年正月,程林忽然提出要與林豔一道回家,拜望一下林豔的父母,這下可急壞了林豔。程林這一去,她已經“離婚”的謊言不就戳穿了嗎?

 她想來想去,只好給章弘打電話,讓他暫時迴避一下,事到如此,章弘在無可奈何之下,答應在程林到來期間他去親戚家暫住一時。

 林豔帶著程林回到家裡,村裡頓時像一杯水倒進油鍋裡似地炸開了。林豔給人家當“包二奶”的猜測終於被事實所證明。

 章弘頓時覺得臉面掃地心如蜂蜇。等程林一走,他又是一頓痛打,將林豔揍得半死不活。林豔絕望地喝下了農藥“樂果”,倒地不省人事。章弘從丟在身旁的空農藥瓶發現了她的自殺行為,趕緊將她送進了醫院。

 她終於從死亡線上被搶回了生命。

 林豔剛剛恢復了一點元氣,章弘就催促她南下廣東回到程林身邊,再去騙他的錢。為了給自己挽回點面子,也為了使林豔欺騙程林得逞,章弘提出與林豔“離婚”一段時間,等林豔從程林那兒把錢掙夠了以後回來,兩個人再復婚過日子。

 1999年5月,兩個人協議離了婚。

 此後一年多的時間裡,林豔不斷有錢寄回來。中秋、春節,林豔都沒有回過家。轉眼間2000年的春節又要到了,程林再一次與林豔一道回到了林豔孃家。這一次,他們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章弘聞訊暴跳如雷,氣急敗壞地操起一把殺豬刀直奔林豔孃家,瘋狂地叫嚷要將程林大卸八塊。程林嚇得逃回廣東,然後給林豔打來電話,他們的關係就此完結。

 章弘對林豔發出了最後的通牒:要麼跟他復婚;要麼財產、孩子全歸他!

 林豔既從內心裡完全厭惡、憎恨章弘,又不甘心自己掙來幾十萬元的家當白白送給這個沒心沒肝的男人,也割捨不下自己的孩子。最後,林豔只得答應與章弘復婚。

 已經心理變態的章弘這時成了一個虐待狂。他喜怒無常,狠毒瘋狂,開始隔三岔五地要狠揍林豔一頓。他一面享受著林豔給他帶來的優裕的物質生活,一面無休止地折磨著林豔。林豔實在不堪忍受了,然而,她沒有正確地選擇用法律的方式來擺脫自己的處境,而是從仇恨的心理萌生出殺心,認為只有殺了這個無恥的惡魔自己才會有安靜日子過。

 2000年4月17日吃晚飯時,章弘喝下了林豔給他準備的養身的“補酒”後,就再沒有醒過來。

 林豔找表哥幫忙,將章弘的屍體從一條羊腸小道上拋下了懸崖峭壁,第二天對人稱章弘南下廣東打工去了。

 章弘的屍體被山裡的放牛娃發現,警方順藤摸瓜,很快破案並將林豔抓獲歸案。

 林豔爽快地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全過程。

 她已經沒有眼淚了,也不再悲傷。

 人們說,林豔是山野裡過早凋謝的一朵鮮花,是三個男人害了她。始作俑者當然是那個人面獸心的廖建雄。當初,她要對那個廖建雄多一份警覺,她的人生軌跡也許就完全不是這樣了。

 2000年12月,林豔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