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巨大災禍在血酒中滋生!1986年吉林“7·11”特大凶殺案
這是一座不大的化工廠,卻發生了一起慘絕人寰的大案。
一開始,竟然是這樣一件小事。而且與吳維天、李顯名毫無關係。
1986年6月22日,冉冉升起的朝陽照著化工廠,剛下夜班的工人高雲走出車間門口,一下子和接班的青年工人侯俊撞個滿懷。幾天前,他們還是一對熱戀的情人,兩人閃電般地相戀閃電般地分手,今日相撞如遇仇人,互不相讓,由低聲到高聲,由爭吵到辱罵,越來越激烈。工人們都圍了上來,廠區內頓時熱鬧起來。
一位叫林青的女工平時和高雲就不對付,趁機諷刺說:“高雲,你別這樣整,搞不起對象咋的,這樣整可磣。”
她的話引來一陣鬨笑聲,高雲更加惱火,轉過身來對付林青,兩人罵著罵著,竟然動起手來,林青扇了高雲一個嘴巴子,高雲抬起腳踢在林青的小肚子上,林青一聲慘叫,捂著懷孕的肚子躺在地上。
林青流產了,她怎能吞下這口氣,到處說高雲的壞話,傳揚她作風有問題,還要找人毀高雲的面,報這一腳之仇。
高雲當然不甘示弱,她怒火中燒,準備了一把匕首,揣在懷裡,時刻準備和林青拼命。
此時,來了吳維天。
吳維天本與這場糾紛無關,但是,他是個逢鬥必到的主兒,從來不甘落後。何況這事就發生在他的身邊,他和高雲又有著非同一般的交情,不說別的,單說凡是他生產的廢品,高雲每回都是高抬貴手,當做合格產品驗收。對此吳維天一真尋找報答的機會。這次,機會總算來了。
吳維天主動來找高雲,策劃一個罪惡的計劃。
吳維天找來了李顯名,讓他幫助報仇。李顯名剛進工廠不久,和高雲只是認識,連話都未說過,和林青也無怨無仇,只因為吳維天是“大哥”,兩人喝過血酒,就二話沒說:“哥們對我義重如山,我情願以死相報。”
1986年7月11日,夜幕降臨了,這漆黑的夜晚,掩護著罪惡的來臨。
高雲不知從哪弄來了四把砍刀,吳維天自己留下兩把,把另外兩把分給了李顯名,高雲仍然揣著自己的那把匕首。
三個人來到工廠門外,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吳維天便把幾個人帶到熟人吳為家,平時,吳維天常帶領哥們到他家吃飯,這次吳為已經睡著了,他被敲門聲驚醒,聽出是吳維天的聲音,就放心地開了門。吳維天說:“我們幾個人天黑回不去家了,今晚在你家借一宿。”
吳為信以為真,把三個人讓到裡屋,自己回到外屋,摟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又睡了起來。
吳維天拿出早就預備的白酒和罐頭,自己對著瓶嘴猛喝一大口,又遞給李顯名,李顯名喝完又遞給高雲。酒精在三個人的血管中燃燒著,此時此刻,李顯名還沒有意識到,他正向罪惡的深淵邁進。
一瓶酒快喝光了,吳維天把最後半瓶酒一口倒進肚裡。酒精燒紅了他的臉,顯得格外猙獰可怕,他怪聲怪氣,說:“來,姐們,給我們哥們寫兩封遺書,就算我他媽給家最後的信了。”
高雲把桌上的罐頭挪了挪,鋪好了紙,記下了吳維天的口述:“我殺人是出於忍無可忍,是為了報仇……”
高雲問李顯名:“你怎麼寫?”
李顯名竟然不加思索,說:“行了,就照這個給我抄一份,換上我的名。”
高雲把兩份遺書寫好,吳維天看了一遍,滿臉殺氣地說:“一不做,二不休,殺就殺個徹底。”說罷,操起兩把寒光逼人的砍刀衝到外屋,李顯名也跟了過去,兩人藉著酒勁,一陣瘋狂的劈砍,把好心的房主和兩個無辜的孩子砍成肉泥……
三個惡人離開吳為家,跑進工廠,摸進宿舍,各自揮舞砍刀,從炕頭往炕稍挨個劈砍,一連砍了兩個,其中一個沒砍死,掙扎著跑到門外,吳維天追上去,一陣猛砍,把他腦袋都砍爛了。屋內,一名工人正向李顯名求饒,吳維天進來,上去就砍,李顯名也狠了狠心,上去兩刀,把這個工人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