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洪爺
林十三答:“是那土財主家的小廝。”
洪爺面露不悅:“小十三你該曉得,洪爺我幫人有三不幫的規矩。沒銀子不幫、傷天害理不幫。最重要的一條,不說實話不幫。”
林十三在馴象所歷練了三年,不僅學會了人情世故,更學會了撒謊時鎮定自若的絕技:“晚輩說的是實話。如有半句假話,我願在您面前吞糞自盡——蘸著大蔥吞!”
大蔥蘸糞是京城市井江湖裡懲戒千門騙子手的私刑。
洪爺瞪了林十三一眼,又指了指陳矩:“他是宮裡的人。宮裡人的相貌、作派是掩不住的。我吃了小四十年的皇糧,什麼人沒見過。你說他是土財主家的小廝?”
陳矩不愧為巨宦高忠的心腹,反應極快:“我是自閹。在我們縣於財主家討碗飯吃。”
洪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來是自閹。”
閹割分為官閹、自閹。
官閹需拿得出五兩銀子,由宮內有資歷的老宦援引,先在南城淨身師傅小刀劉處簽下“生死文書”,再動刀。
淨身後一個月內若能活下來,再花五兩銀子請老宦當憑證人,立下“婚書”。把自己當成女人“嫁”到皇宮裡。
自閹者則是窮得拿不出錢來的赤貧人家後生,胡亂拿鐮刀把子孫根切了,等待二十四衙門廣選。
自閹者,一個月內十不活五。活下來能夠被廣選入宮中的,五中只一。
這就導致大量自閹者進不了宮,淪落市井。這些人倒也不至於餓死,富戶財主樂得收幾個自閹者當僕人,享受下皇室待遇。
洪爺問林十三:“那條狗何時丟的?”
林十三答:“昨日丟的。”
洪爺又問:“是什麼狗?”
林十三答:“是掖烏龍,一種名貴細犬。在騸驢街狗市上,一條品相好的純種掖烏龍能賣四十兩銀子。”
“噗”洪爺笑出了聲:“再名貴的細犬進了高麗街也是一坨狗肉。且這細犬應該一時半會兒還上不了餐桌。誰吃那玩意兒啊。”
陳矩有些奇怪:“越名貴的狗不是應該越好吃越搶手嘛?”
洪爺嘲諷道:“怪不得你自閹呢。窮得吃不上飯,更別提享用狗肉了。竟說得出這話。”