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312章 巨大災禍在血酒中滋生!1986年吉林“7·11”特大凶殺案

1986年5月的一天,吉林省吉林市某化工廠內。

 一瓶烈性的白酒,被一雙青春的手熟練地打開,傾倒在兩個大碗內。

 一把鋒利的尖刀,被這雙手緊握著,刺向自己的手指,血滴灑落在酒碗內,迅速地溶解、擴散,整豌濟立即變得殷紅,殷紅……

 一雙稚嫩的大眼,驚奇地看著這一切。當尖刀遞到他的手裡時,他稍微猶豫了—下。也學著夥伴剛才的樣子,把尖刀對準了自己的中指,冰冷的刀鋒一挨近白嫩的皮膚,疼得他一哆嗦,隨即,他狠了狠心。眼睛一閉,尖刀朝進了手指。也許用力大了些,尖刀刺進了肌肉深處,鮮斑如注,血碗變得粘稠起來,紅得愈加深沉……

 倒空的酒瓶被甩向一邊,碰巧撞到一塊岩石上,隨著砰然一聲,摔成無數碎片。驚飛了歪脖榆樹上的幾隻烏鴉,它們怪叫著飛上天空,在這裡盤旋著,驚奇地注視著老榆樹下兩個青年奇怪的舉動。

 吳維天雙膝跪倒在塵埃上,口中唸唸有詞:“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

 李顯名機械地學著吳維天,一邊跪倒,一邊—句可重複著他的話:“有苦同享,有難同當,如違誓言,千刀萬剮……”

 兩人捧起血酒,一飲而盡。染著鮮血的烈酒進入肺腑像烈火一樣燃燒起來,血液衝上面頰,沸騰了血管,燒昏了大腦,攪亂了神經,整個天地,都在他們的眼睛中變成了一片紅色。

 血酒,殷紅的血酒……

 一場巨大的災禍,正從這殷紅的血酒中滋生……

 “人之初,性本善……”作為至理名言,它說明人從呱呱墜地、嗷嗷待哺、蹣跚學步,曾經是多麼單純,多麼可愛,多麼善良。

 那麼,人之後呢?

 李顯名的童年時代,是那麼天真、活潑、可愛,笑起來,是那麼甜;玩起來,是那麼乖;就是哭,也那麼富有慧力,招人喜歡。爺爺盼望他長大當工程師,奶奶盼望他長大當醫生,爸爸盼望他長大當作家,媽媽盼望他長大當軍官。他上學了,次次考試都名列前茅,每年都能得到獎狀。人們都說,從小看大,這孩子將來一定能有出息。

 他學習用心,膽子卻小得出奇,小夥伴們去公園裡捉蝸牛,那奇形怪狀的小動物,竟嚇得他哇哇直哭。他膽子很小,心地卻分外善良,同學們捉了一隻麻雀,在教室裡玩弄著,小麻省發出了一聲聲哀鳴,他趁大夥不注意,把小麻雀放飛了,為此他捱了同學好幾拳。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里,他認識了一位美麗的姑娘,剛剛步入青年的他立即墜入了情網。他吃不香,睡不實,拼命地追求這位意中人。馬路上,他一次次等待她的倩影;花園裡,他一次次盼望她的笑臉綻開;樹蔭裡,他一次次乞求她的愛情。然而,她卻冷若冰霜,鐵石心腸。一次,他突然發現,她手挽著另一個小夥的臂膀……

 他明白了,他絕望了,他發狂了,他滿腔的話語無處訴說,滿腹的怨氣無處發洩,滿腔的激憤無處噴發。世界在他眼中成為一片黑暗,天在崩塌地在坑陷,腳踏懸崖絕壁。他對什麼都不順心,看什麼都不順眼,他的脾氣越來越壞,動不動就和人吵架。先是動嘴,接著動手。比他弱的,敗在他的手下,比他強的,把他踩在腳下。

 有一次,他惹了一個惹不起的流氓,正面臨危難的時候,吳維天挺身而出,拔刀相助,把李顯名救了出來。

 從此,他認識了他。他改變了他的生括。

 他,就是吳維天,這個從小就喜歡看舊小說的人,最喜歡聽大鼓書的人,最崇拜古代的俠客,最喜愛打抱不平。他重義氣,不怕死。漸漸地,他在當地成了一霸,被小哥們尊為首領,成為大哥。他把李顯名從百無聊賴之中帶到了舞場、賭場、酒場,給他麻木的神經以新的刺激,領他參加流氓格鬥,讓他享受勝利者的尊榮。

 邪惡征服了李顯名,他把吳維天奉為再生父母,於是,出現了喝血酒拜把子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